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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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江津区(2025年3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办理回复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江津电20241129003 |
反映江津区珞璜镇同福村八组的垃圾处理厂,该厂建在水源的上游,导致下游的水质和土壤均被严重污染,且地下100米的水质被污染后发臭,空气中臭气熏天。要求:该垃圾厂立即停工,立即取缔或搬迁。 |
江津区 |
生活垃圾 |
2024年11月30日,珞璜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厂建在水源的上游,导致下游的水质和土壤均被严重污染”,该问题不属实。水口坝水库位于该公司排口上端6公里处,海拔高度约为420米,该公司排口海拔高度约为270米。水口坝水库不是水源地,已于2023年2月取消饮用水水源地。现该村用水系华博水务供水,水源地为綦河、长江。 2.“地下100米的水质被污染后发臭”,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已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环境检测报告、排污许可证,企业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核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收纳池防水完好,不存在地下水水质被污染后发臭情况。 3.“空气中臭气熏天”,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月—7月,该企业收纳了部分建筑垃圾,其中有枯枝败叶,其发酵后确实产生了异味。2024年5月—7月,企业已对裸露钛石膏进行了覆盖处理并种植绿植,珞璜镇此前巡查时并无明显异味儿。2024年11月30日现场核查时,有少量异味儿。 |
部分 属实 |
在原有覆盖物上进一步覆盖处理,加大药水喷淋除臭,减轻对周围居民影响。 |
该问题已办结。 1.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企业增设了喷淋除臭设施,加大喷淋除臭频率,建立日常喷淋除臭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减轻异味对周围居民影响。 2.2025年1月,企业在原有覆盖物基础上进一步覆盖,减轻异味挥发影响周围居民。 3.珞璜镇人民政府加强了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负责人尽到环保主体责任,近期巡查该企业未发现明显异味。 |
是 |
无 |
2 |
江津电20241122003 |
这几天,高新区走马石材市场背后开挖的土渣拉到双福金龙社区的水暖市场背后倾倒,堆放很多,像一座大山,马路上到处灰尘,。属于违法行为。要求督察组核查是否取得合法批准。 |
江津区 |
建筑垃圾 |
11月23日,双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到现场调查,被投诉地点实为双福街道“兴隆社区”水暖市场后空地,系双福新区B02-1/03-02地块进行平场,将渣土堆放到该处。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同威鑫程物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佳严活(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11月25日,双福街道、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双福规资所再次到被投诉地点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佳严活(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整改责任单位。 |
属实 |
1.完成被投诉地点的复耕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
该问题已办结。 1.2024年12月通过覆盖种植土的方式已完成占耕地块复耕。 2.2025年1月23日,双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责任单位处以73000元罚款。 |
是 |
双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责任单位处73000元罚款 |
3 |
江津电20241118001 |
诉求1:2021年修建永津高速(吴滩段),罐车的清洗废水直排附近农田。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施工方拉入种植土进行过恢复。但是恢复后发现土里掺合大量塑料袋和石子,现要求将塑料袋和石子清理干净,并且清理后对土壤和水质进行监测。 诉求2:2022年修建永津高速期间施工方放炮造成郑某家房屋、院坝受损,要求进行赔偿。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4 |
江津电20241124003 |
投诉人是江津区吴滩镇型家村五组的村民,反映永津高速施工方把水泥浆和隧道里的污水直接排到农田里,以前向施工方和镇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踢皮球,没解决。后来又到江津区城里的高速路施工方指挥部要说法,对方说什么时候把水泥浆等清理干净就补偿到什么时候,现在又不认账了。施工方承诺把水泥浆清理后拉种植土来填埋,结果挖机来清理后又将水泥块和石头堆在农田边上,种植土运来后,挖机师傅又将水泥块和石头推到农田里,铺在底层的花胶布也被挖烂了。诉求:希望把田里的水泥浆和石头清理干净并得到赔偿。另外,18号已经反映过,但是网上回复的结果与事实不符。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2024年11月25日,吴滩镇、区农业农村委到现场核查。 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5 |
江津电20241125002 |
投诉人在江津政府网上看到信访回复内容后对回复内容不满意,认为回复内容不属实,希望市级督察组实地调查,要求解决农田废渣问题,以及被炮损的房屋修复赔偿问题。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2024年11月25日,吴滩镇、区农业农村委到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2023年12月,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护坡已于2024年2月修好,不存在泥浆进入农田。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6 |
江津信20241126002 |
投诉人认为江津区政府网上对“江津电20241118001”办理的公示内容不属实,向督察组就此寄送了相关证据,希望督察组派人予以核查。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2024年11月28日,吴滩镇拆迁办、建设环保岗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2023年12月,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护坡已于2024年2月修好,不存在泥浆进入农田。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7 |
江津电20241128001 |
11月26日投诉人来信认为江津区政府网上对“江津电20241118001”办理的公示内容不属实,向督察组就此寄送了相关证据,希望督察组派人予以核查。11月28日投诉人提出新诉求,要求督察组实地调查时联系投诉人(投诉人已同意督察组通过电话直接联系他)一起参与调查,投诉人希望能够在市级督察期间解决自己的诉求。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2023年12月,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护坡已于2024年2月修好,不存在泥浆进入农田。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8 |
江津电20241202001 |
投诉人是江津区吴滩镇型家村五组的村民,多次反映永津高速施工方把水泥浆和隧道里的污水直接排到农田里,表示对之前回复不满意,认为内容不属实。诉求:希望就农田清理有一个解决方案和结果,要求将农田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要求责任人进行农田恢复时联系投诉人(投诉人已同意通过电话直接联系他)一起参与调查。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查,郑某某的农田在邢家村五组,位于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2023年12月,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双方发生了矛盾纠纷,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护坡已于2024年2月修好,不存在泥浆进入农田。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疏导解释。 |
