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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第一期生猪保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17 15:53:31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障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9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生猪保险的补贴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12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头(占50%)、市财政补贴30/头(占25%)、区财政补贴6/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24/头(占20%);生猪养殖保险(育肥猪保险)保费6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头(占50%)、市财政补贴15/头(占25%)、区财政补贴3/头(占5%),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12/头(占20%);生猪收益保险保费77/头,其中市财政补贴30.8/头(占40%)、区财政补贴23.1/头(占30%),投保人自行负担保费23.1/头(占30%)。脱贫户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市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5%(占总保费的30%),投保人保费比例相应降低5%(占总保费的15%)。

2023年1-3月人保财险江津支公司完成一般户生猪养殖保险(即育肥猪保险)14010头、脱贫户生猪养殖保险39头;1-3月太平洋财险江津支公司完成生猪养殖保险1430头;1-3月安诚财险江津支公司完成能繁母猪保险202头、生猪养殖保险2198头。拟兑现财政补贴,现将具体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47552056;区财政局农业科81220441;区纪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75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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