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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2024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4-10-29 20:16:00

附件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江津区  202410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6120014

位于江津区的重庆江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违规操作行为:尾气替检。柴油车冒黑烟。仪器设备可能存在安装软件,没有正规合法通过检测合格。检测站工作人员收取费用给车辆通过。该检测站对尾气不合格的车辆,出具合格报告。

江津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市生态环境局尾气监测中心联系,调取了该机构尾气检测相关视频资料,在后台监控视频中,未发现尾气替检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机构进行了摸排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尾气替检行为。

2.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市生态环境局尾气监测中心联系,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在后台监控视频中,发现了4台车在该机构检测时存在冒黑烟的现象。

3.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机构对尾气分析仪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可疑软件。

4.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取得该机构工作人员收取软过费的证据。

部分属实

1.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车检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2024613-618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对该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时上报了核查结果及办理进度。经核查,该公司存在冒黑烟开展尾气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其余举报内容不属实。该问题已办结。

针对上述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47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环责改字〔2024038号),向法定代表人郭玲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环责改字〔2024039号)。于202496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环罚〔2024024号),向法定代表人郭玲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环罚〔2024025号),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做出了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依法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并建立了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同时联合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汽车排放维修维护工作的指导。该公司在接受调查处理期间,已认真进行了整改。经复查,该公司在大门口外侧设置有冒黑烟车严禁驶入标语、大门口内侧专门设置有冒黑烟车预检岗位,在外检上线口设置有冒黑烟车检测岗位,在尾气检测线入口设置有烧机油及冒黑烟车禁止上线的警示标语,同步制定了内部考核细则,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反省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内部追责规定。

已办结

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2

X3CQ202405310044

江津区白沙镇、石蟆镇6家无资质的搅拌站存在偷税漏税、晚上生产噪音严重污染扰民,没有把生产的搅拌楼环保封装没有喷淋设施,违规硬化场地和道路,灰尘相当严重,沙石材料全部裸露堆放,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清洗罐车的水加有严重污染的外加剂,洗罐车后的危险固废乱倒,池子的水没有做防漏处理,严重污染农田地下水源。装载机,罐车都不符合环保要求。修理机械设备的机油和废油随处倒掉场地污染流入河道,生产的混凝土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浇筑的基础设施有重大安全隐患。

江津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6家搅拌站均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并按期申报缴纳税款,暂未发现偷税漏税情况。搅拌站夜间均未生产6家搅拌站都利用彩钢瓦或金属箱体对搅拌楼进行密闭,砂石材料也全部覆盖,其使用的外加剂未被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清洗用水均采用罐体或水泥池方式进行贮存,基本可满足防渗要求。均未占用基本农田,也未发现有污染农田、土壤的情况其使用的铲车和罐车均为租用车辆相关车辆资质齐全也符合环保检验要求。加工的混凝土主要用于乡村土地整治、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道路等工程,未销售也未提供给区住房城乡建委监管的住房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经对农村公路进行质量抽测也未发现质量问题。6家搅拌站确实存在未设置传送带喷淋设施,且有5家搅拌站均存在违规用地,场地未硬化问题,厂区及外部道路上有部分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按照江津区散乱污治理要求,对6家搅拌站依法依规实施关闭取缔。

针对群众来信反映江津区6家无资质的搅拌站污染环境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江津区白沙镇项娅村和红花村之间的混凝土搅站白沙镇恒和村江财混凝土搅拌站白沙镇横山村一组27号横旦混凝土搅拌站、江津区石蟆镇六贡村隆江混凝土搅拌站、石蟆镇石蟆口社区10组混凝土搅拌站和石蟆镇杨柳村2组混凝土搅拌站等6家搅拌站属散乱污企业,因其建设项目及土地性质不具备完善合法手续条件,在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资局会同石蟆镇、白沙镇对上述6家搅拌站进行政策宣传后,均自行对搅拌站进行了拆除,现已丧失恢复生产的条件。二是区规资局、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存在违规用地的搅拌站完成清场或复耕。三是经多次巡查群众反映的6家搅拌站所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现未反弹。

