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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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津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14号)。
二、补助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三、补贴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四、办理程序
(一)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填写《江津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学生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缴费凭证、银行储蓄账号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楚,字迹和公章可辨。
(二)村(社区)初审申请信息。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类别、已享受政策情况、是否入学情况开展审核。初审确定的名单公示5天(公示现场拍照留存)后,报所在镇街。
(三)镇(街)审核申请名单。镇(街)审核申请信息,形成《江津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电子件和纸质件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区级比对确定申请名单。区乡村振兴局与区教委、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并公示5天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已享受重庆地方政府教育资助政策的家庭,当年不能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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