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2025-02-24 14:59:28
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区内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区内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孕产妇产后康复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2.承担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3.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检查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女职工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4.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临时的指令性任务有:两癌筛查项目管理、叶酸补服项目等。
8.掌握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9.开展避孕节育手术,提供相关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鉴定、父母再生育能力医学鉴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计生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药具计划,以及药具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计生药具管理的指导和培训;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知识的宣传,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新技术、新产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及其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10.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 1951 年,是全区唯一一家集医疗、妇幼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现有床位 300 张,在编和聘用职工共391人,其中高级职称 29人,中级职称121人;离退休职工7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2789.14万元,支出总计12789.1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278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3.43万元,事业收入11945.71万元。收入较去年12067.19万元增加721.95万元,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3.7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765.73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2789.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4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21.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6.1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88.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43.4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843.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43万元,比2024年887.21万元减少4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76万元,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补助等,较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44.78万元,系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财政补助减少;项目支出252.6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两癌”检查项目区级投入,较2024年增加1万元,系提前下达市级医学科研项目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5.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6.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4.67万元,系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6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2.67万元。其中: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金额211.67万元;公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2789.14万元,三级指标10个,包括公共项目完成预算完成率、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满意度等4个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向人大报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金额211.67万元;向人大报告整体绩效目标12789.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外的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23-472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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