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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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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63号)要求,在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承诺标准和规范。到2020年底,在证照分离、工程建设、社会组织登记、证明事项等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基本构建“前端承诺+中端核查+后端失信惩戒”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信用承诺监管机制。

二、信用承诺适用类型及试点范围

(一)适用类型。

1.告知承诺型。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政务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即时予以办理。

2.容缺受理型。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3.审批替代型。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政务事项时,部分证明材料等要件可用信用承诺书替代。

(二)试点领域。

1.证照分离领域。试点单位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33号)等文件开展相关信用承诺工作。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各有关单位参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渝工程改办〔2018〕1号)、《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工程改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3.社会组织登记领域。民政部门依据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和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在全市性社会组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

4.证明事项领域。各单位依据证明事项适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另行制定)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5.各部门依据实际需要有序拓展信用承诺覆盖领域。

(三)试点单位。

上述领域涉及的相关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建清单。

1.制定政务领域适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梳理适用信用承诺的政务事项,形成统一的政务领域适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原则上,清单外事项不纳入政务领域信用监管流程。

(二)建制度。

2.制定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列入清单的信用承诺事项,应制定相应信用承诺管理办法,明确办理方式、操作流程、惩戒措施等。

3.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制定信用承诺书通用模板,规范承诺书主要内容和文本格式。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承诺书通用模板进行调整。

(三)建系统。

4.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信用承诺功能,嵌入市网审平台或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政务办理流程,实现承诺线上办理、承诺内容核查反馈、承诺结果信用惩戒等全过程电子化办理。

5.配合开展“互联网+监管”。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申请人“履约践诺”信息推送给“互联网+监管”系统,配合开展互联网+监管。

四、信用承诺流程。

(一)信用查询。接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情况,对信用记录良好的申请人予以启用信用承诺审批模式;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被列入黑名单的、有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且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得采用信用承诺审批模式,仍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二)告知适用条件。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政务事项时,相关部门应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信用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以及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后果。

(三)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作出信用承诺,并在信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通过线上办理的,应开通线上签章或签名。

(四)作出行政决定。相关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信用承诺书后,按相关管理办法作出行政决定,核发相关证照、批文等办事结果。

(五)承诺信息归集整理。相关部门将开展信用承诺情况等信息及时推送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区发展改革委统一归集整理全区信用承诺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公示。

(六)承诺内容核查反馈。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对被许可人进行“履约践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同步反馈到信用承诺系统。“履约践诺”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依据。

(七)信用承诺失信惩戒。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在承诺时限内未补齐所缺材料的,应本着审慎包容的原则,先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纳入信息主体失信记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并在信用中国(重庆江津)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容错免责

江津区政务领域信用承诺事项清单中所涉及的区级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容错免责:

(一)出于公心,积极采取创新措施改革政务服务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理程序,对现行制度规定有所突破,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但事后及时补正的。

(二)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中,因着眼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三)在信用承诺试点创新工作中,积极探索使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因无先例可循或政策界限不明确,发生一定偏差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四)在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时出现意外情况,受到工作对象诬告、陷害,或没有得到工作对象的理解而出现不良后果,但未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推动政务领域信用承诺创新工作中,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级相关部门是政务领域信用承诺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推进本部门、本行业信用承诺工作,完善相关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统筹全区政务领域信用承诺工作,制定全区适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开发完善信用承诺系统。

(二)强化督促检查。适时对信用承诺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归集信用承诺相关信息,适时总结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形成信用承诺应用案例信息,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和区政务服务办。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1号)同时废止。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1.告知承诺型信用承诺书

      2.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书

      3.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

      4.江津区政务领域信用承诺事项清单

 

附件1

告知承诺型信用承诺书

(编号: )

本人(单位/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现向 (受理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信用承诺事项: 。

现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信用承诺方式办理;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已经知晓并同意政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能够满足政务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5.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6.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书

(编号: )

本人(单位/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现向 (受理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信用承诺事项: 。

现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信用承诺方式办理;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已经知晓并同意政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能够满足政务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5.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6.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信用承诺容缺受理要件如下: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

(编号: )

本人(单位/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现向 (受理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信用承诺事项: 。

现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信用承诺方式办理;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已经知晓并同意政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能够满足政务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5.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6.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替代证明材料如下: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

 

序号

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事项名称

子项

事项所属领域

信用承

诺类别

办理平台

事项编码

容缺材料

补交时限

(工作日)

申请材料

平台

名称

开发层级

(国家级、

省部级、市级、区县级)

网络环境

(互联网、政务外网、专网)

平台网址

法定材料

容缺受理材料

审批替代材料

1

区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00932030X14000109027000

3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备注”栏中填写是否符合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条件)。
2.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和标明内部房号、服务台、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梯等情况的平面图;告知承诺书;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3.重庆市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和标明内部房号、服务台、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梯等情况的平面图;告知承诺书;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http://113.207.120.50:8083/main

