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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登记-持高层次人才证人才落户
发布日期: 2023-12-26 11:59:00

1.受理部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1) 本市引进的持有《英才服务卡》的人才,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2)不受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就业的限制。

3.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含网上);(2)受理(含派出所窗口或网上);(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申请书;(2)《英才服务卡》;(3)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4)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5)在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廉租房除外);(6)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1)市内迁入的,当场办;(2)市外迁入的,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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