该问题已办结。 施工方已通过对耕作层土壤置换并清理裹挟在置换土壤中的塑料袋和石子的方式完成了该地块残渣堆叠问题的整改。同时,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拆迁办、邢家村村委会组织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就污染地块事宜进行调解,并于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相应的赔偿已到位,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9 |
江津电20241202005 |
反映位于油溪镇丹凤村的冀东水泥厂在施工过程中放炮、挖机声音过大,白天、晚上24小时不间断施工,晚上睡觉时也被吵醒,噪音严重扰民;另外反映放炮时震动过大,周边居民的房屋受损,影响居民的居住安全。要求:1.停止晚上施工作业,让周边老百姓得到安静的休息。2.放炮时减小震动,保障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
江津区 |
声环境 |
1.冀东水泥厂已制定降噪措施,目前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1月27日前能施工完毕。 2.经爆破公司技术团队研究为降低爆破震动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增加电雷管延迟时间,由25毫秒调整为50毫秒;二是减少单次起爆装药量,单次爆破炸药量由2至3吨调整为小于2吨; |
部分 属实 |
采取降噪措施以及降低爆破振动,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该问题已办结。 1.生产噪音:2024年12月28日冀东水泥厂通过为输送斗提安装吸声板、机头隔声罩,为烟囱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的方式有效降低生产噪音。 2.爆破震动:2024年12月3日爆破公司团队通过增加电雷管延长时间,由25毫秒调整为50毫秒、减少单次起爆装药量,单次爆破炸药量由2至3吨调整为小于2吨的方式有效降低爆破震动影响。 3.2025年1月7日在厂界开展昼、夜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
是 |
无 |
10 |
江津电20241127016 |
支坪镇綦河入江口,每天晚上排放大量污水,很臭,是从玖龙纸业排出来的。投诉人是花圃村的。反映该问题已经持续很久了。请督察组现场核查并解决。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关于支坪镇綦河入江口,每天晚上排放大量污水,很臭,是从玖龙纸业排出来的,反映该问题已经持续很久了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11月29日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到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该公司雨水、污水排口进行了检查。该公司雨污分流,污水排放设置有总排口,位于綦江河,排污口上游约550米左在进入⻓江,2008年5月取得水利部⻓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许可[2008167号),为企业单一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进水-格栅-水力斜筛-絮凝-初沉池-调节池-酸化池-曝气一二沉池-芬顿反映池-砂滤池一排放,污水处理后通过污水排污口排入綦江河(从河面下方冒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4小时进行排污在线监测)。2024年11月29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在线数据(总氮2. 904mg/L,总磷0. 017mg/L,COD 50. 33mg/L,氨氮0. 362mg/L, PH6. 35)及相关废水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未见超标。经核实,该公司日处理污水约6万吨,现场检查排放情况时未见明显异味。 |
部分 属实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高度重视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及时开展废气、废水监测工作。 |
该问题已办结。 1.2024年12月13日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通过在挖渣口四周增加橡胶垫的方式,使挖渣口完全密闭,杜绝异味外溢,并已做好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记录。 2.2025年1月、2月已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开展废气、废水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未超标,后期该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要求,自行开展长期环保监管措施。 3.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巡查,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
是 |
无 |
11 |
江津电20241127018 |
江津区支坪镇花圃村綦河下河口玖龙纸业排放的气味很臭,很浓,周边的居民都生了疾病,以前还出现了水上死鱼的情况。请督察组现场核查并解决。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关于排放的气味很臭、很浓,使周边的居民都生了疾病,以前还出现了水上死鱼的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1、2024年11月29日,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到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产生的臭气单元主要为纸浆分厂、清污水分厂及生产分厂。一是纸浆分厂半化浆及化学机械浆车间蒸煮过程及黑液储罐产生的恶臭气体等,全部送往碱炉焚烧处理,在碱炉非正常工况时送往臭气焚烧炉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清污水分厂安装了5套生物除臭系统和1套化学洗涤塔对各产臭单元的臭气进行收集处理,做到达标排放。三是主要异味为造纸废水,为减轻清污水分厂处理废水负担,必须减少造纸废水中浆渣含量,生产分厂在造纸废水排放沟多处设置挖渣口,对沉淀的浆渣定期倾掏,为避免造纸废水异味散排,对挖渣口进行了加盖,避免异味散排。然而,经检查发现,所设置的多处挖渣口存在密闭不严格的情况,其中部分异味会经缝隙向外溢出,这些异味在厂区内刺鼻难闻,而在厂区红线外只有淡淡的难闻异味,该异味只有在3号门外的马路上才有,其他红线外地方均未有闻到该气味。 2、该企业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4小时进行排污在线监测),2024年11月29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在线数据(总氮2. 904mg/L,总磷0. 017mg/L,COD 50. 33mg/L,氨氮0. 362mg/L, PH6. 35)及相关废水、废气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废气未见超标。经现场查看綦河入江口沿线,未发现水面有死鱼情况。 |
部分 属实 |
1、挖渣口密闭盖增加橡胶垫,使挖渣口完全密闭,避免异味再次外泄。 2、做好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及时开展污染排放物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该问题已办结。 1.2024年12月13日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通过在挖渣口四周增加橡胶垫的方式,使挖渣口完全密闭,杜绝异味外溢,并已做好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记录。 2.2025年1月、2月已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开展废气、废水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未超标,后期该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要求,自行开展长期环保监管措施。 3.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巡查,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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