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部门街镇
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5-08-20 16:15:20


整改实施主体

吴滩镇

公示日期

2025820日至2025830

整改任务概述

农村黑臭水体未按规定排查上报。吴滩镇郎家村大石坝院落水塘、象外婆庄园旁水沟两处农村黑臭水体未按规定排查上报纳入整治范围。

整改情况

1.清淤疏浚截污控源,保障问题治理成效。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周边的生活污水排放源,防止污水继续流入黑臭加剧,通过委托郎家村对黑臭水体的底部淤泥沙石进行清掏处理。修建6个转井(收集池),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将周边群众生活自用水、污水等全部接入管道进行集中收集排放。修建50立方米的三格式污水收纳池对污水进行处理,并完成其余环境恢复工作补充水体。

2.建立长效巡护机制,闭环管理保成效。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水体任务,建立“一河一档”“一坑一档”责任机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对治理后的水体进行长效巡护。及时打捞和清除坑塘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等,消除潜在污染因素,巩固水体治理成效,确保水体清洁。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724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重庆市江津区贯彻落实《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3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农村黑臭水体未按规定排查上报”的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23899869

电子邮箱:824404827@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