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发〔2022〕4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6

第一节  发展环境...................................................................... 6

第二节  指导思想...................................................................... 9

第三节  基本原则...................................................................... 10

第四节  发展目标...................................................................... 11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4

第一节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4

第二节  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14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机制........................................ 15

第四节  全面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 15

第五节  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16

第三章  推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16

第一节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 16

第二节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17

第三节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17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18

第五节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能力................................................ 18

第四章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19

第一节  推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19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0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

第四节  加快汇聚创新创业人才................................................ 21

第五节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1

第六节  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2

第七节  落实表彰奖励工作......................................................... 22

第五章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23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23

第二节  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23

第三节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24

第六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5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5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25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6

第一节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26

第二节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保障能力....................... 26

第三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设........................................ 27

第八章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28

第一节  深化川渝人社合作......................................................... 28

第二节  持续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30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1

第九章  保障措施............................................................................... 31

第一节  加强法治建设................................................................. 31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32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32

第四节  加强实施保障................................................................. 3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力社保)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统筹谋划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区就业局势稳中向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建机制、强举措、抓落实,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1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左右的较低水平,发放扶持创业贷款2.5亿元。

社会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改革促发展,以统筹惠民生,参保覆盖持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重点改革全力推进,基金运行安全有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可及、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成。“十三五”末,全区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66万人、19.4万人、38.52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26.56万人、8.4万人、24.79万人。全区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达到58%。

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按照党中央“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的指示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十三五”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15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优化为10:37:53;技能人才18.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64万人,占比30%,较“十二五”末增加2.28万人;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技术能手2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专家6人、团队3个,“鸿雁计划”人才20人,全市技术能手5人。培育“津工精匠”技能人才品牌,共评选“津工精匠”20名、“津工精匠入围奖”20名。对接市赛要求,培育赛事品牌,形成每年一次行业性竞赛,每两年一届区级大赛的赛事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上,江津区5家单位参加7个项目的比赛,获得优胜奖3个,一名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成为参加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选拔选手。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充分整合资源,规范社保就业大厅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路”服务事项共计85项,累计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80余项,公开承诺制事项12项,下沉业务69项。全面推行“1234567”窗口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规范言行举止。推行延时服务和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制度,年均服务400余人次。着力推动“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落实落地,实现全区30个镇街、282个村(社区)公共劳动就业服务全覆盖,所有镇街均配备了社保服务一体机,村(社区)全部接通“金保网”,实现了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审批服务减证便民,服务事项减少证明材料40%以上、压缩时间80%以上。单位、企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8%,并全部实现“一网通办”。持续开展“好差评”评价工作,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即时做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评价。推行“综合柜员制”和网上业务经办,实行“一窗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年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9】

【15】

【15.6】

2.城镇调查失业率(%)

≤6.5

5.5

3.城镇登记失业率(%)

2.8

≤3

3

4.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90

99.8

5.发放扶持创业贷款(亿元)

【2.5】

【7.8】

二、社会保障

6.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

96.2

7.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1.10

107.66

8.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15.94

26.40

三、人才队伍建设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3.21

4.2

4.15

10.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0:37:53

11.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36

3.7

5.64

四、劳动关系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99.8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

>90

100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7

1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9

>95

100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系统观念,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产业、人才、劳动力资源优势互补和交流互动。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社保领域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再分配的调节功能,使人民群众都能依法享有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深化人力社保领域制度改革,构建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更加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促进、引导企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推进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工作试点,探索推进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5%,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8万人、40.2万人、19.6万人。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5.08万人、20.8万人。

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劳动关系新变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序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持续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解决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规范、维护公正,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增强智慧服务能力,助力推广社保卡应用普及,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为:

到2035年,劳动者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就业创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5.6】

【>12】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5.5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3

<4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5.6】

【5】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1.35】

【1.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2

96.5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9.4

19.6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8.52

40.2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4.15

5.08

预期性

10.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0.41

0.51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0.94】

【0.93】

预期性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1

5

预期性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8】

【2】

预期性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0.26】

【0.6】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7

60

预期性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100

90

预期性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150

155

预期性

19.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18

67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发布就业指数,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城镇新增就业考核机制,促进产业、行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调研督导等行动。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节  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力度,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创业项目发展。高质量建设创业服务平台,规范、引导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培育小微企业创立和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创业服务需求。丰富创业活动形式,促进活动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支持和鼓励城乡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机制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打造大学生基层就业示范项目。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打造线上线下并存,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帮扶力度。提高农民工就业帮扶力度,不断优化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持续回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规范发展。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拓展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四节  全面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

