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部门街镇
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6-01-09 15:30:00

整改实施主体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公示日期

202619

2026122

整改任务概述

未完成抽测储油库和加油站的年度任务。《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的函》(渝环函〔2023385号)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376号)要求,在202310月底前,江津区需完成抽测2座储油库和36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美丽重庆建设2024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函》(渝环函〔2024361号)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重庆建设2024年江津区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江津府办〔202462号)要求,在202410月底前,江津区需完成抽测2座储油库和36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仅提供了2023年加油站自行委托检测的报告5份以及2024年第三轮央督发现存在问题的5个加油站整改后的抽测报告,均未完成2023年、2024年抽测储油库和加油站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

1.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各区治气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减排清单的通知》(渝环函〔2025155号),完成2座储油库、40座加油站抽测工作。

2.区商务委与储油库、加油站等业主单位签订依法依规经营承诺书,督促储油库、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业配合完成油气回收抽测工作,督促企业完善运维台账并提交油气回收设施自检报告。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1226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2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未完成抽测储油库和加油站的年度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23899869

电子邮箱:824404827@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