已办结

3

D3CQ202405210081

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社区满庭芳小区大门外的所有烧烤店、面馆产生油烟扰民,影响居民休息。

江津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满庭芳小区大门外现有烧烤类门店4家(其中2家未经营)、面馆3家。已接入公共烟道的部分门店因未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排放管理相关规定(未清洗、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油烟直排,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2.
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几江街道积极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对满庭芳小区外的面馆及烧烤类门店进行了排查检查,对梅姐糊辣壳面”“火苗苗烧烤”“八一烤鱼3加餐饮门店未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排放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火苗苗门店于525日组织专业清洗机构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维护,梅姐糊辣壳面门店于525日重新购买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八一烤鱼也于525日购买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二是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满庭芳小区外餐饮行业整治工作协调会,开展餐饮行业油烟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餐饮企业单位自觉遵守餐饮油烟管理规定,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发放油烟管理承诺书7份。三是建立巡查监管长效机制,不定期对满庭芳外餐饮企业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满庭芳小区外餐饮单位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通过常态化巡查检查和网格化环保宣传,该辖区餐饮单位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自觉遵守餐饮油烟管理的相关规定,常态化落实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维护工作并开展公共烟道的巡查检查,减少油烟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截止目前,该区域油烟扰民问题预后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已办结

4

D3CQ202405270035

江津区小西门满庭芳小区C3单元下面的餐饮店(烤鱼店、烧烤店等)油烟扰民。

江津

大气

经调查问题属实。投诉人反映的C3单元楼下有烤鱼店1家(八一烤鱼)、烧烤店1(火苗苗烧烤),面馆3家(一品鲜面馆、西门早餐、梅姐胡辣壳面)。经核查,火苗苗烧烤店已于525日对餐饮油烟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八一烤鱼店、梅姐胡辣壳面已于526日重新购买并安装油烟净化器且经小区公共烟道排出,但经营时未将后厨窗户关闭造成部分油烟溢出,西门早餐店经营稀饭面食类、一品鲜面馆(安装有厨房排风扇)经营小面类,均未经营煎炒类食品,但存在油炸油条和炒制面食浇头及自热炒菜食用等情况产生油烟,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督促餐饮企业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开展常态化监管督促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排放管理要求。

该问题已办结。几江街道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满庭芳小区C3单元楼下的5家餐饮门店再次进行排查检查,并对1家烤鱼店和3家面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一是要求梅姐糊辣壳面馆在经营时关闭后厨窗户,该门店与530日完成了对后厨窗户的封闭工作。二是要求八一烤鱼在531日前封闭后厨窗洞,该门店也与530日完成了后厨窗洞的封闭处理。三是要求一品鲜面馆拆除排风扇,在后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不在使用后厨炒菜炒料灶台,该门店已于530日拆除了排风扇,为彻底解决油烟扰民行为并于925日拆除后厨灶台。四是西门早餐店承诺不在门店内进行油炸作业。通过常态化巡查检查和网格化环保宣传,该辖区餐饮单位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自觉遵守餐饮油烟管理的相关规定,常态化落实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维护工作并开展公共烟道的巡查检查,减少油烟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截止目前,该区域油烟扰民问题预后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已办结

5     

D3CQ202405220016

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自力山地润采矿场和新意采矿场以修建森林防火带的名义,开采砂石售卖、毁坏上千亩山林;下雨时,开采的砂石被冲到附近的饮用水水源,堵塞水管,并且作业时产生噪音扰民。投诉人认为两个采矿场没有合法手续。

江津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核实,森林防火公路项目业主为西湖镇青泊村村委会该路占用林地面积0.6469公顷,修建开采的砂石没有对外销售,相关手续于202311月得到区林业局批复;与两个矿区无关联。2.两个采矿场用地均已依法取得相关手续不存在毁林上千亩的问题3.两个采矿场均位于饮用水水源地长河堰水库下方不存在下雨时砂石被冲到附近的饮用水水源、堵塞水管问题。目前,其中一企业于20235月以来停工至今,另一企业正常生产,但经监测该公司场界噪声超标。4.两家企业均依法取得有采矿许可证。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疏通沟渠,减轻噪声扰民。

