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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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江津区 |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9日至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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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监测数据显示,长江重庆段部分支流水质波动明显。2023年,长江二级支流大清流河大埂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超过3次,长江一级支流桃花河碧桂园、碧溪河斑竹2个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分别达6次和8次。督察发现,长寿区桃花河整治不彻底,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彻底,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时有发生,虽经多年治理仍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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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定期通报,加强调度。按照“每月通报水质、季度核算补偿、年度结算资金”的原则,坚持每月定期通报全区河流水质情况,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情况的函》,通报并分析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情况。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区水环境质量分析会议,分别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以及第三季度区内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题会,对不达标断面进行重点分析研判,督促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修复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二)制定方案,推进整改。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限期到位”的要求,统筹兼顾设施类、工程类、管理类措施,整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属地镇街制定切实可行、精准细化的水质达标方案和长期不达标问题整治方案,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抓好落实,举一反三,对不达标断面及时整改落实,关注整改时效和整改成效,用数据说话,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成效,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三)加强督办,压实责任。加强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流域体检监测和帮扶力度,按规定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镇街、园区进行约谈,压紧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2025年4月、7月以及10月,定期召开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约谈会,对长期水质不达标的镇街、园区进行约谈,并将部分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问题纳入挂牌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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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24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核查组认为已整改完成,同意验收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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