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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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197 | [ 发文字号 ] | 江津府办〔2023〕77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工作原则.....................................4
1.3 编制依据.....................................5
1.4 适用范围.....................................5
1.5 事故分级.....................................5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6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
2.2 咨询机构....................................14
2.3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14
3 预警和预防机制..................................15
3.1 预防......................................15
3.2 预测预警....................................15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15
3.4 预警预防行动..................................16
3.5 信息共享和处理.................................17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18
4.1 应急响应....................................18
4.2 应急处置措施..................................21
4.3 新闻报道....................................23
4.4 应急结束....................................23
5 后期处置.....................................24
5.1 善后处置....................................24
5.2 调查评估....................................24
5.3 总结评估....................................24
6 保障措施.....................................24
6.1 通信保障....................................24
6.2 队伍保障....................................24
6.3 装备物资保障..................................25
6.4 医疗卫生保障..................................25
6.5 治安保障....................................25
6.6 交通运输保障..................................26
6.7 资金保障....................................26
6.8 技术保障....................................26
6.9 宣传、培训和演练................................26
7 附则.......................................27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27
7.2 预案修订....................................27
7.3 奖励与责任...................................28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28
7.5 预案实施....................................28
8 附录.......................................29
8.1 典型案例分析..................................29
8.2 风险辨识评估..................................34
8.3 相关机构通讯录.................................39
8.4 区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43
8.5 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情况..............................44
8.6 辖区内主要企业应急物资清单...........................45
8.7 应急预案体系..................................49
8.8 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结构图......................4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江津区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重庆市江津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市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管理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津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金属冶炼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气象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区总工会、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召开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2)研究部署本辖区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指挥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专家组,制订和批准实施金属冶炼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器材,选派专家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设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总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并明确其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5)按信息报送程序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协调、组织金属冶炼事故应急救援的外部援助和救助。
(7)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2.1.2办事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状态下的综合协调工作。
2.1.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的应急处置指示;协助、指导区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新闻报道,开展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抢险处置救援工作进展信息,收集、研判与引导社会和网络舆情。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管辖范围内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预防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实施危险区域安全警戒,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为抢险救援车辆预留通道;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处理。
