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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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62153008/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津城管局〔2025〕43号关于分配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27 15:14:47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健全全区生活垃圾农户分类、村组收集、公司转运、区级处置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模式现将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资金

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白沙镇、珞璜镇等14个镇街(附件1)辖区内国道G244G212G210G348G353及省道S547等主干道沿线零散生活垃圾桶的撤桶并点工作,请各镇街严格对照收集点建设标准(附件2)实施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建设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城管局〔202538)相关要求今年柏林镇、蔡家镇等14个镇(附件3将各自完成1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建设。该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垃圾分类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请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附件4)实施。

二、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联合益江公司对建设点位进行再勘察再明确。以此项工作为基础源头分类减量化、清运处置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为目标,逐步探索“农户分类、村组收集”模式,推动形成高质量的农村垃圾分类收运与综合治理体系。

(二)强化监督。在建设工作实施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城市管理局报送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区城市管理局将对照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镇街,按照分配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区城市管理局也将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暗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检查指导,重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信息报送。做好建设工作情况和图片资料梳理2025930日前报送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实施图片(前、中、后对比)、验收相关资料。

附件:1.各镇街主干道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任务及资金补助明细表

2.农村主干道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效果图

3.2025年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建设任务及资金补助明细表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

5.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表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5429     


附件下载:

津城管局〔2025〕43号附件1.docx
津城管局〔2025〕43号附件2.docx
津城管局〔2025〕43号附件3.docx
津城管局〔2025〕43号附件4.pdf
津城管局〔2025〕43号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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