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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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2830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1〕79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综办”“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44号)精神,结合江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加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度,立足企业和群众实际需要,集成办理“一件事”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实行“一家牵头、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一键评价”,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

“一件事一次办”,是指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多个部门、需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成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如出生,结婚,开办超市、药店、火锅店等),实行“一家牵头、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一键评价”,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机构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最多跑一次”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1.一家牵头。明确每一项“一件事”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总责,会同配合部门梳理集成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形成每一类或每一项“一件事”实施方案。通过整合表单、精简材料、压缩流程,推进“一件事”办理的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形成精简、协同、高效的审批模式。

2.一次告知。整合办理“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受理标准、审批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变“多次告知”为“一次性告知”办事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3.一表申报。合并、精简、优化“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材料、表格,整合成“一张表格”“一张材料清单”,变“多次填表、多次提交”为“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4.一窗受理。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一点登录,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联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5.一次办成。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以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一次性送达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非重要资料欠缺的,在当事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后,采取容缺受理方式一次性办好。

6.一键评价。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开展“一键服务”评价,申请人对办事流程、办事窗口和办事人员等进行满意度“一键”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三)工作目标。

20216月底前,做实出生一件事、结婚一件事、个人购车一件事、开店一件事等重庆市统筹区县第一批2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以及江津区第一批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202112月底前,推广落实重庆市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大幅提升办件量。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实施事项清单。

对照市级统筹区县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附件1),以及江津区第一批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清单(附件2),明确事项推进的时间点、任务表、责任链,制定并发布每一类或每一项“一件事”实施方案,逐项突破、做细做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区级各有关部门)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

对“一件事”全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负责核心环节的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其他环节办理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梳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整合表单、精简材料、压缩流程,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集成服务,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一口出件。对“一件事”全流程属于同一部门多个科室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把关,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牵头单位:“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单位)

(三)编制发布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按照“要素齐全、形式直观、结构完整、易看易懂”的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将“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合并重复的材料及表格,压缩办理时限,将多个办事指南整合成一个全链条办理“一件事”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将事项办理情形进行最小颗粒化分解,消除办事要件和服务指南中的模糊条款,建立事项审批规范体系。通过微信二维码、大厅指示牌等多渠道展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次告知、一表申报。(牵头单位:“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单位)

(四)设置线下综合窗口。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分中心、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服务大厅、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区车管所综合大厅、区妇幼保健院及有条件的医院、有条件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免费帮代办服务等制度。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区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单位)

(五)设置线上办理专栏。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一件事”牵头单位要负责完善“渝快办”移动端、电脑端(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的“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的配置,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同时要加快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集成融合,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件事”配合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区级部门工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对该事项的方案制定、流程再造、发布办事指南、实际运行、宣传推广负总责,与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加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时研究解决“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评估实施情况。

(二)把握工作推进节点。

按照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目标要求,“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于20216月初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和办事流程优化再造,6月中旬前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和线下综合窗口、线上办理流程配置,完成涉及跨部门办事系统联通、测试,6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做好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扩大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要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推进落实。

“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好坏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务服务办综合运用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査,让企业群众评判改革成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一件事一次办”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区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综合考核。

附件:1.市级统筹区县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2.江津区第一批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清单

附件1

市级统筹区县第一批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序号

一件事主题名称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1

出生一件事

区卫生健康委

区公安局、区医保局

2

结婚登记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公安局

3

个人购车一件事

区公安局

江津区税务局

4

我要开办职业中介机构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

5

我要开商场超市(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6

我要开商场超市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7

我要开便利店(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8

我要开便利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9

我要开理发店(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10

我要开理发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11

我要开健身房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2

我要开花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3

我要开服装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4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5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6

我要开餐馆(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7

我要开餐馆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8

我要开饮品店(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9

我要开饮品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

我要开面馆(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1

我要开面馆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2

我要开火锅店(个体户)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3

我要开火锅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4

我要开零售药店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5

我要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6

我要开旅行社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旅游委

附件2

江津区第一批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

“一件事”事项清单

序号

类型

全生命周期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自然人

出生一件事

区卫生健康委

区公安局、区医保局

2

上学一件事

(流动人口)

区教委

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3

就业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区公安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结婚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公安局

5

退休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

身后一件事

区民政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

法人

企业开办一件事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税务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员工招聘一件事

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江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

企业注销一件事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江津区税务局

部门解读:

《关于印发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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