区民政局:负责死亡人员丧葬等有关事宜;负责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抚工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金属冶炼事故工伤保险及待遇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保障相关事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危害的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负责金属冶炼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处置中的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抢险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中受伤、中毒等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调动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转运伤员集中救治。
区应急局:负责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监督检查各涉及金属冶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各金属冶炼从业单位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统筹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涉及金属冶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共同做好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调集相关专业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负责参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评估和调查工作。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处置涉及特种设备的金属冶炼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或专家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江津气象局:负责发布全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区总工会: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协调配合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和稳定等善后处理工作,为群众提供相关权益咨询。
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分公司:负责应急供电保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本级金属冶炼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应急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后勤保障、伤亡统计、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2.1.4现场指挥部
发生金属冶炼事故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金属冶炼事故现场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并视情况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秩序维护、舆论引导、后勤保障、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环境监测等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成员: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和事发单位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抢险救援组。
成员:由区应急局牵头,由江津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和事发单位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职责:开展事态分析,研判处置技术,制定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有关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对危险物品进行排除和转移、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抢救运送伤员、清理现场;调集抢险救援所需器材、物资、工程抢险设备等。
(3)医疗救护组。
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参与。
职责:负责实施医学救援,伤亡人员转运等工作,并为抢险救援提供医学技术支持;统计核实事故伤亡情况。
(4)秩序维护组。
成员:由区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员疏散,对重要区域进行保护,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预留救援通道。
(5)舆论引导组。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应急局、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职责:负责金属冶炼事故抢险救援及后期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统筹媒体和记者采访事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论引导,澄清不实消息。
(6)后勤保障组。
成员: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职责:负责保障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电力、通信及办公设施设备;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和抢险救援人员基本生活。
(7)善后处理组。
成员: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牵头,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职责:负责做好遇难和受伤人员的保险理赔及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调查评估组。
成员: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及事故企业所属行业监管部门参与。
职责:负责事故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对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负责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协助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9)环境监测组。
成员: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江津气象局、区应急局、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2.2 咨询机构
