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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4 17:56:42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我区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现将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代拟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6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何静

联系电话(传真)81220413

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社区991448

邮编:402260

邮箱jjfgwcyfzk@163.com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

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妥善处理即期消费品与耐用消费品刺激、生活性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结合、疫前疫中疫后和后疫情期业态变化等关系,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我区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服务业恢复发展

(一)推动服务业复产达产 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复工复产的条件,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加快专业市场、餐饮住宿等生活性服务业,研发设计、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复产达产。建立各相关部门协作、区与镇街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促进服务业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协同复产达产。(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围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数字信息等服务业领域,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包装策划和推进,统筹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策划、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上级资金支持。依托区级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督促重庆智能视觉产业基地项目、重庆蓝光魔法星球文旅项目、重庆恒大养生谷四大园康养项目、江津区德邦西南总部基地&冷链服务基地项目、路晟科技人工智能微波芯片及智能物联网系统西南总部项目等在建项目优化施工组织、实现提速放量。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重点项目计划管理,提前谋划和推出一批对生产生活具有较强拉动和引领作用的服务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恢复发展。加快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引进知名电商服务团队入驻、健全运营考核机制、打通电商产业链各环节等措施,努力打造重庆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提升区科技创新中心服务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技项目策划包装等平台服务功能。推动货物运输企业复工复产,保障重点生产资料、生活必需物资和农业生产物资等运输。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实体经济相融合,扩大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市场空间,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江津智慧园区项目建设,提升园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紫光公司打造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对企业开展“上云上平台”给予项目投资总额20%的补助。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开拓新的设计领域和市场,形成新的增长点。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20年智博会等展会节庆活动。制定江津区物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主辅联动的物流枢纽网络,新建和改造一批物流园区、分拨中心 和公共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江津综合保税区)

(四)推动文旅体产业恢复发展 持续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文化旅游夜经济发展。开展“大爱江津·心之所往”宣传营销活动,整合优质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推介“浪漫光影”津南线和“大地家园”津北线等避暑旅游、乡村旅游线路,激活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实施全区A级旅游收费景区面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游览政策。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镇街开展一些以攀岩、皮划艇、滑翔伞、登山、越野等为代表的户外运动项目。引导体育服务行业推出系列惠民项目,打造体旅精品线路。举办重庆江津东方爱情马拉松、四面山生态五项国际极限挑战赛以及登山比赛、篮球比赛等品牌赛事和群众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

(五)推动商贸服务业恢复发展。以打造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要组成部分为目标,优化“一轴两翼”商业布局规划,围绕完善几江半岛商业中心,实施城市提升计划,优化商业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打造长江著N37等商业综合体,促进遗爱池商圈运营投用,改造提升老城区步行街。加快滨江商务中心建设,推动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开业运营。加快推动双福高标准商圈设计,开工建设吾悦广场、爱琴海购物公园。推动3539文创园发展夜经济。围绕“购津货、品津味 、享津喜”三大主题举办购物消费节活动,开展百货、住餐、汽车三大领域系列促销活动。邀请泸州市来津作产品推广,联动开州区贫困村开展对口扶贫促销活动,联动区内各镇街组织辖区企业同步促销,重振消费信心、提振市场经济。鼓励机关于部 、企事业单位员工积极带头消费,引导大众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

(六)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物联网、5G 网络 、云计算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进5G建设与发展,依托“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江津区政务云平台,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鼓励区图书馆、区文化馆、陈独秀旧居陈列馆等单位利用线上资源与平台,推出有针对性、多样性的文化内容和服务,做到“闭馆不闭服务”。建立全民健身惠民服务平台,线上宣传推广体育服务行业,促进体育消费。规范搭建江津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对接市级基础数据库,以部门需求为导向,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共享交换。(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政务服务办)

(七)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广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和远程培训功能等在线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在线出行 ,推广“愉客行”网上出行服务平台,发展网约车、共享汽车。加强网络硬件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推进网络教育与常态教学有机融合。推动餐饮企业通过网络外卖、社区配送、工厂配送等“无接触”方式复工,支持各类生活服务企业利用“永辉生活”“京东到家”“饿了吗”“美团”“多点”“邮到家”“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增加网络订单量。组织永辉、重百新世纪等大型采购商深入田间地头收购滞销农产品。以消费品工业为主导,携手阿里巴巴“1688”平台,积极参与“源头产地复苏计划-直播日”联动营销活动,通过线上平台推广+商家直播促销方式,探索互联网销售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区教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抓好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物流、养老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 订工作鼓励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九)促进融合创新。顺应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趋势,推进智慧园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企业服务平台提供金融、物流、技术咨询、产能共享、产业链协同等相关服务,打造平台经济,加快推进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发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开展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和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