11500381MB1985059W400011700600001

5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4.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6.施工图图纸(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需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                                                                       7.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8.施工单位为该工程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

1.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为该工程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

 

3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仅限市政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http://113.207.120.50:8083/main

11500381MB1985059W4500117003000

5

1.《重庆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申报表》;
2.《城建档案案卷目录》;
3.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电子档案)。

 

4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1.重庆市一体化服务平台
2.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子政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1.http://23.99.127.111:8083/index.do
2.http://23.36.250.60/login.xip  3.http://zwfw.cq.gov.cn/jjq/public/index?record=istrue

11500000MB1972514E4000115012000

3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长距离市政工程(如高压线、长输管线等)地形图比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比例可为1:1000-1:10000,原件1份,半年内,附电子文档dwg);(重庆独立坐标和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3.道路、管线等线性工程项目还应当提供选址、选线说明书及图纸(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6.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数据库表);(提供勘界报告,电子件提供重庆独立坐标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7.项目用地踏勘论证报告(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提供,不包括水库类项目)(PDF文档、纸质材料1份);
8.建设项目用地节地评价报告(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提供)(PDF文档、纸质材料1份);
9.土地规划电子报盘系统(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10.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11.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仅限跨区县(自治县)项目);
12.项目已被纳入经审批且对外发布的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纸质版);
13.城乡规划编制机构诚信承诺书;
14.建筑(市政)设计机构城乡规划诚信承诺书;
15.建设单位(个人)城乡规划诚信承诺书。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仅限跨区县(自治县)项目);
3.项目已被纳入经审批且对外发布的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纸质版);
4.城乡规划编制机构诚信承诺书;
5.建筑(市政)设计机构城乡规划诚信承诺书;
6.建设单位(个人)城乡规划诚信承诺书。

 

5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1.重庆市一体化服务平台
2.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子政务平台
3.政务服务网

市级

政务外网)

1.http://23.99.127.111:8083/index.do
2.http://23.36.250.60/login.xip  3.http://zwfw.cq.gov.cn/jjq/public/index?record=istrue

11500000MB1972514E4000117011000

10

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管线项目附属地政府、用地权属单位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外立面装饰细化设计图)附三维仿真建筑精模、彩色渲染图和工程模型;
3.《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
4.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6.《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7.《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报表》能反映周边500米现状的地块规划图,红线图;
8.《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专项审查申请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轨道安全保护设计专篇,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位置关系总平面图;
9.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0.建设单位申请函,建设工程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工程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或措施设计;
11.超长高压走廊(铁塔间距大于200米)对建构筑物的影响报告,红线范围内保留铁塔保护方案说明 ;
12.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供委托协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与气象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
1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14.船检证书,设置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                               
15.《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拟建项目情况表》。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报表》能反映周边500米现状的地块规划图,红线图。             
4.《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专项审查申请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轨道安全保护设计专篇,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位置关系总平面图。
5.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6.建设单位申请函,建设工程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工程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或措施设计。
7.超长高压走廊(铁塔间距大于200米)对建构筑物的影响报告,红线范围内保留铁塔保护方案说明 。
8.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供委托协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与气象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
9.《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10.船检证书,设置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
11.《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拟建项目情况表》

 

6

区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http://23.99.127.111:8083/index.do

12500000009320537E4000154001002

2

1.重庆市防雷装置验收申请书。
2.重庆市防雷装置核准意见书或者是重庆江津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证。
3.防雷施工单位资质证。
4.电涌保护器检测报告、合格证。
5.防雷总平面图、防雷工程竣工图、电气竣工总说明。
6.法人营业执照。

1.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资质证。

 

7

区人力社保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人力资源服务备案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71784229H4000114006001

2

1.《重庆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2.机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租赁合同)材料复印件;
4.专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人力资源服务承诺书。申请开展现场招聘会的,还需提供固定招聘场所消防安全审批材料。通过互联网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应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

1.机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复印件;                                  2.经营场所产权(租赁合同)材料复印件

 

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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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71784229H4000114008001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1份、盖章;
2.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1份(实缴注册资金200万-500万(不含500万))、盖章;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1份、盖章;
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各1份。

 

 

9

区人力社保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71784229H4000114008001

 

(一)名称变更
1.申请表1份、盖章;
2.公司章程1份、盖章;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法人变更:
1.申请表1份、盖章;
2.股东会会议纪要和股东会决议1份、盖章;
3.公司章程1份、盖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地址变更:
1.申请表1份、盖章;
2.股东会会议纪要和股东会决议1份、盖章;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复印件1份、盖章;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注册金变更:
1.申请表1份、盖章;
2.股东会会议纪要和股东会决议1份、盖章;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1份、盖章;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证照分离领域