建立江津区金属冶炼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专业性的咨询机构,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
2.3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组织体系框架见图2.1。
图2.1组织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完善和强化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风险识别登记、分析评估、控制消除等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应急局应建立金属冶炼重要危险场所数据库,包括:危险源分布、地理位置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有关金属冶炼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金属冶炼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可能引发金属冶炼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区应急局及有关部门。
3.2 预测预警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金属冶炼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根据金属冶炼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金属冶炼事故的,分别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
3.3.2预警信息发布
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蓝色(Ⅳ级)和黄色(Ⅲ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授权相关部门发布;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区应急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金属冶炼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发布途径。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3.3预警信息调整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发生金属冶炼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
3.4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警行动: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有关机构、有关专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对重点隐患区、危险源的检查,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3.5 信息共享和处理
3.5.1信息报送
(1)发生金属冶炼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接报后,要立即向区应急局和区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可以直接向区应急局和区政府报告。
(2)初判为较大及以上金属冶炼事故时,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区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应急局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3)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4)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终报。
3.5.2信息分析与共享
(1)区应急指挥部收集、研判事故信息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若金属冶炼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毗邻区,对毗邻区的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相邻政府,实现信息共享。
(2)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4.1 应急响应
4.1.1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危险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事发地开发区管理机构以及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保护、道路引领、秩序维护等工作。
(3)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应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扩散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本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金属冶炼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4.1.2响应分级
针对金属冶炼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对应的将金属冶炼事故分为Ⅳ(一般金属冶炼事故)、Ⅲ级(较大金属冶炼事故)、Ⅱ级(重大金属冶炼事故)、Ⅰ级(特别重大金属冶炼事故)四个应急响应等级。
(1)Ⅳ(一般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金属冶炼事故,区应急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险情,并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抢险救援。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长,组织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2)Ⅲ级(较大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金属冶炼事故时,区应急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险情,并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抢险救援。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指挥长,组织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区应急指挥部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3)Ⅱ级(重大金属冶炼事故)、Ⅰ级(特别重大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金属冶炼事故,由区政府在进行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由区长担任现场指挥长,同时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区相关部门向市相关部门报告,待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服从市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1.3扩大应急
当金属冶炼事故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响应级别,进行处置。
