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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04 15:13:18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XXX日印发了《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津府办发〔2021XX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区交通局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1. 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公路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工作落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交路长〔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完成了《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1. 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对全区现有5998公里农村公路以及后续新建的农村公路全面实行路长制管理。到2021年底,制定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整、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路长办)在区交通局,设立总路长、区级路长、镇(街)级路长,村级路长,每条农村公路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围绕推进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六方面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路长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推行路长制的责任主体。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做好信息公开。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考核运用。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并与养护资金的分配挂钩。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营造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1. 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路长是在各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的制度。

路长:全区设立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以下设三级路长:区级路长,由所联系镇(街)的级领导担任;镇(街)级路长,由镇(街)政府(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包村)镇(街)班子成员担任。统筹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1. 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原来农村公路管理力量薄弱,主要由属地镇街落实管理责任,新政策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路长制”领导小组,构建了总路长、区级路长、镇(街)级路长、村级路长的管理体制,每条路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会议、巡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全过程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11223日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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