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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01 00:0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牛羊肉是“菜篮子”保供的重要产品,是居民餐桌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稳定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巩固农业基本盘的关键作用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25号)文件要求,今年市级下达了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指导意见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范围

支持江津区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如贴息资金紧张应优先支持牛羊产业)

、贴息时间

202571日至2026630期间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贴标准

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若核算贴息总额高于19万元,则贴息标准按照计划补贴标准进行同比例折算后给予补贴。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相关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种场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区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养殖备案证明;

3.养殖场提供2025年和2026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属地镇街出具的出栏检疫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饲草生产企业提供2025年和2026年种植或收储证明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业主承诺,附种植或收储的照片

4.2025年和2026年度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5.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三)报送时间。资料报送2026731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逾期未报的不再接受申报。

、项目实施程序

(一)初审。镇街负责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申报项目,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评审。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联同区财政局,按程序开展项目评审。

(三)公示及拨款。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按规定对拟补贴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核拨补助资金至相关企业对公账户。

、其他要求

(一)请各镇街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养殖场(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应享尽享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实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申报主体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养殖场(户),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项目相关内容由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661

         (联系人:邱鹄霈,联系电话:19982586831

附件

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

息申请表

单位:头、只、亩、吨、万元

经营主体名称

(盖章)


生产地址


注册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非种场可不填

开户行


账户名





联系人



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

牛羊养殖

品种名称:

年出栏:

年底存栏:

饲草种植

品种名称:

面积:

饲草收储

品种名称:

重量:

2026年生产经营情况

牛羊养殖


年出栏:

年底存栏:

饲草种植

品种名称:

面积:

饲草收储

品种名称:

重量:

202571日至2026630日贷款贴息申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实际贷款期限

已付利

已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金额

申请贴息金额



月至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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