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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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江津区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及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点:江津区油溪镇
规划范围: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位于油溪镇域西部、丹凤社区北部,北至龙井屋基,东、南、西面以冀东水泥用地为界,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约44.84公顷
规划概要:为了强化对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空间资源的管理,优化和合理配置城镇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完善规划区的各类配套设施,使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更科学合理,特编制《江津区江津工业园(油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江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23-47882868;
电子邮箱:2484378018@qq.com;
单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2706办公室。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17003236;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栖霞路16号5幢5-2;
联系邮箱:35401230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规划实施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现场踏勘,调查规划实施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及规划实施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与原规划环评影响比较分析与评估——分析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环境影响的意见与本规划实施的符合性——进一步提出规划后续实施优化调整建议和对策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复函。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集聚区规划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陆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园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园区的产业准入条件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该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②对本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目前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③对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④对本区域的了解程度、对片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规划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wf3rBfL2HRKLubqMiDMcA
提取码:jdbw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概况收集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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