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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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X月XX日印发了《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津府办发〔2021〕XX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区交通局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公路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工作落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交路长〔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完成了《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对全区现有5998公里农村公路以及后续新建的农村公路全面实行“路长制”管理。到2021年底,制定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整、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路长办)在区交通局,设立总路长、区级路长、镇(街)级路长,村级路长,每条农村公路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围绕推进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六方面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路长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推行“路长制”的责任主体。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做好信息公开。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考核运用。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并与养护资金的分配挂钩。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营造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路长制:是在各级“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的制度。
路长:全区设立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以下设三级路长:区级路长,由所联系镇(街)的区级领导担任;镇(街)级路长,由镇(街)政府(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包村)镇(街)班子成员担任。统筹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原来农村公路管理力量薄弱,主要由属地镇街落实管理责任,新政策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路长制”领导小组,构建了总路长、区级路长、镇(街)级路长、村级路长的管理体制,每条路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会议、巡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全过程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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