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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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央经济工作会以及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防灾害”为核心目标,强化科技兴安,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亡人责任事件发生,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级下达的控制目标以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科技兴安,提升基层基础。

1.推进安全智能化管理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推进行业领域智能化、数字化管理,强化基础数据汇聚,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精准预测预警。推广使用去年我区试点成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信息系统,提升危化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应用场景建设。

2.推进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按照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五有”标准,全力推进镇(街道)、平台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50%以上,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积极探索在全区各村居建立应急服务站。着力从人员配备、物资储备、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出台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切实打通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的“最后一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3.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按照冬春强基础,汛期抓应急的思路,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认真总结我区之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推进生物(工程)阻隔带的建设;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4个、火情智能监控点116个;完成34项抗旱基础工程;完成地灾防治排危除险项目6个,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00人。

4.推进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坚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产品、工艺、管理等科研成果,巩固提升“三重一高”智能化管理成效,积极推进危险工艺、危险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

5.推进安全文化宣传教育行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宣传等活动。试点示范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建设,制作一批科普、读物、动漫、短视频等安全教育产品。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行业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文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6.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重要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镇(街道)、平台行政办公会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区安委办十一个专项办负责人每半年“述安”制度。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定期调度重点部门、镇(街道)、平台党政主要领导履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事故运行和灾害防治工作情况,通过工作调度、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末位发言等措施,倒逼监管履职到位。

7.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动态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市级及以上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监管责任;理顺并强化危化、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8.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强化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同级部门和镇(街道)、平台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将安全履职情况及督查考核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抄送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优化调整“两委四指十一办”组织架构,健全工作运行协调机制。

9.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并及时调整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一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督管理。

10.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和屡查屡犯案件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对失职渎职等行为实施调查问责。严格“互联网+执法”,做到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100%。

11.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重点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和防汛抗旱、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区应急局要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12.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工贸、危化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季度对典型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和曝光。

13.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12350”平台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加强安全监管法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工贸行业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网约车经营者安全生产运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细则和执法标准;梳理并完善部门委托执法、授权执法事项,进一步为镇(街道)、平台赋能。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5.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建立健全双防控机制,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交通、工贸等高危重点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程,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并规范企业班前会制度,压实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打通企业安全管理“最后一米”。

16.压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镇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含工业园)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7.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系统总结并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遏制事故的长效机制。

18.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化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深化“十五条硬措施”的落实。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运渣车、载重汽车、特种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持续推进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公路危旧桥梁。水上交通领域,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三重一高”、高危细分行业、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和城郊结合部“小、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交易市场、物流仓库、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及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吊车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游乐设施安全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9.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安全生产领域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在建筑工地、矿山等区域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非法违法“小化工”和物流企业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危化品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运输储存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等行为。

(六)强化应急保安,筑牢应急防线。

2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启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统筹推进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各类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和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合理性。

21.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预警管理系统作用发挥,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建立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严格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2.加强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全市应急力量三年建设规划,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常态化训练指导,提升应急处置实战化水平;完成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江津支队扩编整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统筹推进镇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实操培训和演练。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2023年,镇(街道)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率达100%。

23.强化指挥运行机制。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指挥调度,提高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强化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24.强化物资装备保障。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的数量和种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完善镇(街道)级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5.强化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县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加强泸永江、渝川黔地区事故灾害联防联控和救援协作,积极参加跨省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推动制定上下游区域、邻近地区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区各部门、镇(街道)、平台和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防范与救援、监管与服务,苦干实干,砥砺奋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部门、镇街、平台及单位予以表扬通报,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

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关爱,做好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兑现工作,提升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开展应急干部大培训,加强应急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堪当急难险重任务的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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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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