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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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2024年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2024年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
本项目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15%/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自筹资金。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须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券承销资质,证明文件包含承销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的最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证明文件。
2.投标主体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项目,则:
(1)需要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本次投标材料涉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可由被授权单位的负责人签署;
(3)本次材料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为被授权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书可由被授权单位的负责人授权签署。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招投标咨询)023-47607966
李老师(业务咨询)023-47634383
电话: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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