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860R/2021-00008 | [ 发文字号 ] | 津商务发﹝2021﹞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1 |
发布日期: 2021-03-21 11:2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美食地标、绿色饭店、钻级酒家以及市级美食街(城)、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1〕61号)要求,为持续推动餐饮消费恢复发展,抓好住餐行业主体培育,鼓励行业提档升级,现就我区开展2021年度绿色饭店、钻级酒家以及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摸清行业底数。各镇街、工业园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住餐行业从业单位基本情况,加强《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重庆市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DB50/T 272—2008)等行业标准,《重庆市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重庆市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等行业规范,以及《重庆市美食街(城)评审管理办法》(渝商务〔2018〕55号)等的宣传、贯彻。对符合标准或经过整改提高后能够达标的主体,列入创建计划,填写《2021年住餐行业创建计划表》(见附件),于4月2日前反馈至区商务委现代服务业科,联系人:乐泓原,联系电话:81220480,邮箱:824023516@qq.com。
二、加强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工业园要积极指导从业单位认真对照各项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整改提升、完善资料,加强服务质量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创建工作准备。所有创建评审工作,原则上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三、精心组织,推动行业发展。各镇街、工业园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切实抓好住餐行业《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行业安全监督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强化宣传引领,充分发挥获评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住餐行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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