一般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处置需调动更多应急资源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政府报告,以形成应急处置的更大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较大金属冶炼事故发展到(重大或特别重大金属冶炼事故)区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当金属冶炼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视情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 应急处置措施
4.2.1通用处置
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金属冶炼事故现场情况,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搜救被困人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
(2)在事态监测与评估的前提下,制定出抢险施救及应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明确抢险施救、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实施现场安全监测,统一指挥、科学组织、科学施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急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二次事故发生。
(3)根据各应急工作组反馈汇总的信息以及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
(4)设立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方案,组织和指导群众尽快撤离受威胁区域;加强道路交通组织和引导,及时发布绕行线路提示等信息,降低事故对交通的影响,避免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5)安排专业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用应急物资的方案,经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7)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化解、情绪安抚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4.2.2 处置要点
本预案重点针对江津区辖区内涉及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温熔融金属液体喷溅事故和爆炸事故。处置要点如下:
(1)严禁用水喷射高温熔融金属降温。
(2)切断高温熔融金属与水进一步接触的任何途径。
(3)防止四处飞散的高温熔融金属引发火灾。
4.3 新闻报道
4.3.1辖区内发生一般、较大金属冶炼事故时,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方式、范围及途径。重大及以上金属冶炼事故按上级政府要求发布。
4.3.2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市民配合采取的措施、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3.3舆论引导
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真实、客观、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杜绝因谣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众心理恐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递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4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事故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被消除。
(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
(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5)指挥部认定事故现场无继续处置必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秩序。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5.2 调查评估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5.3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完毕后,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2 队伍保障
金属冶炼生产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力量,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事故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和补充力量,应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加强技能培训,满足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在应急响应时统一协调指挥调配应急救援队伍。
6.3 装备物资保障
6.3.1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防护装备。
6.3.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相关装备的支援和保障系统,并落实应急保障装备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确保一批特种装备和专业处置人员处于随时应急状态中,使之能够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6.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事故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做好协助工作。
6.5 治安保障
区公安局负责统筹辖区内金属冶炼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做好协助工作。
6.6 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负责统筹辖区内金属冶炼事故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7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辖区内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6.8 技术保障
区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大力推进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先进方法的研发和配备,提高金属冶炼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9 宣传、培训和演练
6.9.1宣传
全区各涉及金属冶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相关部门、金属冶炼生产企业要及时向公众和员工宣传金属冶炼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6.9.2培训
全区各涉及金属冶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相关部门、金属冶炼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宣传培训内容和计划,提高应对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各金属冶炼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区应急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9.3演练。
