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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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9日 至2026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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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餐饮油烟污染管控有短板,镇街督促监管不到位。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24年秋冬季“治气”攻坚重点区域强化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4〕80号)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废气等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使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所属街道需帮助并督促重点区域内餐饮单位以及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和检修,后期定期(每月至少1次)维护保养并建立运维台账,严格依法处理超标单位。督察期间受理餐饮油烟举报15件,其中反复投诉鼎山街道中昂新天地烧烤店铺油烟扰民。督察发现几江街道小西门烧烤、火苗苗、进津赶烤、80老火锅、庭院时光“鸟窝烧烤”等店铺均未记录油烟清洗台账,且部分店铺存在未清洗、未使用油烟净化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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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2024年5月,对鸟窝烧烤、炭火烧烤油烟超标排放立案查处,督促小西门烧烤于2024年11月22日重新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台账;火苗苗烧烤建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进津赶烤建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维护;80老火锅已关闭营业;庭院时光“鸟窝烧烤”已于2024年5月被区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店已于2024年5月重新加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落实了常态化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机制,建立了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 2.督促餐饮油烟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按相关要求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和集气罩,并建立运维清洗台账,确保油烟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运行。 3.成功推动3家城市建成区党政机关、医院、养老机构、学校等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开展深度治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0.3毫克/立方米,已监测4家公共机构食堂。已完成社会餐饮企业34家次抽查工作,已抽测社会餐饮企业9家次,监测结果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排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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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26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3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餐饮油烟污染管控有短板,镇街督促监管不到位”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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