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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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53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推动1366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纵深推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纪实制度,强化履职纪实情况调度;完善“述安”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到各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动态厘清职能交叉领域和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以及公路、铁路、轨道及航道库岸沿线灾害防治责任。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健全安全生产协同监管机制。

(三)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班前会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强化轨道、码头、医院、学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等经营管理单位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运用好“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工作方法,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运用,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复盘机制,积极培塑推广具有江津辨识度的典型经验,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着力推动一批多跨协同重难点问题解决。

(五)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市级《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区贯彻落实方案,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区级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茬推进“十大行动”年度任务,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和责任倒查追究。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推进冬春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度29项重点任务。加强人防设施、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开展全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

(八)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出台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和风险评估模型建立。强化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聚焦“5+2”重点区域,开展城市运行除险清患攻坚行动。

(九)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推进在建在生产矿山数字建模和信息化“三个一”工程。持续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风险管控、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整治。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十)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完成《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白沙工业园特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加快消防指挥中心暨战保基地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

(十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标全市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按时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十二)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修订《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动态修编区级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加强基层转移避险、先期处置演练,区、镇(街道)、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强化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十三)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依托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完成区级应急指挥部改造、备份建设和通信指挥设备配备。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毗邻区县、上下游地区应急联动机制。推荐区内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分级分类测评。区、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汛前实现人装适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深化消防救援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推动国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开展镇街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基层消防救援能力。

(十五)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贯通“三级治理中心”,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规范开展自然灾害应对“七情”统计,归集梳理警情、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工情、舆情信息,提升灾害应对工作效能。因地制宜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机制,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

(十六)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等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出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救灾物资全链条管理。

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十七)强化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宣贯落实好《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重庆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重庆市客渡船安全运营标准》《重庆市企业自用加油设施运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十八)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精准编制区、镇街(平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确保行政处罚权调整划转后执法事项无遗漏。

(十九)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严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责任。依据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二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建设应急管理科普体验场所和创新实践基地,持续推进安全文化警示室创建。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和“安康杯”“青年文明号”“新重庆里看应急”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区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十一)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新建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建好用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二十二)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进一步发挥巨灾保险保障作用,实施好“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江津项目”,推动“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创新。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加大灾害成功预警避险转移案例宣传力度。

六、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二十三)加强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大力推动各类市级应用在津贯通,形成实战实效。通过三级治理中心建设,带动感知设备接入、高频多跨事件谋划、风险点落图工作,将应急管理融入“141”基层智治体系,应急动员板块打造“综合场景驾驶舱”。迭代升级“政务·自储自用柴油全链条管理”应用建设,完成“一地创新全市共享”审查备案。

(二十四)加强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依托《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实现空天地一体化态势侦测和感知,强化前后方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能力。建立“卫星+370MHZ+自组网”应急通信网络,配备卫星、北斗和370MHZ通信终端设备,提升“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应急指挥能力。

(二十五)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科研机构、企业加强救援急需装备研发,参与和开展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推广活动。

附件: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核心绩效指标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备注

1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2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0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3

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同比下降5%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4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0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5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内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二、重要文件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备注

1

《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修订

区应急管理局


2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贯彻实施意见》

印发

区应急管理局


3

《江津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

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


三、重点整治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交通运输领域

盯紧货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网约车、校车、客船、渡船、“三无”船舶等重点车型(船舶)及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交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升级国省县道及农村道路视频镜头设备,完成市级下达2025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指标任务,全区“两客一危”检验率、报废率达97%以上,校车检验率、报废率达100%持续推进货运源头单位称重数据接入市级治超系统。持续巩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成效,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开展“电动二三轮车管理一件事”应用,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电动二三轮车管理。

区公安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交通运输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各镇街、平台


2

建设施工领域

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25.65万平方米,全区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等,各镇街、平台


3

燃气领域

深化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管道动态评估改造,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道3.4公里,推进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狠抓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行为。

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平台


4

危险化学品领域

通过“消地协作”、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持续深化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发证条件审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80%以上。实现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清零。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街、平台


5

非煤矿山领域

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隐患治理。持续推动油气开采井控、硫化氢泄漏、集输管网、零散气回收、停产气井“五大专项整治”,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50%以上、“三个一”工程完成100%,油气开采安全央地属地监管和承包商管理得到全面加强,推动矿山安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


6

工贸领域

焦“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围绕“双防控”机制建立和全员责任制落实开展系统治理,实现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覆盖率100%,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平台


7

特种设备领域

持续深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等安全提升行动,抓好氧气(工业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不少于20台电梯,全区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电梯无纸化维保率95%以上、悬崖秋千使用登记率100%、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90%以上。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平台


8

文化旅游领域

持续深化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严格日常监管执法,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围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治理,纳入等级动态管理的文化旅游企业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率100%、游客满意度90%以上。

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有关平台


9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25年全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镇街覆盖率100%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街、平台


10

民爆领域

民爆销售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民爆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100%。坚持分层级对爆破作业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比对,确保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等,各镇街、平台


11

农业农村领域

聚焦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培训。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动态清零管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期间和资产移交前的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12

商务领域

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制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管理。

区商务委,各镇街、平台


13

粮食储备领域

在津地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达到100%

区发展改革委,有关镇街、平台


14

城市管理领域

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塌陷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结构病害整治率保持100%,城市桥隧智慧建管覆盖率超7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之内。

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平台


15

卫生健康领域

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覆盖率100%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100%,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平台


16

防汛抗旱领域

系统开展堤防达标,治理重点山洪沟1条,持续推动农村供水“三化一统”建设。推进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规范化闭环管控。完成5个水毁修复项目,力争开工建设福寿岩水库。