关于反映地润矿业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20247月地润矿业公司已对周边沟渠进行疏通,并规范制定生产作业时间表进行开采作业;同时加强噪声控制,严禁进出货车夜间拉货和采用低噪机具作业并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202493日区生态环境局已对地润矿业公司噪声超标问题罚款7.74万元,同时为加强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2024926日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江津规资发【2024150号)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

已办结

6        

D3CQ202405240060

2009年,江津区油溪镇新坊社区(原六合村)冀东水泥厂在当地破坏农用土地、林地进行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并表示因开采原因将其房屋损坏,至今未解决。

江津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冀东水泥公司位于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有石灰岩矿和黄砂矿2采矿权均在有效期内,并按程序取得建设环评批复和使用林地延期批复;目前正常采矿不存在破坏农用地、林地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情况2.经排查,冀东水泥公司爆破警戒区200米内有41户需搬迁,已搬迁23户,剩余18户未搬迁(已签订搬迁协议3户);爆破警戒区200米外不在搬迁范围内的房屋,已委托第三方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目前已对该范围内35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其中鉴定为D级危房的有25(符合搬迁条件),后续按相关方案由村民本着自愿原则,自行选择搬迁补偿或根据矿山爆破实际影响进行维修。

部分属实

1.加强对冀东水泥公司日常监管,规范合法采矿行为。2.督促冀东水泥公司加快推进农房搬迁、维修工作

关于反映冀东水泥公司因开采原因将其房屋损坏,至今未解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为规范冀东水泥公司合法合规采矿行为,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49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江津规资发【2024150号)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并会同区应急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二是冀东水泥公司爆破警戒区200米范围内41户需搬迁房屋按照既定搬迁补偿方案,现已搬迁35户,剩余6户预计202411月底前搬迁完,同时已支付范围外村民房屋维修费用共计80余万元(包含2011至今及爆破警戒区200—300米内鉴定为D级危房的25户)。三是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油溪镇政府对属于搬迁的房屋,继续按既定方案,由油溪镇、当地社区、冀东公司继续做好相关农户工作,积极推进房屋搬迁工作;同时,在未达成协议前,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已办结

7

D3CQ202405250005

20231022月开始,江津区油溪镇六合村2组居民的7亩土地,被金胜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挖毁用于采矿,此公司在夜间偷偷施工,将居民的果树及农作物损坏,未经村民同意也无赔偿,投诉人表示此举属于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江津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重庆金顺矿业公司(投诉人所说的金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公司),位于江津区油溪镇六合村。经核实,20231010日,金顺公司将第三采区地块11.7013亩土地流转金54.9965万元支付给油溪镇后拨转给六合村委会;1023日,金顺公司动用机具将该地块约3亩花椒树铲掉,部分农户认为补偿没有达到预期要求而阻工,剩余4亩因农户阻工未动工。目前,该事项已由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正在走法律程序。2.金顺公司于201854日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并于2022121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目前该矿山因群众阻工而停工,不存在破坏生态的问题。

部分属实

1.加强对金顺公司日常监管,规范金顺公司合法采矿行为。2.督促金顺公司合法生产经营,建立良好的企地关系

关于金胜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村民同意,夜间偷偷施工强制挖毁居民7亩土地用于采矿(剩余4.7亩属于荒地),损坏果树及农作物,没有赔偿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为加强对金顺公司日常监管并规范金顺公司合法采矿行为,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49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江津规资发【2024150号),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二是江津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15日受理金顺公司施工强制挖毁居民7亩土地(剩余4.7亩属于荒地)用于采矿问题案件,并分别于2024123日和2024322日对双方进行调解,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结果,后续正在按程序办理。

已办结

8

D3CQ202405210082

江津区鼎山街道中昂新天地1期和3期的长风路上有很多烧烤店的公共烟道设置不合规,产生油烟以及食客就餐时产生噪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江津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中昂·新天地1期和3期小区商业区域现有餐饮企业16家,共配置烟道排风口5个,烟道排口均高出顶楼楼面,烟道设计符合设计规范标准且通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不存在烟道设置不合规的情况。