(十)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聚焦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娱乐、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字贸易等领域,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 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外资准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智能制造 、文化旅游、生态环保 、劳务输出等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狠抓科技创新驱动服务业转型升级机遇,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推进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电子商务、在线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招商。加快培育服务业领军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微服务企业协作协同发展鼓励服务业绿色生态转型,鼓励全区住宿餐饮企业参与绿色饭店创建对新评定的国家三叶、四叶、五叶级绿色饭店,每个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首次获批国家级、市级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建设后补助。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申请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企业按该项贷款当期收取担保服务费50%的补助。加强应急转贷服务,20202192020630期间,将应急转贷比例提高至原到期应还贷款额度的100%;对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获得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价值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减免20%;对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符合全市统一规定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具体以2020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为准)5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委)

三、优化服务业发展保障

(十二)强化物流保障。充分发挥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连新通道优势,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加大重点物资、大宗产品、重要商品运输保障力度,保障国际货运畅通。全面落实收费公路免收运输车辆通行费等举措,推动智能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快递物流发展,鼓励农村末端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取送点转型。整合快递、邮政企业配送资源,建立农村配送网络,全区镇、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快递上下行实现“T+1”配送模式,降低“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邮政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优化人才和用工服务。通过公布“津鹰计划”引才活动企业需求目录向企业推送市级引才活动计划等方式,协助企业引进紧缺急用人才。启动2020年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加大服务业领域高精尖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按规定给予人才奖励金、研究支持经费、安家补助等补助。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服务业类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及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参加不同职业工种或技能等级培训不超过3次。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就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力争2020建成市级健康养老紧缺专业1个,特色、骨干专业9个,校企合作示范项目1个,市级示范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2个;建成数控车工、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驾驶等“双基地”5个,全国现代学徒制专业(点)2个,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中小企业稳岗返还等政策,为企业减负,降低用工成本。(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教委)

(十四)优化金融服务。全面推广以“云闪付”为代表的移动金融服务产品,加快拓展移动支付便民消费场景。支持并充分运用中国银联重庆分公司和江津区16家银行机构在百货、商超、便利店、书店、餐饮、加油站等重点场景开展的营销促销活动,鼓励银行机构实施消费分期手续费、    消费透支利率优惠、差异化延期还款等优惠措施,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积极引入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在津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势头好、贡献度大的银行支行升级为分行,引进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机构,尤其鼓励将注册地、总部设在江津,做大做强担保机构,推动信贷保证保险,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十)强化金融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续贷续保、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等金融扶持和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积极落实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建立银行账户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捐赠救灾等应急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给予优先保障。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根据每单融资额实施奖励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 服务业企业贷款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责任单位: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江津银保监局

(十)依法减免税费。用足用好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减税政策,积极扶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及时受理、审核纳税人申请减免税资料,让纳税人应享尽享。优化服务举措,积极引导纳税人涉税事项网上办,使纳税人足能多途径了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对需要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确保企业快速完成申请流程,对已申请和已完成审批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关注企业经营情况,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责任单位:江津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十)优化信用服务。落实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政策。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充分保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接入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责任单位: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本实施意见执行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1231日止。

关于《江津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4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区领导批示,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具体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渝府办发〔202048为蓝本,梳理了市级三大方面的16项具体任务,形成《江津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主要举措表》。

(二)研究起草阶段。区发展改革委2020426日发出通知,会同江津综合保税区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区招商投资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1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市级任务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将已出台的、可行的利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都列入其中

(三)征求意见阶段。区发展改革委收集反馈意见,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梳理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0526日发出通知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区发展改革委再次补充完善,江津区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61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主要分为3个部分,共17个方面的主要举措。《实施意见》中各版块具体举措内容均为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应市级意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第一部分为“全面推进服务业恢复发展”,主要包括推动服务业复产达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文旅体产业恢复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恢复发展等5方面的工作举措。

(二)第二部分为“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主要包括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融合创新、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等6方面的工作举措。

(三)第三部分为“优化服务业发展保障”,主要包括强化物流保障、优化人才和用工服务、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扶持、依法减免税费、优化信用服务等6方面的工作举措。

四、其他补充情况

1市级《意见》共有16个方面内容,在金融方面只提到政策扶持的相关内容。我区从实际出发,在《实施意见》中增加了“优化金融服务”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2文中涉及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主要出自今年央行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的金融政策,涉及科技、工业、服务业等奖补政策主要出自《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步伐的意见》(渝科局发〔202016号)《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等已正式出台的文件,本《实施意见》中未单独新增政策。

3对应市级《意见》,本《实施意见》最后同样标注了“执行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1231日止”。对于个别政策执行期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的情况,在文中对时间期限单独进行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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