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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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胜 镇党委书记
    领导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大、武装及党建工作。
  • 张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征兵工作。
  • 宋思林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领导分工:     主持镇人大工作,联系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物价、城乡统筹、统计、非公经济、商贸、烟草、天然气、通信、邮政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人大办、经济办(统计办、农经办)、中心卫生院、卫健办;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人大、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
  • 刘茂荣 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分工: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考核、干部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机关、政研、保密、政务服务、档案、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生态环保;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党政办、党群办、机关食堂、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规资所;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改革办、区考核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档案局、区机要保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杨勋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协助书记分管政法、平安建设、信访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民政、社保、财政、国资、税务、金融、审计、法制、司法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平安建设办(防邪办、信访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派出所、司法所。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社保中心、区医保中心、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税务局。
  • 陈昱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领导分工:     主持武装工作,协助镇长分管公路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公路建设办、消防队、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吴滩大队;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人武部、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市管理局。
  • 沈婷婷 副镇长
    领导分工:   协助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林业、供销、畜牧兽医、气象、招商引资、电力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扶办);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招商投资局、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江津气象局。
  • 周升涛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分工:      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宗教等工作,协助镇长分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含老体协)、科技(地震)、科协、广播电视、水利(含移民)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学区管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科协、区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水利局。
  • 黄朝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分工: 主持镇纪委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 吴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领导分工:    负责组织、编制、人事、工资、党内法规执行等工作,协助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老干部等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分管或联系党群办、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对应上级主管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老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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