2.经对5个烟道排风口所对应的16家餐饮企业进行摸排,发现部分餐饮企业未严格落实油烟净化处理达标排放规定;同时也存在夜间噪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1.加强巡查检查,通过增设风机与油烟净化设备联动装置、油烟净化设备分表计电装置等确保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

2.加强夜间巡查,向食客及餐饮单位宣传文明用餐,降低夜间用餐噪音。

1.关于中昂·新天地1期和3期小区餐饮单位油烟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协调鼎山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区域餐饮单位巡查管控,针对部分油烟排放不规范且对周边影响大的餐饮单位要求其对风机与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实行联动、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分表计电装置,以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2.关于食客在中昂·新天地1期和3期小区餐饮单位就餐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协调区公安局、鼎山街道,通过开展夜间巡查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食客及餐饮单位加强文明用餐宣传教育,已取得成效。

已办结

9

D3C0202406050041

江津区双福街道创业路28号附2号中围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报废车辆),露天堆放车辆的地方没有硬化,导致报废车辆被拆时产生的重金属和油污直接侵入土地,其中雨天该现象较为严重,且车辆拆下来的零部件随意堆放,没有合理放置,存在污染土地和污染地下水的现象。

江津区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该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汽车拆解作业厂区路面及道路已硬化,1#拆解线有废机油油污,但未发现有废机油流出厂区和车间外的情况2#拆解线及厂房外有废旧车辆存放,但也未发现车间外围有油污流出情况。2.厂房外路边堆放有待拆解报废车辆部分废铅酸电瓶确未按危废管理要求规范存放可能会存在对环境造成影响,但未见油污外排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该公司按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

1.关于重金属和油污直接侵入土地问题,该问题已办结。针对中围公司涉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66日开展立案调查,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202466日、719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指导帮扶,目前中围汽车现已按要求规范放置危废并建立相关台账。2.针对群众反映车辆拆下来的零部件随意堆放,没有合理放置,存在污染土地和污染地下水的现象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会同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中围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立即清理厂房外道路路边堆放部分待拆解的报废车辆,二是规范放置废旧车辆及零部件放置区域,目前均已完成。

已办结

10

D3CQ202405250064

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社区广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汽配用品的工厂)全天不定时排放难闻胶臭气味扰民。

江津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重庆广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公司)主要业务为汽摩配件表面处理,在进行烘干等工序时会产生废气,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并有相应设施运行台账。已组织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1.加强废气排放监管,按环评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

2.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达标排放废气。

1.针对群众反映不定时排放难闻胶臭气味扰民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广福公司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4]145号);2024530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广福公司的废气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QGH2024AB0933),监测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及时向周边群众作了宣传解释工作。同时,经与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城市建工学校核实,目前暂未收到有学校学生出现大规模健康问题的报告。2024620日、722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分别对该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跑冒滴漏的违法排污情况。另因该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已于820日启动厂房整体搬迁至团结湖智能产业园,现企业原址已搬迁完毕并闲置。2.关于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结合投诉情况,双福工业园已督促广福公司升级维护环保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该公司已于2017年维护更新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同年8月取得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津)环验[2017]098号),结果表明该公司的烘干、燃烧废气排气排气、酸雾吸收塔排气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表4、表5中影响区标准。

已办结

11

D3CQ202405130055

江津区双福街道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旁边的工厂(原盛大公司位置)长期不定时排放难闻气味扰民。

江津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原盛大公司位置的工厂,实际为重庆思达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普公司)经初步调查,思达普公司加热、发泡工序会产生废气,部分废气受风向影响吹到厂区周边引起群众不满。

516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协同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思达普公司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旁边的工厂(原盛大公司位置)长期不定时排放难闻气味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思达普公司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9]046号);2024516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协同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思达普公司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津环()字【2024]306),监测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及时向周边群众做了宣传解释工作。同时,经与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城市建工学校核实,目前暂未收到有学校学生出现大规模健康问题的报告。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分别于2024611日、723日、923日多次对该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查阅企业2024524日自行监测情况,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跑冒滴漏的违法排污情况。

