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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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3066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1〕12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93次会议、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

为及时消除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全力推进双宝片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优化提升城乡环境,为推动我区“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原则。一是依法治理、安全为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果断快速处置新增违建,限期消除存量违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纵向贯通联动、横向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挥应急、消防、环保等多部门力量,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构)筑物,以“零容忍”态度确保整治到位。二是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秉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存量违法建筑类型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划分,并据此确定分类处置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三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充分考虑产业发展、服务功能、规范有序、优化环境等综合因素,按照拆除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的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统筹做好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规划布局一批汽车服务、专业市场等产业发展空间。四是规划先行、统筹推进。立足当前现状和特点,兼顾长远发展与当前利益,综合项目选址、用地审批、征地拆迁、资金来源等关联因素,提高规划布局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统筹推进拆除、搬迁、安置、维稳等工作。

(三)治理目标。突出标本兼治这一重心,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前提,以治理存量违法建设为重点,确保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现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目标。同时,以点带面,制定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进中心城区其他区域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二、治理措施

(一)锁定现状,遏制新增。深入清理锁定双宝片区现有违法建设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全面、真实、准确记录违法建设现状现貌,加大监测防控力度,锁定现状,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同时,区级相关部门将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安全等纳入全面从严监管,对相关安全措施不合格的依法从严处理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确保安全。

(二)科学规划,合理引导。立足于城市配套服务、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结合双宝片区拆除、搬迁、安置的实际情况,充分保障原投资者合法正当权益,科学规划布局产业用地,制定相关配套激励政策,积极引导符合产业规划的行业逐步有序入驻相关产业园区。

(三)一案一策,分类处置。针对问题项目,精准施策,完善定制问题项目“一案一策”治理方案,根据项目类别、建筑质量、消防安全、违法性质等问题的严重性,稳妥推进治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提升一批、依法取缔一批”。

三、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71日至731日)。启动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结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制作宣传资料、召开会议、新闻媒体报道等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二)全面清理阶段(202181日至915日)。对双宝片区的违法项目开展全面、深入地清理,摸清并锁定双宝片区违法项目总数、项目体量、项目质量、项目安全、营业许可、占用地类等项目基本情况,并将违法项目梳理分类后形成管理台账,同时做好属地监管工作。

(三)依法治理阶段(2021916日至20221231日)。2021916日至930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项目,逐一制定“一案一策”治理方案。20223月底前完成集中治理工作。20224月开始进入长效综合治理阶段,并于202212月底前基本完成产业规划布局、招商、建设和产业入驻等工作。

(四)巩固推广阶段(20226月起)。20231月底前完成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和治理经验总结;20234月开始在全区面上逐步开展其他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唐大军为常务副组长,副区长白炤、吴晓琳、李勇、刘晟为副组长,区级部门、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鼎山街道;同时设6个工作组,实行区领导挂帅,并明确组长、副组长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确保依法有效推进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组建名单、职责和要求另文下发。

(二)严格责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和信息报送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违法建设治理过程中正常秩序,快速处置极端突发行为,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所需经费;区司法局负责提供专项治理工作的法律保障;区应急局负责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鼎山街道制定应急预案,牵头处置安全生产应急事故;区信访办负责指导鼎山街道做好相关信访稳定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制定相关企业搬迁的配套激励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迁入园区;区商务委负责针对汽车服务、仓储物流、家居建材市场等商贸物流单位提出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意见;区民政局负责依法规范殡葬服务业行业工作,针对殡葬服务业的科学布局提出意见;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技术指导建筑物质量安全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开展城市违法建筑查处整治工作;江津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排查监管查处工作;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产业规划用地布局编制,依法开展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经营行为开展排查监管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新闻媒介和宣传载体作用,全覆盖开展违法建筑治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和曝光治理违建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专项治理良好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精准追责问责。建立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违反有关纪律要求或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主动带头执行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部门解读:

《江津区鼎山街道双宝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双宝片区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会召开 聚焦违建治理重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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