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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管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1-12 15:55: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庆市“三线一单”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三线一单”是指基于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统称“三线”),通过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统称“一单”)的方式对特定区域国土空间提出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庆市是全国首批试点12个省(市)之一,应于20205月完成成果审议及发布实施,6月底前实现成果数据入库。江津区严格按照全市“三线一单”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完成了全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二、全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情况

20185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全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同时招投标确定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工作为我区编制工作技术单位。两年多来,在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编制过程中,全区“三线一单”成果先后多次征求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区政府也多次组织专题会进行研究。202012日,区政府召集编制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专家召开成果验收会,并顺利通过评议验收202062全区“三线一单”通过市长江经济带战略协调小组办公室验收,形成“三线一单”最终成果,即实施意见》

三、“三线一单”编制原则

全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总体上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四、“三线一单”主要成果

一是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3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8个,占江津区总面积的24.7%;重点保护单元9个,占江津区总面积的26.1%;一般保护单元7个,占江津区总面积的49.2%。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这类区域要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二是形成了与三类管控单元相对应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三类管控单元,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目标等因素,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确定每个空间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全区形成了优先、重点、一般三大类统一的环境准入清单。内容上充分衔接了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划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01112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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