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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5-12-30 14:51:45

整改实施主体

区交通运输委

公示日期

20251230

2026113

整改任务概述

汽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控监管不力。《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涉及喷涂作业的机动车维修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或者进行工艺改造,并对原辅材料储运、加工生产、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江津区从事喷涂作业机动车维修企业80余家,部分企业喷漆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在开放式区域喷涂作业。生态环境与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重庆齐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未在喷漆房开展喷漆作业;轩悦汽修在户外进行车辆车身刮腻子作业;伟达汽修、燃建汽修、虎通汽修在喷涂作业时未使用活性炭吸附,喷漆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

1.严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准入关,严格审查维修企业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喷涂作业环节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喷涂作业不规范行为。累计对19家新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其中对6家涉及喷涂作业但未提交废气处理设施配备资料的申报企业予以否决;开展存量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合规抽查13家,下达整改通知2份。

2.加大机动车维修企业督导检查力度,督促齐骏汽修、轩悦汽修、伟达汽修、燃建汽修、虎通汽修等企业立行立改,规范维修喷涂作业,严格落实废气收集处置要求。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镇街,对上述5家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完善长效整改方案。经督促,齐骏汽修已完成活性炭吸附装置安装,并设置专用刮腻子工位;燃建汽修、虎通汽修已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滤芯;伟达汽修、轩悦汽修已停止喷漆作业。累计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处理专项检查10次,发现并纠正违规喷涂行为2起。

3.加强区交通运输委、区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与属地镇街的协同联动,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涂作业专项治理,规范企业喷涂作业行为,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2次,开展覆盖9个镇街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涂作业联合执法行动,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培训2场,其中邀请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对涉及喷涂作业企业进行专项培训1场。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1219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3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汽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控监管不力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23899869

电子邮箱:824404827@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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