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消除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持续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和形势研判。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工监测,强化信息收集和分析,做好应对预案。完善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信息常态化报告制度,防范化解大规模失业风险。

第五节  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加大现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有培训意愿和需求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规范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强化教学资源、培训能力建设。

第三章  推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

充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推进部门间、省际间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不断推进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

第二节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及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面落实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新老待遇计发的平稳过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探索创新集体补助方式和相关考核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相关政策。

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作用,积极落实上级新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根据上级政策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放宽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区重点产业,动态调整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监测范围。

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持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办法,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的方式推进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工作试点。

第三节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市局下发的各类群体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办法,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两个机制”,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等政策举措。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过渡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及时落实工伤待遇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相关调标政策,配合推进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工作,建立医疗费预警机制,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基金监督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加强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稳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归集管理。

第五节  持续优化经办服务能力

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按照全市统一的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及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办事流程,合理下放业务权限,实现社保业务“优先网办、全域通办”,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按照“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进一步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不断完善社保就业大厅服务设施,优化线上经办服务流程,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配合建立完善全市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持续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网络,积极配合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推进全区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

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助推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以退休人员精神、物质、文化需求为导向,探索社会化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融合的工作模式。

第四章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人才市场、人才流动和人才中介活动监管,探索定期发布人才流动报告。围绕重大战略、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制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清单,加快集聚“高精尖缺”人才,助力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建设。依托重庆英才大会、“百万英才兴重庆”等引才活动,提升“津鹰计划”聚才影响力,力争5年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500名。深入实施“塔尖”“塔基”人才政策,探索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调配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发展领域的特殊急需人才需求,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完善人才服务制度,提升人才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江津智慧人才平台”,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探索个性化、市场化、数字化服务新模式。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育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贯彻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落实按绩分配、效率优先、突出贡献的市场化分配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深入实施博士后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专家工作室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才培育载体作用。落实《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活动,帮助培养当地专业技术人才,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推广转化科研成果。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弘扬工匠精神,落实“巴渝工匠”行动计划,培育“津工精匠”技能人才品牌,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引导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参照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贯彻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互融互通。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第四节  加快汇聚创新创业人才

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不断集聚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人才。组织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项目,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力争承办“博士渝行周”活动,持续开展“津鹰讲坛”、专家人才学术交流智荟沙龙等活动,吸引各行业创新创业人才来津扎根。强化科技创新中心人才交流服务,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建设江津区科创人才服务港,就近服务经济发展前沿阵地创新创业人才。

第五节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符合事业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市级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探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试点,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行为,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持续改进完善人事综合管理服务。

第六节  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人事考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精准选人用人和分级分类考试要求,优化考试的方式、方法和技术,完善人才测评体系;用好标准化考点考场,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建成涵盖考试报名、考场安排、数据管理等一体化的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

第七节  落实表彰奖励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市级表彰奖励制度,完善细化表彰奖励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国家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国家部委表彰奖励、市级表彰奖励、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推荐工作,开展好区级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加强对先进模范的服务。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加快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大力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适应市场多样化、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出台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端业态。落实业务开放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积极探索市场购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成果。

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抓住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材料、智能等产业转型升级契机,针对性开展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的相互联动。落实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人社十条”举措,不断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水平。

第二节  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加强平台建设,按照“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核心功能定位,在区内构建符合产业特点的人才引育、集聚服务体系及平台,力促人力资源服务业优化升级、融合发展,促进高端人力资源向本区集聚,更加有效的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建设好重庆市智能智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庆市江津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简称“一园两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8400余万元,建设期限预计3年,总建设规模达16000m2。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培育扶持,鼓励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持续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平台。

第三节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金融支持。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贷款支持,加大贴息贷款发放力度,打造低成本人力资源服务战略洼地。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办法,建立分类业务检查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完善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推荐。到2025年,推荐评选市级以上诚信服务示范机构5家以上。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提供虚假信息、乱收费用等扰乱市场行为。探索工商登记信息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信息定期比对机制,及时清理“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督信息公开,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数据整合,促进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共享。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年报、季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探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制度建设。

第六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待遇,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深化生产要素分配制度改革,支付企业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完善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加大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制定国有企业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和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贯彻落实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和我市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全区绩效工资水平。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效,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探索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倾斜机制。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深化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资数据一体化。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市级要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行为,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度,强化监管作用,提升监管水平。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探索集体协商模式和方法,提升集体协商质效。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第二节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保障能力

