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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18 17:04:39

一、修订背景

《预案》编制主要基于三个背景:一是机构改革后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面临新形势,《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予以完善。二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响应和救助工作。三是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贯彻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快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印发后的《预案》将有力指导各镇(街道)编制本级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预案体系。

二、预案总体框架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共4节内容。一是结合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最新工作要求,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二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及新发布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三是综合考虑我区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四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规定预案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镇街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3节内容。一是明确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二是确定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并明确职责。三是明确了不同等级自然灾害下现场指挥部及下设工作组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精神、机构改革要求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准备阶段的职责。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两部分,明确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要求全区各级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四方面内容根据《关于调整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江津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规定,调整和更新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区级统筹指导支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提出需救助情况评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以及倒房重建救助4项内容,明确灾后救助各相关工作责任主体及职责。一是需救助情况评估。指灾情结束后,镇街对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情况调查摸底,评估上报灾区生活救助需求。二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指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存在“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三无”人员情况,区应急局核实受灾镇街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会同区财政局安排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冬春生活救助。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由镇街组织评估救助需求,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安排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四是倒房重建救助。指灾情稳定后,由镇街组织摸底排查,建立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需重建台账,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安排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7节内容,分基础保障、硬件保障、软件保障三个层次。基础保障强调各类队伍的建设要求,提出完善救灾资金分担机制、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和救灾捐赠民生保障机制建立要求;硬件保障强调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及应急避难场所等;软件保障提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和培训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共5节内容明确了预案制定解释主体,以及制定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的要求。

三、预案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是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18《重庆市江津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比,这次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变化,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更新、细化,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思想作为首要工作原则;明确在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区级成立综合协调、灾情评估、抢险救援、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和生活救助等工作组,组织、领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镇街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具体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更好体现区级层面对镇街救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支持;保留了应急响应条件;细化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保留了原预案中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发布等部分内容。极大地缩减了预案篇幅,结构整体简洁明了,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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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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