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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1 15:55:51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工业〔2022〕444号),结合我区实际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关于印发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就做好市级《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宣传解读、强化运行监测等工作要求,并进行责任分解。附件部分主要将市级《措施》中的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五方面政策内容分解至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

(二)核心举措

一是财政税费政策。聚焦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执行国家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继续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税费减免及充电设施奖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执行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国家大规模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执行国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政策措施。

二是金融信贷政策。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提供资金激励;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政策措施。

三是保供稳价政策。整合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定期开展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帮助重要原材料企业稳定生产;支持企业投资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政策措施。

四是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围绕扩大精准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提出加快推进全区风光等新能源开发;有序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引导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培育一批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5G、北斗产业及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金融服务领域的运用,支持企业海外仓建设和布局;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江津班列;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支持外资企业在津设立研发中心,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等政策措施。

五是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聚焦加大要素保障,提出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支持产业用地方式灵活设定;优化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目标管理;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用能评价工作;积极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上级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精准实施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动态管理,加快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等政策措施。

(三)适用对象

《通知》主要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的、符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市场主体。

三、关于《通知》附件

《通知》附件责任分解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因不属于区级职能权限,或区级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区级无涉及政策执行的相关企业等内容,暂未列入责任分解内容。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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