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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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江津区(2024年9月2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CQ202405280087 |
2024年5月24日开始,江津区蔡家镇蔡清路松树湾村,每天6点开始至21点有不明车辆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至村民耕地内,破坏农用地。下雨天垃圾被冲刷到附近永清河内污染水质。 |
江津区 |
土壤污染 |
(一)关于“每天6点开始至21点有不明车辆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至村民耕地内,破坏农用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有车辆在倾倒建筑垃圾”属实。该情况实为江津区蔡家建筑垃圾消纳场启用以来每日有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至该消纳场内,但其仅限于收纳及处理建筑垃圾,转运的建筑垃圾均倾倒于消纳场内合法处理,未倾倒于消纳场范围外。转运车辆车厢已做好覆盖等避免沿途撒漏的措施。 (二)关于“下雨天垃圾被冲刷到附近永清河内污染水质”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1.江津区蔡家建筑垃圾消纳场有截洪沟,具有防洪、排涝功能,场内已做好防渗处理并修建有渗透液处理池,有效处理场内污水,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江津区蔡家镇范围内无名为永清河的河流,距江津区蔡家建筑垃圾消纳场最近的河流为复兴河,两者相距600余米,巡查未发现存在垃圾冲刷至复兴河的情况,同时消纳场建设位置也不涉及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
部分属实 |
通过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江津区蔡家建筑垃圾消纳场在处理建筑垃圾过程中作业规范,收纳的建筑垃圾不对外环境造成危害。 |
关于“2024年5月24日开始,江津区蔡家镇蔡清路松树湾村,每天6点开始至21点有不明车辆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至村民耕地内,破坏农用地。下雨天垃圾被冲刷到附近永清河内污染水质。”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 1.重庆三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完善消纳场监控设施及收纳记录,并明确收纳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半。重庆三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废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开展监测,于2024年6月4日出具废水监测报告,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废水经填埋场预埋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024年6月7日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行业监管标准。 2.经过排查未发现车辆有乱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况及存在沿途撒漏的现象,我镇将继续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3.蔡家镇石佛村委已通过院坝会形式将江津区蔡家建筑垃圾消纳场启用情况及时告知当地群众,消除误解。 |
是 |
无 |
2 |
D3CQ202406070010 |
江津区圣泉街道鲁能领秀城小区1期45栋紧挨的轨道江跳线江津高铁站和圣泉街道站中段,产生噪音扰民,没有安装隔音屏,小区前的金科中央公园城小区也是紧挨该线路,但有安装隔音屏。 |
江津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属实。1.经现场核查,江跳线鲁能领秀城一期区段轨道车辆通过时确会产生一定噪音,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目前正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噪音监测。2.江跳线项目在2016年开展环评工作时,金科中央公园城已开始规划建设(2013年1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鲁能领秀城一期直至2017年5月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轨道交通江跳线的声屏障是依据环评批复意见和设计施工图规范设置,且项目修建过程中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
属实 |
采取降低运行速度、禁止鸣笛、优化检修调试工作流程等方式,减少轨道交通运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关于“实际上利特聚欣公司大部分油基岩屑、污泥以及废液等并没有经过预处理直接就从产废单位拉到了华新地维水泥公司进行了非法处理”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措施为:利特聚欣公司收集的油基岩屑、污泥以及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照环评要求经配伍工艺预处理后作为产物交于重庆华新地维有限公司和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未有非法处置的情况。2、关于“利特聚欣公司和华新地维公司在华新地维场地内设置了厂中厂几千平方米,非法贮存长时间处理不了的危险废物,且设置了专门的大功率设备进行非法打包压缩”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措施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已督促利特聚欣公司、华新地维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开展打包压缩和危险废物处置,并做好收集及转运记录,杜绝非法转存行为。下一步,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局会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是 |
无 |
3 |
D3CQ202406080003 |
江津区圣泉街道鲁能领秀城一期10栋紧挨轨道江跳线江津高铁站-圣泉寺站中段,交通噪音扰民。希望加装隔音屏。附近其他小区有安装隔音屏,但投诉人所在的鲁能领秀城一期及隔壁小区附近没有安装隔音屏。 |
江津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属实。江跳线鲁能领秀城一期区段轨道车辆通过时确会产生一定噪音,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目前正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噪音监测。属实采取降低运行速度、禁止鸣笛、优化检修调试工作流程等方式,减少轨道交通运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属实 |
采取降低运行速度、禁止鸣笛、优化检修调试工作流程等方式,减少轨道交通运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一、关于鲁能领秀城一街区轨道交通运营噪音扰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整改情况:区轨道办会同江跳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在列车运行时间段(05:40-22:30),将鲁能领秀城区段的列车运行速度由105km/h降至85km/h。2.非运行时段的调试作业(含列车及工程车)非必要不前往江津高铁站至圣泉寺站区间,确需前往时,优先调试江津高铁站至圣泉寺站区间。3.列车及工程车在江津高铁站至圣泉寺站区间运行时,原则上禁止鸣笛。4.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已委托重庆泰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鲁能领秀城小区一期45栋12-1、10栋2单元301开展噪音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报告显示:45栋12-1的噪音为49dB,10栋2单元301的噪音为46 dB。参照轨道交通江跳线环评批复意见(渝(市)环准【2016】016号),对运营期的噪音要求4b类为70 dB,2类为60 dB,轨道运营噪音符合环评批复意见的要求,整改完成。 二、关于金科中央公园城小区段设有隔音屏,鲁能领秀城一街区段未设置隔音屏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江跳线项目在2016年开展环评工作时,金科中央公园城已开始规划建设(金科中央公园城于2013年12月5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鲁能领秀城一期直至2017年5月26日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轨道交通江跳线的声屏障是严格依据环评批复意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6】016号)和设计施工图设置,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整改成效:重庆泰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鲁能领秀城小区一期45栋12-1、10栋2单元301开展噪音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报告显示:45栋12-1的噪音为49dB,10栋2单元301的噪音为46 dB。参照轨道交通江跳线环评批复意见(渝(市)环准【2016】016号),对运营期的噪音要求4b类为70 dB,2类为60 dB,轨道运营噪音符合环评批复意见的要求,整改完成。 |
是 |
无 |
4 |
X3CQ202406070029 |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涉及多项违法问题。1.该企业获得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准的危险废物利用资质,将危险废物处置之后的残渣非法转移到附近的重庆天助水泥有限公司。2.该企业将涉危险废物污泥转移回后非法转移到附近水泥厂赚取差价。3.该企业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不正当竞争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然后违规处置危废以节约处置成本。4.该企业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但该企业为节约成本将这些设施设备交给供应商卖给钢厂非法获利。 |
江津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未发现该公司超类别、超规模经营等违规行为。2.没有发现该公司将残渣转运至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3.年均转运处置量未超出其处置能力范围,也未发现有转移到附近水泥厂现象。4.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管理。未发现有将相关配件倒卖给钢厂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按危废管控要求规范管理并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针对“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的管道、阀门、反应罐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但该企业为节约成本将这类具有价值的管道、阀门、反应罐、反应釜等机配件交给了供应商卖给了钢厂非法获利。”该问题已办结。该公司严格按制定的《更换拆解(管道、阀门等)清洗操作规范》对管道、阀门等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置。我园加强后续监管,暂未发现超类别、超规模经营等非法行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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