本预案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由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检验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金属冶炼事故,能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发展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按相关程序颁布实施。
7.1.2本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区政府批准通过后颁布实施。
7.2 预案修订
区应急局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预案内容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
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金属冶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奖励。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编制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 附录
8.1 典型案例分析
8.1.1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5·30”高温熔融金属爆炸事故
(一)事故产生后果。
2019年5月30日5时35分,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炼钢分厂1号电炉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5月30日4时13分,衡钢炼钢分厂1号电炉开始装料冶炼,约5时21分,在电炉操作室操作的冶炼Ⅰ工段乙班副炉长王卫民发现电炉炉门口产生的火焰异常,判断炉内水冷件可能发生漏水,立即采取停电、抬升电极、停止供氧操作等紧急措施,并开始退炉门氧枪。因炉门氧枪与炉门框有夹角退出困难,王卫民便点动操控炉体向后倾动,顺利退出了炉门氧枪。约5时22分,当班炉长廖亚林发现炉壁2号氧枪座下方有钢渣流出并漏至电炉摇架平台上,立即跑至操作室告知王卫民,并要求操控电炉前倾,以阻止钢渣继续溢漏。5时23分,王卫民点动操控电炉向前倾动到位,钢渣停止溢漏,王卫民去电炉维修班通知值班钳工李飞飞等人来检查和处理炉内漏水故障,廖亚林则带领当班员工肖凯至电炉后对摇架平台上的钢渣进行喷水冷却,同时安排当班人员王迎文去通知电炉衬耐材整体承包单位临峰公司跟班倒的员工许绪栋前来协助处理故障。相关人员到齐后,全部于1号电炉操作室东门口的安全通道上集合。5时29分至5时31分,不断有相关人员从电炉炉门前5m外走动。5时33分,漏水故障相关处置人员集中于电炉东南侧平台;5时34分,炉长廖亚林面对电炉走向炉门东侧(距电炉约1.5m处位置),俯侧身察看炉内火况,然后躬身走至炉门西侧,俯侧身察看炉内火况,初步判断可能是7号水冷板漏水后,走回东南侧平台,然后赶至调度室(位于1号电炉东北面,距电炉约15m)向值班厂长刘志鹏汇报情况。在廖亚林离开这1分多钟时间内,有相关人员在电炉炉门前5m外走动,并有人正对炉门点烟。
5时35分,廖亚林汇报完毕后,回到电炉东南侧平台,径直走向电炉炉门西侧(距电炉约2.5m),弓身和下蹲察看炉内火况。此时许绪栋从西面走向炉门东侧(距电炉约2.5m)位置停下,转身走向廖亚林交流情况,走至电炉门前时,炉内突然发生爆炸,许绪栋被爆炸引发的冲击波冲击至炉门前约7米处,当场死亡;廖亚林被炉内喷溅而出的钢水、钢渣及高温蒸汽大面积烫伤。同时,爆炸冲击波造成电炉操作室观察窗钢化玻璃完全破碎,操作室一台显示器损毁(设备财产损失约20万元)。
(三)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炼钢分厂1号电炉水冷件漏水,现场操作人员发现后,违章两次带水摇炉,导致漏出的水被高温金属液体包裹或覆盖,体积急剧膨胀而产生压力骤升,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①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衡钢公司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生产操作技能培训不深入,炼钢分厂电炉岗位操作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技能差,未完全熟悉电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带水摇炉,违章靠近电炉(靠近炉门口排查炉内漏点时,必须延长间隔时间15分钟以上);凭经验操作,忽视安全规程,抗安全风险意识差。
②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衡钢公司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炼钢分厂电炉氧枪、水冷壁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电炉操作室正对出钢品的窗户未设置有效的防喷溅设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彻底,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
③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操作人员对装置异常状况处置不当,
漏水故障发生后,预案应对不及时、不科学,人员随意出入危险区域,处理生产异常状况能力差。
④风险管控能力不足。衡钢公司炼钢分厂对使用的装置设施存在的高风险辨识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不足,电炉岗位多数人员不了解电炉漏水事故应急预案,对冷却水漏入熔池的安全风险认识不够,抗风险意识淡薄,现场管控能力差。
⑤安全管理不到位。衡钢公司炼钢分厂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执行不严格,电炉操作人员在发现冷却水漏入熔池后,竟两次摇炉。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缺陷,根据公司提供《炼钢分厂安全操作规程》和《电炉运行控制程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均未明确电炉的最大出钢量及装料量。事故1号电炉点动后倾后,钢渣就溢出,说明电炉装料过量。如不能对电炉最大出钢量及装料量进行监控,生产中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8.1.2常熟市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10·31”高温金属熔融爆炸事故
(一)事故产生后果。
2019年10月31日16时05分许,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17.1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10月31日7时,凯隆公司熔铸车间开始上班,车间主任任申安排生产。15:02,铝液准备完毕,王波和王常洪先后回到作业岗位,准备开始铸造铝棒。
15:06左右,王波先打开3#铸造井冷却水阀门,王常洪再拔出6#熔铝炉铝液出口的锥形堵头放出铝液,铝液经溜槽进入结晶器开始结晶。接着,王波首次调整了喷淋在结晶器上的冷却水流量和铸造底座的下降速度,控制铝棒铸造速度(流量大小和速度快慢企业无技术规范,依据经验操作)。
铝棒铸造过程中,为了加快进度,王波分别于15:11、15:17、15:43、15:47、15:58五次调快了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通过和以往现场监控视频比较,王波五次调整速度平均为7.5cm/min,正常速度在6.0-7.0cm/min)。为了配合底座下降速度,王波又于15:22、15:33、15:53、15:55四次错误操作调小了冷却水流量。
16:05左右,王波蹲在3#铸造井前观察铝棒时,铸造井内左侧铸造盘上大量铝液流入铸造井内,发生爆炸。事故发生时,铸造井内冷却水约10米深,水面离井口约1米,冷却水体积约62.5立方米;王常洪站在6#熔铝炉放铝口南侧,其余4名伤亡者不在监控画面中。
(三)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浇铸过程中,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爆炸。
2.间接原因。
(1)事故企业。