区水利局,区级有关行业部门,有关镇街


17

内涝治理领域

开展1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隐患整治,新建改造雨水管网3公里以上。

区住房城乡建委


18

地灾防治领域

实施我区3条小流域地灾风险预警管控试点建设工作。实施55处地灾点监测台站建设。积极申报受地灾威胁群众避险搬迁。继续完成西湖骆来场危岩等5处三峡库区危岩工程治理项目的实施,力争年底完成市级初验。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


19

森林防火领域

开展森林草原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区林业局,各镇街


20

抗震领域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做好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汇交工作。推进区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成果更新和成果应用。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地震安全保障工程江津地球物理综合站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启动新建台站征地工作。完成江津麻柳地震监测设备授时系统更新升级。

区应急管理局,蔡家镇、先锋镇


四、重点措施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安全履职纪实制度,强化履职纪实情况调度;完善“述安”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述职报告。

各镇街、平台,有关职能部门


2

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区委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3

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4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到各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

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5

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江津气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市邮政管理六分局、区林业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各镇街、平台


6

动态厘清职能交叉领域和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7

动态厘清公路、铁路、轨道及航道库岸沿线、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海事处、区委政法委(护路办)、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街


8

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健全安全协同监管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等,各镇街、平台


9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班前会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检维修、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等全过程管控。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10

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区国资委、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镇街、平台


11

强化轨道、码头、医院、学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街


12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13

发挥专项办公室(指挥部)职能作用。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交通运输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江津气象局等


14

运用好“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工作方法,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运用,积极培塑推广具有江津辨识度的典型经验,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15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台“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贯彻落实方案,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区级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16

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茬推进“十大行动”年度任务,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17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18

建立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19

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20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加强人防设施、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开展全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

各镇街


21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各镇街


22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有序推进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

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23

强化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有关部门


24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等


25

聚焦5+2”重点区域,开展城市运行除险清患攻坚行动。

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白沙镇、珞璜镇


26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区应急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


27

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28

推进在建在生产矿山数字建模和信息化“三个一”工程。持续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风险管控、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镇街


29

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镇街


30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修订《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动态修编区级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

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区级部门,各镇街、平台


31

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加强基层转移避险、先期处置演练。

区应急管理局


32

区、镇(街道)、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33

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强化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区国防动员办


34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开展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依托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完成区级应急指挥部改造、备份建设和通信指挥设备配备。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5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6

完善上下游地区和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承办“泸内自荣永江”六地联席会议,参加“泸永江”跨区域应急拉动演训。

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


37

推荐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分类分级测评。

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委等社会应急力量业务管理部门,各镇街


38

区、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9

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40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持“1+7+N”会商研判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41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气象预警信息“三级治理中心”贯通,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规范开展自然灾害应对“七情”统计,归集梳理警情、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工情、舆情信息,提升灾害应对工作效能。因地制宜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2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


43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等补助政策。


44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45

精准编制区、镇街(平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

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平台


46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47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48

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责任追究。依据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区应急管理局


49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系列活动。推动建设应急管理科普体验场所和创新实践基地,持续推进安全文化警示室创建。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50

在区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51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52

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率100%新建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各镇街、平台


53

建好用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区应急管理局


54

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

进一步发挥巨灾保险保障作用,实施好“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江津项目”,推动“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创新。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金融监管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各镇街、平台


55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56

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案例宣传力度。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57

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58

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科研机构、企业加强救援急需装备研发,参与和开展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推广活动。

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平台


五、重点应用/平台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

实现市、区、镇街三级贯通,覆盖80%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100%

区应急管理局


2

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

实现市、区、镇街三级贯通,50%相关作业纳入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


3

矿山安全在线

覆盖所有在建在生产矿山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


4

工贸安全在线

覆盖2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


5

避险转移

高风险区域全面贯通应用。

区应急管理局


6

渝运安

实现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安全风险防控覆盖率100%

区交通运输委


7

特种设备在线

新增重大隐患内置功能,完善检验检测隐患闭环管理。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8

管道燃气安全在线

高风险点感知设备安装100%覆盖。

区经济信息委


9

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

配合市局迭代升级小流域应用场景,形成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管控实战实效能力。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江津气象局


10

水旱灾害防御

配合市水利局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贯通,打通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及信息回流,完善重点流域、防洪薄弱点“四预”场景,完善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数字化闭环管控。

区水利局


11

城市内涝治理

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贯通,完善城市内涝积水隐患风险点预警、响应及处置数字化闭环管控。

区治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


六、城乡消防专项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较大及以上火灾起数

0

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街、平台


2

火灾起数

2023年下降11%

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街、平台


3

火灾亡人数

2023年下降11%

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街、平台


4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贯彻落实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5

医院、学校、养老机构、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贯彻落实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6

《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7

《重庆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8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9

消防领域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厂房库房、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全区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消防救援局等,各镇街、平台


10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围绕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持续推进“全链条”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旧换新和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开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排查整治,优化完善充电电价政策,强化事故溯源调查结果运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满足各类电动两轮车充电实际需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各镇街、平台


11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

加强冷库、冻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强化对小散冷库施工的日常监管,动态掌握情况,严防漏管失控。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各镇街、平台


12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族宗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教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委等,各镇街、平台


13

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完成《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级有关部门


14

完成白沙工业园特勤消防站建设、加快江津区消防指挥中心暨战报基地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等,各镇街、平台


15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

化消防救援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16

推动国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标准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17

开展镇街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基层消防救援能力。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各镇街、平台


18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


19

高楼消防

化“高楼消防码”使用,实现4类多跨事件实战贯通,健全城市消防安全体征指标体系。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20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

重点打造规范充停场景,实现3类多跨事件市、区、镇街三级贯通。

江津区消防救援局


部门解读: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 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新闻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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