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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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4〕1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决策部署和《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要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推动江津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江津区建设“先行区、主枢纽、排头兵”战略定位,把握“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江津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江津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6年,全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更加突出,运用成效更加凸显,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更加高效,基础支撑更加夯实,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更好支撑服务江津区创新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创新赋能持续增强。全社会创新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以上,力争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221家、科技型企业716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4件以上,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度增幅超过20%。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0000件,培育地理标志商标1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件。力争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授权率达到100%

——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加强,形成市场主体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维权援助的强大合力,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率达100%,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示率10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运用成效显著提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实施收益实现快速增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每年超过5000万元,专利转让、许可数量每年超过200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数量累计达200件。超过2家辖区高校院所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超过10件。

——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运转顺畅,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及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企业累计达40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布局更加合理,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建成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商标品牌服务指导站。

——基础支撑持续夯实。出台激励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普遍认同,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和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每年知识产权工作获领导正向批示不少于1次,区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次数持续增加。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行动。

1.建立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责任分工,紧扣创新发展需求,构建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全系列知识产权的跨部门协同管理和推进体系,加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新赋能促进行动。

2.持续做优做强创新主体。按照“分级培育”原则,引进培育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势企业,持续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倍增”行动。开展贯标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鼓励重点企业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合规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试点。指导重点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利用好专利信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专利分析导航、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规避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以科创板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创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机制,发挥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作用,开展核心专利稳定性评价、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知识产权价值估值、专利孵化育成服务等伴随式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发挥我区制造业优势,围绕“3+3+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在主要技术领域,集中力量对“卡脖子”“牵鼻子”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引领性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获取质量更高的发明专利,保障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探索推进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工作,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产品出口比例,加快推进企业商标品牌国际化进程。聚焦区域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升级“一江津彩”区域公用品牌,围绕特色农业、畜牧业、林业和绿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鼓励“江津花椒”“江津枳壳”等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参加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协会、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认真开展“千企百城”商品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加大知名商标培育力度,指导帮扶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完善我区驰名商标保护名录库,加强对驰名商标认定、申报工作的业务指导,鼓励企业通过驰名商标等方式加强商标保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升级。充分发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专利信息资源分析利用能力。重点围绕我区“3+3+X”现代产业集群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分析项目,编制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和知识产权布局导向目录或产业创新发展规划,为区委区政府实施产业布局和规划提供决策支持。引导和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和关键技术,以研发定位、创新研发、关键技术专利布局、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和实施海外布局等为重点,实施专利导航分析,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精品版权。以新闻出版、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影视动漫、创意设计、音乐戏剧、广告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为重点,积极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建设,加大版权登记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著作权人开展各类作品版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和政府序列外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基本完成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推进其他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支持各类权利人通过版权授权许可、版权评估质押等方式开展版权贸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7.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动“三线”建设博物馆建设,开展石门大佛寺保护修缮,探索建设石佛寺考古遗址公园。强化传统庄园保护利用,抢救性保护枣子坪、五福等庄园,完成石龙门、龙塘等庄园修缮,推动廷重祠、夏公馆活化利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增效行动。

8.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支持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探索企业需求、高校研发、多元投资、成果分享合作创新运营新模式。探索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优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数据库,加快培育技术转移、技术评估、科技咨询等市场化机构。(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支持和鼓励高校院所梳理存量专利,向企业推广运用,促进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从高校院所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得专利技术,解决企业技术难点、痛点问题,促进企业成长。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重点,指导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推动开展高校院所、企业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10.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政、银、保、企深入合作,推进线上线下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园惠企和银企对接,为银企交流搭建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价值信用贷款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调动辖区内金融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鼓励辖区银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参与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以及惠及中小企业数量。(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护航行动。

1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配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采取行政处罚、约谈整改、行政指导等方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蓝天”“剑网”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严格行政执法,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部署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以及“互联网+旅游”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行动,打造全方位、立体式、无死角的行政执法保护网,构建公正合理科学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推动知识产权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严格保护和及时保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依法公开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部门间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健全重大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检察介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民事裁判标准统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进一步深化与四川省泸州市、内江市等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开展跨区域案件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联合办案,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持续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江津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14.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及时披露执业信息,加强失信惩戒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提升行动。

15.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建设兼具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信息服务、维权援助、人才培训等功能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获取便利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充分发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中心的引领示范效应,推动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在区域和产业中发挥作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16.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优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市内、市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创新专利申请、运营、维护、布局等一揽子“管家式”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及维权服务。(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知识产权基础环境优化行动。

1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实施“津鹰计划”,注重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纳入全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党政干部培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试点项目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教育。(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18.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创新知识产权宣传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范围,提升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组织办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等大型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对外讲好江津知识产权故事,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公开严重失信违法案件,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区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成员单位由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作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经费保障。优化整合、统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筹配置区级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重点支持宣传培训、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严格责任落实。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指标体系,将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等重要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八张报表”考核体系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定期通报和调度机制,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和专题工作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项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向国家、市知识产权局、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和资源倾斜,推进和深化全区试点工作。

部门解读:

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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