①凯隆公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未按规定要求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一岗一责”,铸造加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未针对生产实际情况开展对铝棒铸造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铝棒拉漏的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②凯隆公司未吸取江阴市易泽铝业有限公司“8·28”较大爆炸事故的教训。未针对公司深井铸造的生产工艺特点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预防深井铸造作业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缺失;对造成事故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有疏漏;对铝棒铸造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员工操作错误的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③凯隆公司使用的深井式铸棒工艺为行业内普遍采用,其本质安全化程度不高,缺少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铝棒拉漏后无法第一时间预警。
(2)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
常熟市支塘镇政府及镇安监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没有认真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定,对凯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不全面、不深入,未能及时督促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8.2 风险辨识评估
8.2.1江津区金属冶炼企业概况
冶炼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江津区现有涉及金属冶炼工艺(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铝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铸等)企业40余家,集中在有色、机械行业,主要分布在德感工业园、双福工业园、江津综保区(珞璜工业园、白沙工业园、白沙镇、油溪镇、广兴镇。
8.2.2风险分析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江津区辖区内相关金属冶炼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灼烫(高温熔融金属液体喷溅)、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
本预案重点针对江津区辖区内涉及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如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等),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温熔融金属液体喷溅事故和爆炸事故。
(1)高温熔融金属液体爆炸溢出。
①事故情景分析。
当前金属冶炼过程中,由于需要对金属进行高温溶解,由于熔融的金属气体与水会爆发出巨大的破坏力,造成对人员的安全威胁,这也是目前在金属爆炸事故中非常常见并且有着非常严重后果的因素。冶炼液态物质、废渣及冶炼炉陆地的熔渣都是高温熔融物,一旦与水接触会发生爆炸。当一定数量的水完全变成蒸汽后,其体积会增大数千倍,破坏力极大。冶炼炉、冶金液体储罐、中间罐、漏渣及倾翻时发生爆炸,在向潮湿的液体储罐、中间罐、渣罐中盛放液渣、冶金液体物质时发生爆炸,向有潮湿废物及技术的罐坑、渣坑中放热罐、放渣、翻渣时引起的爆炸,向冶炼炉内加入潮湿料时引发的爆炸,冶炼系统漏出液体与潮湿地面接触也会发生爆炸。根据热胀冷缩原理,在熔融金属变为进行状态的转变,由固态到液态气态时,遇水会产生强烈的能量。
针对高温熔融金属爆炸溢出等事故进行分析,需要考虑到爆炸的结界点,在遇水接触时发生状态的转变后及时控制压力,在封闭的环境内合理地进行数值的控制,防止压力以及汽化温度达到临界点,发生爆炸的现象。金属冶炼工艺设备多属高温作业,要加设水冷系统,易发的故障是水冷系统泄漏、与高温液体易发生爆炸的危险。涉及金属冶炼工业企业因为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的情况主要有:转炉氧枪,转炉烟罩,连铸机的结晶器的高、中压冷却水渗漏,穿透熔融物而发生爆炸,冶炼炉、精炼炉、连铸结晶器的水冷件因回水阻塞,造成继续受热而引起爆炸。
②风险定性评估。
高温熔融金属液体爆炸溢出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对整个生产区域的影响,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类事故为风险较大,建议按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处置。
(2)高温金属的喷溅。
①事故情景分析。
金属冶炼过程中发生电炉、铸造熔炼炉、保温炉、电解槽泄漏事故时,应确保泄漏熔体能紧急排放至储存设施(或拦挡围堰)内,防止金属外流而引发高温喷溅事故。在进行工艺的金属加工操作时,会人为操作对金属的高温状态转变,此过程也会发生喷溅现象。这是由于在金属高温熔化时发生的氧化反应不均匀所导致的喷溅现象。因此这种喷溅现象是会随时出现的,如果没有进行正确的操作以及管理很容易给操作人员带来危险。
②风险定性评估。
喷溅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对此岗位的影响,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此类事故为风险一般,建议按照一般事故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处置。
(3)高温熔融金属的运输转移引发失误引发喷溅和爆炸事故。
①事故情景分析。
高温熔融金属转运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在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的转运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环节的失误,导致金属倾翻,坠落等都会造成人员生命威胁。在针对高温熔融金属转运过程中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导致危险的可能出现性。例如:受到了设备以及人为的因素影响,一旦发生设备的不稳定状况以及人员的操作失误,都会导致高温熔融金属转运过程中发生翻转,坠落等现象。
除此之外,若出现高温熔融金属转运过程中翻转或坠落,且发生点外环境有水,可能会导致爆炸事故。
②风险定性评估。
高温熔融金属的运输转移引发失误引发喷溅和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对此岗位及周边区域的影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类事故为风险较大,建议按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处置。
(4)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
①事故情景分析。
涉及金属冶炼工业企业爆炸事故多属于“蒸汽爆炸”。由低温的水遇到与高温的金属熔体瞬间发生了剧烈的热交换,水达到了气化条件,在金属熔体表面快速成核气化,引发的爆炸。如果是少量的水滴到金属熔体中,水快速汽化,虽然会出现炸响声且发生喷溅,但爆炸程度就像放鞭炮,在金属冶炼业内称为“放炮”,由于水量太少不会出现冲天大火,但喷溅物温度极高会对附近的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因此所有接触熔炉的工具与材料都要保持干燥。如果水量大,金属熔体也多,熔炉就会出现剧烈的爆炸。大水涌入熔炉瞬间,熔炉内的金属熔体表面的水受热会以迅速形成大量“汽化中心”,从而聚积大量水汽。由于各处水汽产生的速度远远超过气泡扩散的速度,这些水汽会在较小的范围内,不断发生碰撞,积蓄大量的能量,如同被急剧压缩。当达到临界点便会爆发出巨大的冲击波,因为能量密度极大,所以爆炸威力巨大。
②风险定性评估。
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对整个生产区域的影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类事故为风险较大,建议按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处置。
