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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来啦!
发布日期: 2024-05-17 10:20:00

近日,区政府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要求,依白沙镇申请,决定赋予白沙镇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已于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白沙镇新承接了《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中的45项执法事项,涵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农林业、文化旅游和消防安全等领域,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第一批赋权承接事项,白沙镇目前共承接92项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事项应当遵照202310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江津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执法主体由原职权下放部门转变为白沙镇人民政府,也即白沙镇将以自身名义实施所承接的执法事项,承担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职能。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原则上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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