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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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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区国资委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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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区国资委行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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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区国资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区属国有企业生产营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国有企业融资、债务管控和工程投资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发展科、营运科、投资科。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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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资总额管理、绩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分管企业监督科、绩效科。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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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机要保密、财务、宣传、工会工作,负责党务党建、群团、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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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等工作。分管资产管理科、产权科。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