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度,加强预防、做实调解、细化仲裁、强化服务,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做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推行仲裁绿色通道、巡回仲裁、驻点仲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案质量。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宣传、调解、仲裁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深化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和部门协同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第三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设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核心,结合配套各级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一步做好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督促引导企业积极与职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用好用足市级统一开发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欠薪预警指挥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劳动保障双随机一公开辅助系统和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系统,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依托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充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筑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试验区基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加大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劳动争议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水平,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八章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  深化川渝人社合作

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聚焦“两中心两地”目标定位,紧扣人力社保工作,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齐心协力办好合作的事情,唱好“双城记”,助力“经济圈”,共同推进川渝人社合作迈向新时代。

深化就业协同。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求职用工、重点群体就业等大数据信息,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库资源。探索推动两地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打造劳务品牌,深化农民工服务协作进一步推进“泸江永荣”四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四地之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跨区域处理协作、信息互通和经验交流。健全劳动维权服务一体化服务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共同打造更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用工环境。实现劳动维权异地受理、就近处理,畅通便民利民服务渠道;建立健全涉及两地居民的集体劳动维权案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快速协调特别程序,建立文书代为送达机制,开展委托送达服务。

深化社会保险协同。持续协同推进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全国跨省网上通办,全面推广电子化转移模式,大幅缩短经办时限,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积极推进川渝两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互认,失业保险待遇异地申领,协同开展川渝两地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协同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互认,协同推动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跨区域协同、跨地域服务及应用,推动区域内社保卡异地取款、跨行取款不收或少收手续费。配合构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协作机制,推进社保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强化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实施“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人才协同发展行动,制定人才协同发展支持措施,建立校、地、企多元“结对”合作模式,推动“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政策共享、平台共建、人才共育。探索泸永江地区人才评价互认机制,鼓励引导专家参与跨区域智力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作用,助推成渝两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度合作。持续开展泸永江地区联合引才活动,协同推进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加强建立衔接协调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专技、技能人才协同培养,开放共享培育平台资源,按规定推进专业技术、技能等级资格互认,共同打造“津工精匠”职业技能品牌。

政策措施协同协作。深入落实重大政策出台前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两地政策比较研究,增强政策协同。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力社保数据共建共享,落实和完善公共服务标准,结合实际,大力实施流程再造,推进统一规范的“川渝通办”事项落细落地。

健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维权等专项领域合作机制,分领域策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合作情况和相关信息,相互交流、宣传典型经验,共同提出在合作事项推进过程中需报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支持事项。

第二节  持续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重庆主城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关于印发推进“一区两群”人社事业协同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支持两群地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促进江津区与两群地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聚焦产业需求,绘制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人才地图,制定急需紧缺人才清单,通过多种形式引育优秀人才。用好用活市级政策平台,落地落实“金凤凰”政策体系,支持人才发展平台打造,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快推进江津区科创人才服务港建设,引进一批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高效协同的人力资源区域创新体系。

与两群地区共同探索建立“基层(企业)拟榜-政府张榜-人才揭榜”的机制,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项目择优给予奖补。鼓励区内高校、研究机构到两群地区参与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定期交流企业用工岗位需求信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津两群地区劳动者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两群地区新生代劳动力来津就业创业。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脱贫村、示范村的实际需求,健全机制,丰富服务手段,分层分类施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巩固就业帮扶车间成果,创新建设就业帮扶基地等新型载体,培育创建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用和清退机制,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强与开州区协同协作,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平台和劳动力供应双向互动调配协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开州区新生代劳动力到江津就业。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育,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村劳务经纪能人。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开展乡村人才专项招聘活动及劳务合作。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其骨干成员参加职称评审和技能等级认定。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继续落实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法治建设

严格贯彻执行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应诉制度。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社工作队伍。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健全行政调解与劳动仲裁相关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切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总结推广“七五”普法经验,巩固普法成果,实现“八五”普法规划。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推动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加强干部职工全面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力社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业务能手。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年轻干部培养,扎实开展纪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夯实政策宣传工作平台,推进政策宣传多样化、常态化;健全完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大力推进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经验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节  加强实施保障

加强部门统计数据协同共享,完善人力社保统计数据会审和内控监督制度,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规划重点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预警机制,有效保证规划落实。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服务需求相适应,各级财政承担资金能按时、足额落实到位,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部门解读: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江津区人力社保“十四五”规划出炉,聚焦这些民生关切

一图读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