审批替代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71784229H4000114008001

 

1.申请书1份、盖章;
2.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1份、盖章;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连续三年经营情况报告

1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

 

证照分离领域

审批替代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71784229H4000114008001

 

1.注销申请书1份、盖章;
2.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1套;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1套;

12

区经信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59252596B4500107012000

3

1.申请表;
2.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13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759252596B4500107011000

3

1.申请表;
2.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14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社会组织登记领域

审批替代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000111001001

 

1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书、2社会团体登记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3社会团体登记住所使用权证明、4社会团体登记验资报告、5社会团体登记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名单、6社会团体章程及章程核准表、7社会团体会员大会暨理事会会议纪要、8社会团体会员名单、9社会团体理事会组成名单、10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1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1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及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16社会团体登记捐赠承诺书、17干部兼职批复、18社团账户备案表、19印章备案表、20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备案信息表(网信领域填报)、21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证明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社会组织登记领域

审批替代型

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

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000111003001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3住所使用证明、4验资报告、5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7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8许可证、9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10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1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会议纪要、12捐赠承诺书、1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14从业人员花名册(样表)、15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16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17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证明

16

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市级

专网

23.62.0.12

市级部门开发的业务系统,目前已嵌入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据生态环境局反映,查询到事项编码

5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2.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
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7

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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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500117011000

5

1.图纸:建设总平图、绿地布置总平图、乔木布置图和灌木地被布置图;(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含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

3.如有架空层绿化,请提交覆土设计深度及建筑承重安全设计说明

如有架空层绿化,请提交覆土设计深度及建筑承重安全设计说明

 

18

区城市管理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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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500117010000

5

1.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

2.占用绿地移植树木的现场示意图或现场定位图; (原件)

3.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的《古树名木移植情况报告》及辅助材料或者绿地树木权属单位同意占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申请表

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的《古树名木移植情况报告》及辅助材料或者绿地树木权属单位同意占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19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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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000117020000

5

1.市政设施建设申请表(附施工设计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20

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审核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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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500117006000

 

1.占用迁移拆除城市照明设施申请表(原件)

2.管线、迁移等设计图纸(原件)

3.占用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运输核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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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000117014000

5

1.施工企业与消纳处理场所签订的消纳处理合同(协议);

2.与施工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协议);
3.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表;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与施工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协议);                   2.施工企业与消纳处理场所签订的消纳处理合同(协议);

 

22

区农业农村委

农药经营许可

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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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外网

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161000

3

1.房产证或租赁证明2.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仓储场所有明显标识、专柜上锁、封闭摆放和储存用的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须提供)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9.《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0.《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1.经营人员两年以上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经历说明(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须提供)12.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23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区县核发C\D证)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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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202000

3

1.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2.单位基本情况、章程、购销种子情况说明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社保情况,人员名单和从业简历4.种子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书面承诺5.设施产权的书面承诺和设备清单及实景照片;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7.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4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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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200000

3

1.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2.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3.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4.品种特性介绍5.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6.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品种特性介绍

 

25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

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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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131000

3

1.驾驶证。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身份证明。

1.驾驶证
2.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6

水产种苗生产审批

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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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029000

3

1.市级水产原、良种场资质证书(或文件)。
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3.亲本来源证明。

亲本来源证明

 

27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许可证注销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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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177000

5

1.户口簿。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5.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

1.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

 

28

动物诊疗许可证

(变更、延续)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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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209000

 

1.设施设备清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材料;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材料;管理制度文本;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材料。
2.动物诊疗许可申请表。

 

 

29

区农业农村委

兽药经营许可证

(非生物制品:变更、延续)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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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075000

 

1.《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2. 《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3.主要设施设备及其现场图片。4.《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5.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6.兽药记录样表。7.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 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10.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1.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资料。12.进口代理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进口兽药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13.企业基本情况。

 

 

30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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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187000

3

1.主要技术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2.选育方案、饲养管理规程、种畜禽出场执行标准。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4. 引进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选育方案
2.饲养管理规程
3.种畜禽出场执行标准

 

31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审批

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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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876W4000120042000

3

1.环评证明。2.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3.计算机配料精度证明。4.厂区平面布局图。5.检验仪器购置发票。6.检验室平面布局图。7.企业生产许可证。8.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9.产品标准。10.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11.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立面布置图工艺图。12.企业承诺书。13.企业组织机构图。14.企业管理制度。15.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6.生产新饲料添加剂的材料。

企业管理制度

 

32

区水利局

取水许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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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43189X400011900100001

 