已办结

12

X3CQ202406040026

来信人反映中围(重庆)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江津区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中围(重庆)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汽车拆解作业厂区路面及道路已硬化,1#拆解线有废机油油污但未发现有废机油流出厂区和车间外的情况2#拆解线及厂房外有废旧车辆存放但也未发现车间外围有油污流出情况。2.厂房外路边堆放有待拆解报废车辆部分废铅酸电瓶未按危废管理要求规范存放可能会存在对环境造成影响但未见油污外排及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该公司按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

针对群众反映拆解后的零部件未经处理,随意露天堆放,导致大量油污渗漏至地下,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针对中围公司涉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66日开展立案调查,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202466日、719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指导帮扶,要求中围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规范处置危废并建立相关台账;二是立即清理厂房外道路路边堆放部分待拆解的报废车辆;三是规范放置废旧车辆及零部件放置区域,目前均已完成。

已办结

13

X3C0202406060112

位于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9号的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附近的重庆思达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广福科技有限公司陆续排放有毒气体,严重影响到学校师生身体健康。

江津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重庆思达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广福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分别按要求取得环评批复(渝(津)环准[2019]046号)、(渝(津)环准[2014]145号),其加热、发泡、烘干等生产工序确会产生废气,部分废气受风向影响吹到厂区周边可能引起群众不满。

2.516日及23日至24日,区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已对思达普公司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报告,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 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530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广福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企业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重庆思达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广福科技有限公司陆续排放有毒气体的问题已办结。一是思达普公司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9]046号);516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协同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思达普公司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津环()字【2024]306),监测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及时向周边群众做了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广福公司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4]145号);2024530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广福公司的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QGH2024AB0933)监测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及时向周边群众作了宣传解释工作。同时,经与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城市建工学校核实,目前暂未收到有学校学生出现大规模健康问题的报告。109日,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再次对思达普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跑冒滴漏的违法排污情况。广福公司因自身发展需要已于820日启动厂房整体搬迁,现企业原址已搬迁完毕并闲置。

已办结

14

X3CQ202406050060

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城东苑A区距离某汽车公司很近,长期能闻到一股油漆味从公司飘过来。

江津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投诉人反映油漆味实际为涉事公司内饰件生产过程中涂装工序产生确有可能出现异味扰民的情况。2.涉事公司主要进行汽车座椅及内饰件生产过程中焊接烟尘、发泡废气、涂装废气等均按要求经收集处置后高空排放暂未发现有生产废气乱排乱放现象。

部分属实

1.加强废气监测。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1.关于油漆味从东风小康公司飘过来问题,该问题已办结。202467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小康部品公司涂装工序废气处理设施集中排口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津环(监)字[2024]352号),监测结果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近期,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分别于926日、107日多次对该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查阅企业2024617日、829日自行监测情况,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跑冒滴漏的违法排污情况。
2.
关于喷漆废气是否全部收集”“废气处理设备是否全部处理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结合上述检查情况,暂未发现小康部品公司乱排乱放生产废气的现象。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已要求小康部品公司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保障环保处理设备运行维护。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将加强对小康部品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降低生产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已办结

15

D3CQ202405280059

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社区文化街附近围墙内空地无人管理,长期积水形成水塘臭水沟,产生蚊虫、蛙叫扰民,且占据珞璜小学南门外一半消防通道,向社区反映未果。

江津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巡查,坑凼内收集为天然雨水,未发现有污水混入和水体黑臭现象,坑凼及周围已长满水草和树木,同时附近居民存在向坑凼周围乱丢垃圾行为,从而导致蚊虫扰民。2.该坑凼位于消防通道旁,且已经用围墙物理隔离。经过实地测量该消防通道宽度约4.6米,符合室外消防安全通道规范要求。3.2024531日巡查时发现确有社会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部分属实

1.加强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2.对坑凼集中开展垃圾清理整治和驱蚊消毒行动,减少蚊虫扰民现象。3.加强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劝离执法。

