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4〕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要求,并经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白沙镇承接第二批赋权执法事项。白沙镇承接执法事项后,原业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原则上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白沙镇要调整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白沙镇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行使。
附件: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清单
序号 |
指导部门 |
赋权事项 |
赋权类型 |
1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养犬人和管理人未立即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未保持完好、有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未显示完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5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出现污损、残缺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6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未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未使用围挡存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7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集贸摊区市场、临街门店的业主或经营者未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8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9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在主、次干道上清洗机动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0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在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其底部未高于人行道路面二米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1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和标识有污损、残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2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广告经营者未保持充气式装置整洁美观,出现破损残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3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违反《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4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违反《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5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违反《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6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井盖等附属设施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有关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未及时修复、正位或者补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7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废品收购、堆放场所未对废品围挡、遮盖或者在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8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19 |
区城市管 理局 |
对在城市河道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0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1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2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3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4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5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6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7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8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29 |
区交通局 |
对违反乡道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0 |
区交通局 |
对在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1 |
区交通局 |
对未经批准在乡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2 |
区交通局 |
对未经许可在乡道上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3 |
区交通局 |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乡道护路林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4 |
区文化旅 游委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5 |
区文化旅 游委 |
对歌舞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责令停产停业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6 |
区文化旅 游委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标志未注明举报电话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7 |
区文化旅 游委 |
对个人或单位有《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8 |
区文化旅 游委 |
对个人或单位有《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39 |
区生态环 境局 |
对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0 |
区生态环 境局 |
对露天堆场、仓库、消纳场、填埋场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责令停产停业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1 |
区生态环 境局 |
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责令关闭除外)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2 |
区民政局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3 |
区民政局 |
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4 |
区农业农 村委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45 |
区林业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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