8.3 相关机构通讯录
表8-1有关单位、部门通讯录
序号 |
单位名称 |
24小时值班电话 |
1 |
区政府办公室 |
47521321 |
2 |
区应急管理局 |
47530530 |
3 |
区发展改革委 |
47521221 |
4 |
区教委 |
47522314 |
5 |
区经济信息委 |
47522601 |
6 |
区民政局 |
47521028 |
7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47522747 |
8 |
区城市管理局 |
47532741 |
9 |
区交通局 |
47521226 |
10 |
区水利局 |
47521178 |
11 |
区农业农村委 |
47521247 |
12 |
区商务委 |
47550058 |
13 |
区文化旅游委 |
47521329 |
14 |
区卫生健康委 |
47562859 |
15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47519333白 |
16 |
江津气象局 |
47571038 |
17 |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
61065119 |
18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 |
47563111 |
19 |
区委宣传部 |
47521319 |
20 |
区融媒体中心 |
47522188 |
21 |
区科技局 |
47569101 |
22 |
区公安局 |
47524460 |
23 |
区司法局 |
47560328 |
24 |
区财政局 |
47521591 |
25 |
区人力社保局 |
47521992 |
26 |
区生态环境局 |
47522457 |
27 |
区总工会 |
47522319 |
28 |
区妇联 |
47521553 |
29 |
江津区税务局 |
47561062 |
30 |
区人武部 |
87063409 |
31 |
区委网信办 |
47570593 |
32 |
区统计局 |
81220510 |
33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7537231 |
34 |
区科协 |
47559368 |
35 |
区红十字会 |
47562859 |
36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区供电分公司 |
15213238179 |
表8-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24小时值班电话 |
1 |
几江街道 |
47212900 |
2 |
鼎山街道 |
47579300 |
3 |
德感街道 |
47833100 |
4 |
双福街道 |
47845991 |
5 |
圣泉街道 |
47838232 |
6 |
支坪镇 |
47621011 |
7 |
白沙镇 |
61065281 |
8 |
珞璜镇 |
47601010 |
9 |
石蟆镇 |
47391010 |
10 |
李市镇 |
47711013 |
11 |
油溪镇 |
47881011 |
12 |
先锋镇 |
47611011 |
13 |
蔡家镇 |
61069003 |
14 |
柏林镇 |
47771010 |
15 |
西湖镇 |
47656031 |
16 |
石门镇 |
47371011 |
17 |
永兴镇 |
47361010 |
18 |
龙华镇 |
47861011 |
19 |
吴滩镇 |
47891010 |
20 |
贾嗣镇 |
47651011 |
21 |
杜市镇 |
47691010 |
22 |
朱杨镇 |
47381010 |
23 |
慈云镇 |
47714320 |
24 |
中山镇 |
47768907 |
25 |
嘉平镇 |
61060711 |
26 |
夏坝镇 |
47659868 |
27 |
广兴镇 |
47698030 |
28 |
塘河镇 |
47346106 |
29 |
四面山镇 |
47666199 |
30 |
四屏镇 |
47668121 |
31 |
江津综合保税区 |
63432999 |
32 |
双福工业园 |
47339333 |
33 |
德感工业园 |
47856506 |
34 |
珞璜工业园 |
47609777 |
35 |
白沙工业园 |
47338068 |
36 |
现代农业园区 |
47530135 |
37 |
滨江新城建管中心 |
47565872 |
38 |
四面山管委会 |
47666010 |
8.4 区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职务 |
主要从事专业 |
电话 |
1 |
熊明森 |
男 |
专科 |
高工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内退 |
炼铁、炼钢、铁合金、轧钢 |
13637820444 |
2 |
廖德荣 |
男 |
本科 |
工程师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专员 |
冶金机械专业、冶金煤气专业 |
15178899237 |
3 |
陈远 |
男 |
本科 |
高工 |
中国人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 |
防灾防损检查部总经理 |
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机械工程、冶金工程 |
13996096325 |
4 |
吕俊杰 |
男 |
硕士 |
正高工 |
重庆科技学院 |
教师 |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轧钢 |
13108909895 |
5 |
朱雪峰 |
男 |
本科 |
高工 |
重庆腾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工贸安全标准化组组长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安全工程、机械制造、应急救援 |
13996308308 |
6 |
李健 |
女 |
本科 |
高工 |
重庆天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 |
机械工程、冶金工贸、建筑、消防 |
13508305173 |
7 |
向明 |
男 |
本科 |
高工 |
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
工程师 |
金属材料、泵与风机、热工仪表 |
13908349701 |
8 |
徐贻 |
男 |
本科 |
高工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处 副处长 |
冶金机电安装、建筑机电安装 |
18623441876 |
9 |
陈守辉 |
男 |
本科 |
高工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任 |
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工程、环保管理 |
13983755878 |
10 |
宋发荣 |
男 |
本科 |
注安师 |
江津区应急管理局(退休) |
退休 |
应急救援处置、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电气安全管理 |
13996092099 |
11 |
王会治 |
男 |
本科 |
注安师、电气工程师 |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
安全经理 |
机械制造、危化品、特种设备 |
15803009459 |
8.5 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序号 |
队伍名称 |
擅长领域 |
主管单位 |
人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值班电话 |
1 |
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江津支队 |
综合应急救援 |
江津区应急局 |
32 |
韩军斌 |
15823999978 |
85512350 |
2 |
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 |
综合应急救援 |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
- |
- |
- |
61065119 |
3 |
江津珞璜电厂专职消防队 |
综合应急救援 |
江津珞璜电厂 |
20 |
帮周武 |
61693619 |
- |
4 |
江津玖龙纸业专职消防队 |
