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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20 17:09:50

《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2年月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为了预防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对三峡库区江津流域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规范环境事件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三峡库区江津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9号)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五年修订一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三年修订一次。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修编形成了《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八章: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

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收集、掌握、发布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三、预案修编过程

预案修编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重庆阳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预案修编技术咨询服务,并成立了预案编制领导小组。

(二)组织开展全区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四)征求了各有关单位对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达成一致,拟报请区政府审批

四、预案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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