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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津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04 15:51:53

一、主要背景及依据

2021年9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2022年7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市“两规”)依据“两纲”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依据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以及上一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两纲”和市“两规”的要求,依据“两纲”、市“两规”、《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津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江津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津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二、主要内容

《江津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津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综合融入国家、市级、区级三个层面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总结十八大以来江津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在科学把握江津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规划共分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要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章。妇女规划以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社会保障等权益为主线,以创新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为动力,主要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8个领域设置了46项具体发展目标,旨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广大妇女更加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到2030年,妇女全面发展进一步实现,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儿童规划以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为主线,以完善儿童优先发展制度机制为动力,主要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设置了34项具体发展目标,旨在创建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为辖区内的儿童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到2030年,儿童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津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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