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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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津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16 15:13:30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菅商环境会议部署,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要求,结合江津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江津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主要分为3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要点》的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三、核心举措

《工作要点》主要对2021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细化,共涉及8个大项26个小项的重点任务,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方面,健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调整发布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续向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管委会等有条件的平台和镇(街道)委托权限或下放权力,有效提升区域活力。加强行政备案事项和年检年审事项的梳理。

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

提升三级政务服务能力方面,借助新政务大厅建成投用契机,提高大厅智能水平。加强三级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占比不低于90%,实现依申请类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在白沙、圣泉、先锋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镇(街道)“一窗综办”全覆盖。扩大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6月底前,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5%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2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5%以上,减材料达20%以上。用好“好差评”评价体系,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持续开展重大项目代办制,持续拓展“政务+邮政”“政务+银行”代办服务。开展“党建+政务”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窗口人员作风建设。

持续提升网上办事能力方面,大力推广使用“渝快办”,推进“渝快办”江津子站点改版,加强对“渝快办”平台的维护、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2021年底前,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5%,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20216月底前实现全区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深做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开展我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不断提升“跨区域通办”能力方面,梳理发布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达100项以上。20217月底前实现“跨区县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202112月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深化第一批、第二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202112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加快推进“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国家要求在2021年以后实现8项“跨省通办”事项提前在年内实现。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一窗领取”。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率先在全市建成“无证明城市”。

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抓住全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争取授权改革试点事项在江津先行先试。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津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2019号)基础上,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成本最低的要素环境和包容温馨的社会环境为抓手,深入开展“千人扶千企”活动,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协同,多轮次宣传,多方式评价,扩大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监管广度、深度和力度,确保2021年江津区营商环境评价争先进位。

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方面,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工作,搭建全网统一的安全接入平台,实行安全防护。继续推进政务共享应用平台国产化工作,向全区推广应用。制定《江津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办法》,保障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维规范有序。继续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开目录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江津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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