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部门街镇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第四期生猪保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1 17:00:57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20225有关文件精神2023我区生猪保险的补标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12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头(占50%)、市财政补贴30/头(占25%)、区财政补贴6/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24/头(占20%);生猪养殖保险(育肥猪保险)保费6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头(占50%)、市财政补贴15/头(占25%)、区财政补贴3/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12/头(占20%生猪收益保险保费77/其中市财政补贴30.8/头(占40%)、区财政补贴23.1/头(占30%),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23.1/头(占30%)。脱贫户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市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5%(占总保费的30%),投保人保费比例相应降低5%(占总保费的15%

202310-12月人保公司完成育肥猪保险14336生猪收益保险20436太平洋公司完成育肥猪保险1174头、能繁母猪保险15生猪收益保险602平安公司完成育肥猪保险一般户5389头、脱贫户26能繁母猪保险一般户1805脱贫户10生猪收益保险6000安诚公司完成育肥猪保险8214能繁母猪保险300拟兑现财政补贴现将具体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47552056;区财政局农业科81220441;区纪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754584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