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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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2796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1〕6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

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15号)、《重庆市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13号)和《关于印发江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40号)的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结合江津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把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的拆改。

二、责任分工

照“属地原则”专项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属事原则”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自领域的有关工作。

(一)镇街(平台)职责。各镇街(平台)要切实履行攻坚行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专班,“一对一”跟踪推进,镇街(平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紧盯不放,深入实地检查、指导,推动攻坚行动按期完成。依法开展联合整治,精心组织安排,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

(二)区级部门职责。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攻坚行动属事责任,密切配合,指导各镇街(平台)推进攻坚行动。主要职责分工为:

1.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整体工作推进和调度指导;

2.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定点拆除”综合执法工作;

3.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4.区公安局:配合开展“定点拆除”治安维护工作;

5.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三、整治范围和标准

根据重庆市明确的整治范围和标准,此次整治范围包含全区所有镇街(平台)辖区内的高层建筑,即九层(含)以上建筑。其中:

(一)对易燃、可燃材质(B1级以下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雨棚,予以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

(二)对突出外墙防护网,予以拆除、更换。

(三)对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护网,可通过开设应急逃生口方式(尺寸不小于1米×0.6米),留出“生命通道”。

四、工作步骤

全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于2021430日至1231日在全区统一开展,各镇街(平台)、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抓好各项整治措施落实。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430日至531日):一是镇街(平台)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摸准辖区内高屋建筑存在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的小区数、楼栋数、户数、米数等基本情况,建立整治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二是镇街(平台)制作张贴拆除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的通告和宣传海报,对既有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家庭,应上门宣传政策,明确安装标准和自行拆除时限,对矛盾纠纷严重的,由社区召开院坝会、业主大会宣讲政策;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利用小区展板横幅、电梯广告和社区广播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

(二)自行拆改阶段(61日至731日):各镇街(平台)要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7月底前自行拆除或更换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并同步组织清理阳台、防护网内可燃杂物,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清理拆改阶段(81日至1130日):对到期未自行拆除或更换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住建、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配合,依法开展综合执法,进行“定点拆除”,各镇街(平台)具体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121日至1231日):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分组深入各镇街,对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拆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整治不达标、责任不落实、上报情况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和督办,并责令属地镇街(平台)重新整治,确保整治一栋、放心一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平台)是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将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各镇街(平台)的督促指导。

(二)落实工作经费。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由社区申报、镇街初审、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核实际整治(强拆)可燃雨棚数量,区财政保障各镇街组织强拆的工作经费。区住房城乡建委商区财政局另行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方案。各平台自行保障财政体制结算区域内强拆工作经费。

(三)严格日常管理。各镇街(平台)、区住房城乡建委要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及时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以及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知识的职责,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一线“前哨”作用。各社区应建立雨棚、防护网登记备案制度,对确有需求的,引导安装不燃材质雨棚、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护网,并加设逃生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平台)请于520日前报送《联系回执表》(附件1)、《摸底统计表》(附件2);从6月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镇街(平台)要严格报送信息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工作中的重要信息、经验亮点请及时报送。联系人:郑森元,联系电话:15823107565,邮箱:7639312@qq.com

附件:1.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联系回执表

      2.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摸底统计表

      3.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联系回执表

镇街(平台)名称:                            填表时间:

类别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





附件2

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摸底统计表

镇街(平台)名称:

可燃雨棚

突出外墙防护网

小区总数(个)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总米数(米)

小区总数(个)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总米数(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3

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情况统计表

镇街(平台)名称:

可燃雨棚

突出外墙防护网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本月完成户数(户)

累计完成户数(户)

整改率(%)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本月完成户数(户)

累计完成户数(户)

整改率(%)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部门解读:

《重庆市江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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