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4年11月,区政府领导调研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对建设更加亲商爱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提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7号)《关于印发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4〕49号),我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提出了《江津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
二、主要内容
《工作举措》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环境、要素保障、法制环境保障、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完善监管机制等六方面。
一是市场准入环境方面。严格“非禁即入”清单管理,放宽准入限制,破除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二是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实施政务准入“增值化”改革,实行“预约服务”,实现紧急服务事务周末可办;实行“延时服务”机制,使入厅人员当日事当日办,不以下班时间到了为由推延到第二天。探索施工许可阶段“一类事一站办”,强化部门联动、数据流转、信息共享、全程帮代办,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许可阶段“一类事一站办”。
三是要素环境保障方面。强化全方位要素保障,实现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措施,完善“筑巢引凤”配套设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搭建基层税务“便利化”服务平台,设置建立辅导办税“小厅”、便民服务“小厅”,实现企业开办、税费认定、税费申报等业务自助办理,社保缴费、代开发票等业务“一站式”服务。
四是法治环境保障方面。实行“无事不扰”行政检查执法改革,落实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导向,实施“信用越好、监管越少”的信用分级分类赋码监管。对“四新”经济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推行首违不罚、教育为主的柔性执法机制。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设立商事调解指导中心,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构建行政争议“快接快处”机制,深化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改革,下放行政复议服务层级,实行“容缺受理”,提升办案速率。
五是完善服务企业机制方面。推动惠企政策“点对点”直达快享,推动政策“进大厅、进园区、进企业”。完善“治乱减负”清欠机制,纠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涉企违规行为。压实政府各部门清欠责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防范“边清边欠”。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妥善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六是完善监管机制方面。严格涉企服务“问效追责”机制,对涉企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褒扬好作法,曝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
三、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非禁即入”清单管理?
答1: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凡是清单未列入的禁止准入或限制准入事项,市场主体均可公平进入。
问2:政务准入“增值化”改革主要有些什么?
答2:实行“预约服务”,实现紧急服务事务周末可办;实行“延时服务”机制,使入厅人员当日事当日办,不以下班时间到了为由推延到第二天。
问3:什么是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答3: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相关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经济”)应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针对其性质和特点,分类制定和实施相应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能简单化予以禁止或不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的本质是对”四新经济“在鼓励创新的原则下,寻求市场活力和风险防控中实现动态平衡,主要有包容期(也称观察期)管理、”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
问4:什么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许可阶段“一类事一站办”?
答4:将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审核确认、人防设计审核确认、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接改沟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施工许可核发等9个事项整合成一类事,并集合到服务大厅办理。
问5:基层税务“便利化”服务平台提供那些服务?
答5:在基层税务所建立辅导办税“小厅”,在“5+2”重点区域(几江、鼎山、圣泉、德感、双福5个街道,白沙、珞璜2个镇)部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便民服务“小厅”,配备自助办税终端,实现企业开办、税费认定、税费申报等业务自助办理,社保缴费、代开发票等业务“一站式”服务。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