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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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津区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2023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3〕72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江津工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发展目标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亩均效益好、单位强度高、绿色本底实、要素配置优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是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年均增速均保持在4%以上。二是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至2.1%以上、52万元/人以上。三是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达到2.24万元/吨标煤、365万元/吨,年均增速分别保持在3%、8%以上。四是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出让比例达100%。
三、主要内容
问1: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1:到2027年,基本形成亩均效益好、单位强度高、绿色本底实、要素配置优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是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年均增速均保持在4%以上。二是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至2.1%以上、52万元/人以上。三是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达到2.24万元/吨标煤、365万元/吨,年均增速分别保持在3%、8%以上。四是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出让比例达100%。
问2: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对象有哪些?
答2:一是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二是在我区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
问3: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指标有哪些? 对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
一是针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要评价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等6个指标。其中,亩均增加值权重为20%,亩均税收权重为30%,亩均产值权重为1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为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为10%,研发投入强度权重为15%。
二是针对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主要评价企业单位用地产值(营业收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投资额3个指标。其中,单位用地产值权重为40%,单位用地经济贡献权重为40%,单位用地投资额权重为20%。
问4:有哪些加分项、减分项和特殊情况?
答4:一是关于加分项。评价年度内,对在境内外上市,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等国家级称号的企业,每项加2分,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是关于减分项。评价年度内,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因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致使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判定为D类或取消评定资格的、新增违法用地、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等任一情况的企业,每发生一项扣1分,企业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三是关于否决项。到评价统计截止日,统计在库但已停产一年以上的企业或上年度税收为零的企业,不予计分直接列入D类。符合否决情形的企业不占用分档比例。
四是关于过渡期。对企业因收购重组、破产拍卖等整体转让给其他企业的,可以根据新业主投资或复产计划,给予新企业1年的只评价、不分类的过渡期;对新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设置不超过3年的只评价、不分类的过渡期。符合过渡期政策的企业不占用分档比例。
问5:评价结果分为几类?
答5:主要分为A、B、C、D四类。分类依据为根据当年度评价企业的总数占比确定分类等级,其中A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20%、B类企业占比55%、C类企业占比20%、D类企业占比5%。
问6: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方案与全区实施的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答6:在评价对象、评价办法、评价指标上都有差别。
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对象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规上规下企业都按照统一的评价办法,评价指标都为单位用地产值、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投资额3个指标。
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对象为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规上企业采用全市统一的评价办法,规下企业沿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规上企业有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6个指标,规下企业沿用单位用地产值、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投资额3个指标。
同时,因江津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结果运用部分被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涉嫌违反公平性竞争原则,自本方案印
发之日起,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的《江津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57号)同时废止。
问7、评价结果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答7:根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能源要素保障、企业分类帮扶、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金融支撑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
四、评价办法
对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
(一)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市政府统一评价标准,对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等6个指标开展综合评价。其中,亩均增加值权重为20%,亩均税收权重为30%,亩均产值权重为1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为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为10%,研发投入强度权重为15%。
(二)独立供地投产满三年仍未升规的工业企业。沿用《江津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修订)》评价规则,主要评价企业单位用地产值(营业收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投资额3个指标。其中,单位用地产值权重为40%,单位用地经济贡献权重为40%,单位用地投资额权重为20%。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津区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亩均改革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明确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政策制定、综合评价、数据共享、措施落实等工作。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跟踪评价,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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