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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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167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3〕93号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09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

(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09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结合江津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内陆开放前沿和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需潜力,扩能外贸动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我区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我区内外贸融合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力争培育13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江津精品创标行动。

1.推进自主品牌“走出去”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三品”城市。支持企业实施“三品”战略,打造“一桶健康油”“一篮富硒菜”“一包调味品”“一瓶文化酒”“一张生态纸”等集约性品牌。推动“一江津彩”品牌建设,持续支持消费品工业品牌的打造。加快建设现代汽车、摩托车产业体系,打造全市重要的汽车、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培育本土汽车、摩托车品牌。积极组织“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产品外出参展,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快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持续组织全区优质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参加“重庆好礼”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大赛。(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标准认证国际接轨。对标国际标准,发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与管理奖励机制,持续做好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认证的公信力和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其全程质量控制自律能力、品牌意识和管理水平。(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指导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依托各大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组织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超市设立“三同”产品专销区。支持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区商务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江津名企提质行动。

1.培育国际化企业。开展“排头兵”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一体化协同的试点示范企业。实施“大集团”战略,培育和支持一批工贸结合的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培育、申报认定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多元化中小企业。积极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双向创建国内外品牌,探索培育内外贸市场兼容、市场竞争力较强、成长空间较大的“独角兽”中小企业。(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数字化创新企业。引进培育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内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及贸易链条数据化改造。支持反向定制(C2M)等创新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探索制造新模式,并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江津直播电商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平台聚能行动。

1.打造融合发展开放平台。突出江津综合保税区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开放口岸功能,加快珞璜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创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积极复制推广重庆自贸区创新发展经验成果。在江津综合保税区持续深入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区商务委、江津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商品汇聚载体平台。以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为契机,支持双福国际农贸城东盟农副产品分拨中心项目建设,打造区域或国际商品集散中心。以推进万达广场、爱琴海购物公园、吾悦广场等商圈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建设标志性商业商务载体。发展“首店经济”,加快集聚国内外优势商贸资源。强化进口商品分销体系建设,布局进口商品分销专卖店。(区商务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产销互促联通平台。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点展会,积极支持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促销,参与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的系列促消费活动,办好富硒美食文化节等江津特色活动,打造“江津消费”响亮名片。新建立一个以商场或商圈为主体的消费维权服务中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贸易通道互联行动。

1.建设内外联通物流网络。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主到发站点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示范区,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江津班列,提升通道物流服务水平。加快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珞璜片区建设,拓展开放口岸功能。加快推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兰家沱作业区一期改建工程;积极争取长江宜宾-重庆段生态航道整治;建成铁路枢纽东环线,加快渝昆高铁建设,畅通物流运输通道。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建设邮件快件共配中心,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指导快递企业逐步提高设置在乡镇(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快递分支机构、快递末端网点的备案比例,指导快递企业在建制村设置快递末端网点,打通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国际配置供应网络。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为重点,拓展境外供应链网络。促进“一带一路”多通道协同发展,鼓励大型物流市场主体、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关键节点布局海外仓、配送中心,着力建设江津综保区东南亚海外仓,构建内外畅联的消费供应链体系。推动新加坡等东盟重点物流企业与我区企业深化交流合作,助推我区建设内陆开放前沿与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区商务委、区交通局、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营造优质有序市场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做好评估效果评价分析及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抽查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强化制度落实刚性约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提升公共竞争政策实施能力。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公平竞争审查的保障作用。弘扬竞争文化,深化与媒体沟通协作,开展公平竞争法规宣传解读。持续加强反垄断线索分析、研判,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提高企业创新和产品内销的积极性。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强化专利行政保护。(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营造透明便利开放环境。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促进内外市场联动。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动各类开放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力,打造国内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重庆水运口岸扩大开放珞璜港,推进建设小南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推进通关模式和物流模式改革。营造透明便利开放环境,宣传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商务委、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渝通办”专窗,对重庆市发布的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县通办,实现“就近申请、异地收件、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邮寄送达”,有效解决异地办事“折返跑”问题。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面向内外贸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转让、许可、变更等咨询服务。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将更多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区政务服务办、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营造融合创新育才环境。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市级“双优”中职学校,打造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江津区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实施职教“三名”(名专业、名师、名学生)工程建设,持续规范职校学生实习,推进相关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强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内外贸相关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津鹰计划”,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市场环境、渠道建设、管理运营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大赛,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管理机制创新行动。

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消除内外贸区域壁垒。发挥重庆高新区江津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探索建立重点工业产业综合监管机制。创新企业内外贸一体化支持机制,继续实施区领导联系遍访重点企业、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区域协同机制,拓展内外贸统一市场。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实现跨区域同一登记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探索川渝两地信用平台信息共享,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利用川渝大通关合作机制,依托珞璜港与泸州港、宜宾港资源,持续推进两地水水中转,促进川渝港口联动发展,推进区域跨境贸易便利化协作。(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商务委及各镇街、各平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降低内外贸融资成本。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发展,积极参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探索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账户体系,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和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拓展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对外贸易合作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创新要素流动机制,激发内外贸市场活力。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进线上线下入园惠企和政银企对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内外贸企业专利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实施转移转化。〔区科技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江津实际,探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构建科学有效、落实有力的工作体系。区级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需要,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撑。统筹用好区级财政资金,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内外贸融合发展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内外贸一体化金融服务水平。

(三)强化先行先试。积极参加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试点基地、“排头兵”企业等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结合江津特色和重点产业,力争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试点,支持在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方面探索创新。

(四)强化政企联动。全面梳理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制度性障碍,推动建立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探索制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一企一策”鼓励支持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形成政企良性互动工作局面。

(五)强化工作督查。从主体培育、贸易规模、体制机制、人才培养、综合竞争等方面,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监督体系,全区统筹适时开展工作督查。

本方案(修订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82号)同时废止。

部门解读:

《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 (修订版)》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江津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修订版)》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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