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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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江津区水利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5日 至2026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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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小水电站监管不到位。根据《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要求,要建立完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确保监测数据(图像)及时准确接收,满足生态流量监管需要。江津区部分小水电站信息化建设未能接入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平台信息化在线监督采集率不稳定,生态流量泄放未达到核定要求。督察发现,江津区47座小水电站应在2024年前,全部接入市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目前仅完成14座;狐狸坝、三叉河、长冲、柏林、桂家滩、观音岩、凤凰Ⅱ级电站等7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数据未能及时上传至区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小月电站、黄桷滩、灵仙河、黄荆湾等电站瞬时流量未达到核定生态流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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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监测设施安装与平台接入。截止2025年5月,已完成33座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安装及调试工作,所有监测数据均已稳定接入区、市级监管平台,并实现正常运行,为生态流量监管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狐狸坝、三叉河、长冲、柏林、桂家滩、观音岩、凤凰Ⅱ级电站等7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数据已及时上传至区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确保监管的及时性与透明度。小月电站、黄桷滩、灵仙河、黄荆湾等电站瞬时流量已达到核定生态流量要求,切实保障了下游生态用水需求。 2.全区电站生态流量稳定达标泄放。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镇街全面摸排全区纳入生态流量下泄和监控的电站情况,有效督促了各电站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全区电站生态流量稳定达标泄放的态势达到巩固和加强,长效保持机制初步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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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19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2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小水电站监管不到位”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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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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