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部门街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5-12-16 09:00:00

整改实施主体

江津区

公示日期

20251216日至20251229

整改任务概述

2021年至2022年,重庆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不足20%,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任务艰巨。但重庆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等问题仍较突出。火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5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全市工业排放的90%。重庆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已由2020年的4702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5418万吨,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达43%2023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占货运总量比例达83.7%,高于全国11.3个百分点。督察发现,部分区县治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不力,节能降碳措施落实不到位。无磁轭铝壳电炉早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设备,但綦江区重庆綦齿高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仍在使用此类设备,且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重庆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20万辆以上,交通源产生的PM2.5占总排放量的36%左右。

整改情况

()重点领域、行业碳减排初现成效。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降碳项目常态化推进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江津区重点降碳项目清单共12家,已完成节能降碳项8家,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万余吨。十四五以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31.3%,为我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加快。一是从严遏制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2024-2025年共开展审查项目16个,新增用能5万余吨标准煤,未审批两高一低项目。二是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规模管控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未新备案钢铁、水泥、玻璃项目。制发《江津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有序推动水泥、建材、有色等行业落后工艺和设备退出,完成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2500/日熟料生产线产能退出。通过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诊断、淘汰落后重点用能设备排查、能效水平和节能目标评价等工作,全区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均达到准入值,其中,华新地维水泥熟料大比例替代燃料技术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三是节能降碳资金投入加大。2025年,全区备案工业技改项目113个,投资总金额超过34亿元,其中13个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获得中央资金补助支持,获得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四是绿色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已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市级绿色工厂34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3个,国家级绿色供应链2  个。已累计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企业341家,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88个、智能工厂16个。

()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消费绿色低碳提升。一是交通运输效能进一步优化,水路、铁路运力逐年提升。截止目前,全区港口货运吞吐量已完成1484.64万吨,同比增长6.77%,小南垭铁路物流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江津班列开行超过1800列。二是交通运输装备绿色化占比高。目前,全区共有公交线路45条,新能源公交车267辆,占比89.3%;新能源网约出租车472辆,占比95.5%;  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70辆,占比54.5%。全区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77.7%,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汽车全部采用新能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新配备公务车24辆,新能源汽车占95.83%(除特殊用车外,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100%)。三是审核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共计88辆,补贴资398.3万元。

()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转型加速。一是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江津至南川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唐家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完工投用,铜梁特高压500千伏送出工程(江津段)、巴南新玉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开工建设,为全区清洁能源供给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截止目前,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成装机规模超38万千瓦;龙华、石门等3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工建设;大唐江津燃机项目1号机组发电并网;先锋储能项目建成运营;全区清洁能源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强。三是清洁能源消纳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序推动新能源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逐步替代传统能源,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累计建成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16座,余热发电自备电厂5座。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累计已建成公共充电站158座,换电站3座,累计建成充电桩超90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235个,超充桩71个。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121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4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逐一核查验收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核查组认为已整改完成,同意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102303472

电子邮箱:87203197@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