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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4年第一期生猪保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17 12:16:32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生猪保险的补贴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12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头(占50%)、市财政补贴30/头(占25%)、区财政补贴6/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24/头(占20%);生猪养殖保险(育肥猪保险)保费6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头(占50%)、市财政补贴15/头(占25%)、区财政补贴3/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12/头(占20%);生猪期货价格保险保额=目标价格(元/公斤)×100公斤/头,其中,目标价格为签单当日生猪期货入场价格,费率不大于5%,保费不高于80/头:其中市财政补贴占40%、区财政补贴占30%(含其它资金),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占30%。脱贫户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市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5%(占总保费的30%),投保人保费比例相应降低5%(占总保费的15%)。

20241-3月安诚财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173头、育肥猪保险1922头;平安财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31头、育肥猪保险5232头;人保财险完成育肥猪保险24809头;太平洋财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78头、育肥猪保险21275头;中华财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76头、育肥猪保险964。拟兑现财政补贴,现将具体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47552056;区财政局农业科81220441;区纪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75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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