1.关于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社区文化街附近围墙内空地无人管理,长期积水形成水塘臭水沟,产生蚊虫、蛙叫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1.珞璜镇会同珞璜社区已于202463日组织专人对附近居民开展垃圾入箱宣传,并于202465日实施坑函周围垃圾进行清理和实施消毒驱蚊,同时加强后续日常将巡查。2024109日,珞璜镇对该问题进行现场复查,该问题现场无垃圾、无蚊虫和异味,总体预后良好。
2.
关于该水塘占据珞璜小学南门外一半消防通道问题,该问题已办结。2024531日、63日,珞璜镇人民政府对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进行劝离,并持续开展消防通道巡查监管工作,确保消防通道不被侵占。2024109日,珞璜镇对该问题进行现场复查,该问题现现状保持良好。
3.
关于向社区反映未果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珞璜社区曾于202311月对前期确有居民反映情况开展过垃圾清理行动,但因周围居民环保意识不强,清理后反复向坑函周围丢垃圾原因预后效果不佳,现已由珞璜镇会同珞璜社区已于202465日组织专人对该坑函周围垃圾再次开展集中整治和消毒驱蚊行动等。

已办结

16

D3CQ202405310045

江津区贾嗣镇崇兴村白家湾社煤场后面有人以修复森林防火隔离带的名义,破坏树木,开采砂石,下雨天,砂石冲到山沟,影响生活用水。

江津区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业取得村民一致同意项目手续和林地手续分别按程序于20239月和11月得到区林业局批复。经现场巡查发现,该项目现处于停工状态,但背沟平整夯实路面及绿植补植等工程措施均未完善,已开挖的山体及路面存在裸露泥土经雨水冲刷顺森林防火通道路面自然流淌,流经贾嗣镇崇兴村生活取水点附近,导致水质浑浊。

部分属实

1.采取雨水分流和重新确定取水点等措施,解决周边群众用水问题。2.加强对施工项目日常监管,安全文明施工。

关于下雨天,砂石冲到山沟,影响生活用水问题,该问题已办结。1.项目实施单位已做好森林防火通道路面汇水分流,清理原蓄水池和水管内部泥沙,并重新确定取水点新挖集水池,临时解决周边群众用水问题。2.2024725日,西湖镇会同贾嗣镇为防止后续项目施工影响周边群众切身利益,就群众用水诉求召开现场座谈会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将整改措施调整为周边群众铺设自来水管一劳永逸解决实际问题,现已完成自来水铺设并于93日经西湖镇检查验收。3.929日,青泊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开展整改情况入户回访,群众均表示满意度较高。4.西湖镇已督促青泊村村委会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后续监管,严格落实规范作业。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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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CQ202406020034

江津区塘河镇自来水水源地在滚子坪山上的水库里取水,附近村民的一切生活污水排在水库里,加之鸳鸯湖水库原来养鱼,下了很多化肥,还倒了很多养鸡场的鸡粪,一直没有清理过。所以,塘河镇的自来水一直不达标,有时水浑浊无法形容,严重影1万多群众身体健康。

江津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鸳鸯湖水库隶属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石龙镇,非饮用水源。江津区塘河镇饮用水源地实为百合沟,位于塘河镇滚子坪村九龙溪社,海拔820米,该水源地供塘河镇、石蟆镇共8万人的饮用水。其取水工程由江津区塘河镇自来水厂于20135月建成,设计日取水量6000立方米,实际日取水量2600立方米。2.经查,塘河镇水源地百合沟上游河岸两边只有零散3户群众,未发现生活污水流入,无企业、无规模养殖场(户)等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情况。3.经查询塘河水厂水质检测报告,近一年均为合格;据走访调查,确有水管爆管抢修等原因存在杂质进入管内,导致自来水偶有浑浊。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和水厂水质达标。

关于塘河水厂水质不达标,有时浑浊无法形容,影响群众身体健康问题,该问题已办结。202464日,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塘河镇人民政府、石蟆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水源地巡查,水厂运行情况记录以及自检报告记录,未发现明显异常。但经区疾控中心检测,202473日检测报告发现二氧化氯不符合标准,塘河镇督促自来水公司调整了消毒剂投放比例和加大水池清洁力度并加强运维管理。202496日根据津水利发【2024174号关于20248月镇村水质检测情况显示,塘河自来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均已合格。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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