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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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采购咨询服务单位(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单位自筹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09:00-下午17:00)。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由供应商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1、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李老师13193147684)。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591574908@qq.com。
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5楼507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6月2日14:0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4:30。
(八)开标时间:2020年6月2日14:3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5楼507室(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恒大金碧天下大门左侧)。
(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
磋商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磋商保证金账户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开户行及账号:
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三峡银行双福经开支行
帐号:0183016430000026
3、请在空白处注明项目名称。
(三)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收款单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四)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向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收据中收款事由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号磋商保证金退还,并盖单位财务章,同时附一张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退保证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47519220),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向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收据中收款事由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号磋商保证金退还,并盖单位财务章,同时附一张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退保证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47519220),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收。
(四)未按规定按时交纳采购文件费的,其投标无效。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193147684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36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老师
电 话:023-47524112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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