1.取水许可申请书(2份);
2.建设项目取水量与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1份);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8份);
4.三方协议或承诺书(1份);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同意文件(1份);
6.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1份);
7.建设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及重庆有关用水定额指标的说明(1份);
8.建设项目下放生态流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说明(1份);
9.建设项目退水水质符合纳污水体要求的说明(1份);
10.申请人的承诺(1份)。

1.建设项目取水量与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1份);
2.三方协议或承诺书(1份);
3.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同意文件(1份);
4.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1份);
5.建设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及重庆有关用水定额指标的说明(1份);
6.建设项目下放生态流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说明(1份);
7.建设项目退水水质符合纳污水体要求的说明(1份);
8.申请人的承诺(1份)。

 

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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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43189X400011901200001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2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4份)。

 

 

34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政务服务网

市级

互联网

http://zwfw.cq.gov.cn

11500000MB1631621X400013101600003

 

1.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单(盖企业公章):
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盖企业公章)
3.产品检验报告

 

 

35

食品经营许可(仅限销售预包装食品)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政务服务网

市级

互联网

http://zwfw.cq.gov.cn

11500000MB1631621X400013102400001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能反映经营场所面积、房屋结构、门窗及通道、设施设备布局的图纸及文字说明;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以及自动售货设备上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5.在经营场所外设置(包括自有和租赁)仓库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周边环境、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布局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采取委托形式贮存食品的,还应当提交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含有食品贮存要求的委托协议;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36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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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600201

5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7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首次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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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600101

5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首次申请表 ;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5.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
6.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资格证书复制件 ;
8.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
2.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资格证书复制件 。

 

38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变更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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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600103

5

1.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变更申请表 ;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4.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1.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
2.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3.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39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延期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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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600102

5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表 ;
3.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4. 安监总局第65号令中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2.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3. 安监总局第65号令中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4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无储存)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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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4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无储存)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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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5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4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无储存)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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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6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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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1

5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2.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2.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

 

4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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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2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4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证照分离领域

容缺受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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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4500003

5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2.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2.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

 

46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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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3701501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

 

 

47

区应急局

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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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3701102

 

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

 

 

48

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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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外网

23.99.127.111:8083

11500381MB15121550400012503701101

 

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

 

 

49

区文化旅游委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证照分离领域

告知承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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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93

11500381MB1559455J4000168012002

 

1.申请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现状、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A4幅面原件加盖公章1份);
2.项目批复文件(区发展和改革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或建设工程选址的批复)(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设计方案及相关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4.工程对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有关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当前保存状况、加固方案、工程预算等(原件1份);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50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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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127.111:8093

11500381MB1559455J4000168011002

 

1.申请函,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开竣工日期(A4幅面原件1份);
2.项目批复文件(区发展和改革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的批复)(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还需上报相关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原件或复印件,图纸为A4、A3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4.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原件或复印件, A4幅面1份);
5.建设规划部门的意见(原件或复印件, A4幅面1份);
6.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原件或复印件,A4幅面1份)

 

 

51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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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68006002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资金来源、开竣工日期;修缮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是否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A4幅面1份);
2.申请人对修缮工程所在区域的所有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A4幅面1份);
3.修缮工程设计单位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修缮方案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工程设计概算(A4幅面各1份);
4.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A4幅面复印件1份);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附招标过程说明(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52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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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32033000

 

1.区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关于XX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无线)的请示;
2.申请使用的广播电视频率涉及修改和调整广播电视覆盖网规划的,提供技术评估报告和协调文件;
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复印件 ;

4.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53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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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1.法人资格复印件;
2.区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审核的请示文件;
3.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申请表 ;

4.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总体规划、建设方案详细内容

 

 

54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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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3人以上)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5.房屋证明、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55

区文化旅游委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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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变更申请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56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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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57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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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58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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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5000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59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游艺娱乐)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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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3000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60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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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32013000

 

1.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2.申请报告;
3.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5.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61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歌舞娱乐)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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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3000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62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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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32013000

 

1.延续备案申请报告;
2.如有事项变更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63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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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法人,提交新法人法人证书、身份证明及简历;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变更事项申请报告;
4.变更经营地址,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租赁合同;

5.变更节目总编,提交新节目总编身份证明及简历

 

 

64

区文化旅游委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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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32012000

 

1.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3.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4.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5

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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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2000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6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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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提交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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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1000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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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1000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9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歌舞娱乐)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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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3000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70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游艺娱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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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3000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71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歌舞娱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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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72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游艺娱乐)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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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3000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7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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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11000

 

1.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2.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4.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5.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6.企业章程

 

 

74

区文化旅游委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接收境内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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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32006000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5

旅行社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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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81MB1559455J4000122002000

 

1.申请设立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份
3.企业章程3份
4.质量保证金存入证明3份(后置)
5.经营场所的证明3份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3份
7.工商行政部门核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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