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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5-17 10:19:55

一、政策背景

根据市级部署要求,202310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394号),明确白沙镇承接《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以下简称赋权指导清单)中的47执法事项。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便利群众生活,白沙镇依据实际管理需求,申请再次赋予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经区政府研究论证,决定赋予白沙镇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

三、主要内容

(一)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有哪些?

1: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涉及哪些领域?

1:白沙镇新承接了赋权指导清单中的45项执法事项,涵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农林业、文化旅游和消防安全等领域,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

2:白沙镇一共承接了多少执法事项?

2:结合第一批赋权承接事项,白沙镇目前共承接92项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事项承接后,白沙镇执法有哪些新变化?

区级行政部门将相应执法权力下放至白沙镇,执法主体由原职权下放部门转变为白沙镇人民政府,也即白沙镇将以自身名义实施所承接的执法事项,承担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职能。

(三)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多久可以行使?

白沙镇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承接第二批赋权事项。

(四)新赋权事项如何实施?

应当遵照202310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江津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执行,落实目标任务,白沙镇结合此次新承接事项和已承接事项,调整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履行相关职能,接受区级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原则上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五)还会继续调整赋权事项吗?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下放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跟踪评估,畅通区镇两级交流,并根据执法依据变动、评估结果及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白沙镇第二批赋权承接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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