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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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区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至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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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措施不力。2022年以来,江津区被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发现优先监管地块,即重庆市鹏程钢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和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未能有效落实污染管控措施,存在开发建设行为。2024年,江津区需落实4块污染管控措施优先监管地块,截至11月仍有2块未完成,未达到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75%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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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一是重庆市鹏程钢铁有限公司原址地块,经市生态环境局评估、同意并批复,已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二是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修复,出具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开展自主验收,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已开发建设部分,经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已在系统变更矢量信息(移出市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一是按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西南大学的专家团队来津现场调研和“会诊”后给出的专业指导意见建议,督促全区各优先监管地块的责任主体加快推进完成了污染管控措施落实:完善风险管控标志、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思鑫)、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珞璜瓷业、重钢铁业)等。二是全区优先监管地块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各优先监管地块责任主体落实管控措施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杜绝了新增违规开发建设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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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22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2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措施不力”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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