综合应急救援 |
江津玖龙纸业 |
18 |
王秀春 |
15123371879 |
- |
5 |
江津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保障队 |
道路运输保障 |
江津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
80 |
钟少奇 |
13883411856 |
47521626 |
6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 分公司应急救援基干分队 |
保电、电力抢修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 |
27 |
张斌 |
13808316242 |
47522275 |
8.6 辖区内主要企业应急物资清单
(1)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
类型 |
名称 |
数量 |
有效期 |
供应单位名称 |
存放位置 |
应急 物资 |
消防沙 |
1000KG |
长期 |
渝中九建 |
各生产车间 |
灭火器 |
300具 |
3年 |
腾水科技 |
各生产车间 | |
消防水带 |
50根 |
长期 |
万月鑫 |
各生产车间 | |
应急逃生工具箱 |
9箱 |
长期 |
腾水科技 |
办公区域 | |
护目镜 |
20个 |
长期 |
/ |
各生产车间 | |
潜水泵 |
2个 |
长期 |
/ |
废水站 | |
胶手套 |
20双 |
长期 |
/ |
有色车间 | |
防护口罩 |
20个 |
长期 |
/ |
各生产车间 | |
强光手电 |
5个 |
长期 |
/ |
各生产车间 | |
稀磷酸 |
2桶 |
3年 |
/ |
有色车间 | |
急救箱 |
4个 |
长期 |
/ |
各生产车间 | |
吸油毯 |
6张 |
长期 |
/ |
油房 | |
警戒带 |
2盘 |
长期 |
/ |
消防值班室 | |
应急 装备 |
担架 |
4个 |
长期 |
/ |
各车间 |
千斤顶 |
3 |
长期 |
/ |
维修班 | |
多功能气体浓度检测仪 |
1 |
长期 |
/ |
环保技安科 | |
防毒面具/眼镜 |
18 |
5年 |
腾水科技 |
办公区域 | |
反光背心 |
18 |
长期 |
腾水科技 |
办公区域 | |
照明电筒 |
9支 |
长期 |
腾水科技 |
办公区域 | |
消防栓(室外) |
32处 |
长期 |
以前安装 |
厂区道路 | |
消防栓(室内) |
60处 |
长期 |
以前安装 |
各生产车间 | |
安全鞋 |
4 |
长期 |
腾水科技 |
消防值班室 | |
雨靴 |
6 |
3年 |
凎桥 |
消防值班室 | |
绝缘手套 |
4双 |
5年 |
腾水科技 |
消防值班室 | |
围裙 |
16 |
长期 |
日明 |
库房 |
(2)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单位 |
数量 |
储备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管理部 |
云南白药 |
喷雾剂(盒) |
1 |
行政库房 |
霍昂 |
17708337287 |
云南白药 |
创可贴(盒) |
1 |
行政库房 | |||
双氧水 |
瓶 |
1 |
行政库房 | |||
酒精 |
瓶 |
1 |
行政库房 | |||
剪刀 |
把 |
1 |
行政库房 | |||
镊子 |
把 |
1 |
行政库房 | |||
骨折固定夹板 |
包 |
1 |
行政库房 | |||
脱脂棉 |
包 |
1 |
行政库房 | |||
创可贴 |
盒 |
2 |
行政库房 | |||
止痛膏 |
盒 |
1 |
行政库房 | |||
三角巾 |
包 |
1 |
行政库房 | |||
医用胶带 |
圈 |
2 |
行政库房 | |||
医用棉签 |
袋 |
3 |
行政库房 | |||
藿香正气液 |
箱 |
4 |
行政库房 | |||
十滴水 |
瓶 |
1 |
行政库房 | |||
纱布 |
袋 |
3 |
行政库房 | |||
应急储备箱 |
系列急救保健箱 |
1 |
行政库房 | |||
警戒线 |
圈 |
1 |
行政库房 | |||
手电筒 |
支 |
2 |
行政库房 | |||
喇叭 |
个 |
1 |
行政库房 | |||
担架 |
副 |
1 |
门卫室 | |||
防毒面具 |
个 |
5 |
物资库 | |||
乙醇消毒液 |
瓶 |
2 |
管理部 | |||
十滴水 |
瓶 |
7 |
管理部 | |||
百草焊王 |
盒 |
7 |
管理部 | |||
创可贴 |
盒 |
2 |
管理部 | |||
云南白药喷雾剂 |
盒 |
4 |
管理部 | |||
芦荟胶 |
支 |
1 |
管理部 | |||
湿润烧伤膏 |
支 |
3 |
管理部 | |||
美肤烧烫伤膏 |
支 |
5 |
管理部 | |||
康复新液 |
盒 |
2 |
管理部 | |||
藿香正气液 |
盒 |
7 |
管理部 | |||
棉签 |
包 |
1 |
管理部 | |||
绷带 |
个 |
1 |
管理部 | |||
医用纱布 |
袋 |
1 |
管理部 | |||
藿香正气水 |
盒 |
9 |
管理部 | |||
一氧化碳检测仪 |
只 |
1 |
机动组 |
李中海 |
13594048683 | |
氧气检测仪 |
只 |
1 | ||||
氩气检测仪 |
只 |
1 | ||||
全身式安全带 |
付 |
1 | ||||
正压式呼吸器 |
台 |
1 | ||||
防冻服 |
套 |
1 |
行政库房 |
霍昂 |
17708337287 | |
消火栓 |
个 |
21 |
生产区域 |
何建清 |
13983930530 | |
灭火器 |
个 |
49 |
生产区域 | |||
地上栓 |
个 |
2 |
生产区域 | |||
消防接合器 |
个 |
1 |
生产区域 | |||
备注:应急药品为常备应急物资,数量以实际为准。 |
(3)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单位 |
数量 |
储备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生产部 |
云南白药 |
喷雾剂(盒) |
5 |
调度值班室、库房 |
生产调度杨太荣 |
15002362301 13883454077 |
创可贴 |
盒 |
2 | ||||
酒精 |
瓶 |
2 | ||||
医用棉签 |
袋 |
20 | ||||
藿香正气水 |
盒 |
10 | ||||
止血带 |
根 |
5 | ||||
绷带 |
根 |
5 | ||||
纱布 |
袋 |
2 | ||||
医用胶带 |
圈 |
2 | ||||
阻燃服 |
套 |
3 |
生产部库房货架 |
杨太荣 |
13883454077 | |
担架 |
副 |
1 | ||||
手提式轴流通风机 |
套 |
1 |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台 |
4 | ||||
全身式安全带 |
副 |
2 | ||||
紧急逃生呼吸器 |
台 |
2 | ||||
对讲机 |
台 |
4 | ||||
手持扩音器 |
个 |
1 | ||||
警示带 |
卷 |
5 | ||||
设备部 |
监控系统 |
摄像头/个 |
160 |
门卫值班室 |
罗先云 |
15023359595 |
综合部 |
直流水枪 |
把 |
3 |
公司西门岗货架 |
龙方强 |
023-47262325 |
ABC型干粉灭火器 |
个 |
10 | ||||
水 带 |
盘 |
6 | ||||
消火栓扳手 |
把 |
1 | ||||
单杠梯 |
把 |
1 | ||||
大 斧 |
把 |
2 | ||||
绝缘剪断钳 |
把 |
2 | ||||
铁 铤 |
把 |
2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6 | ||||
消防头盔 |
顶 |
6 | ||||
消防手套 |
双 |
6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6 | ||||
消防安全腰带 |
条 |
6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条 |
6 | ||||
消防腰斧 |
把 |
3 |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具 |
10 | ||||
固定电话 |
台 |
1 | ||||
手持对讲机 |
台 |
4 | ||||
动力中心 |
绝缘手套 |
双 |
2 |
110变电站 |
马望征 |
13512383606 |
绝缘靴 |
双 |
2 | ||||
接地线 |
组 |
1 | ||||
110kV验电笔 |
支 |
2 | ||||
10kV验电笔 |
支 |
2 |
8.7 应急预案体系
8.8 区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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