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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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153 | [ 发文字号 ] | 江津府办发〔2023〕84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0号)文件要求,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了《江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329项,主管部门35个。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原则,区级行政许可事项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也要通过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和公布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事项清单(2023年版)》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区政务服务办按照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适时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动态管理工作。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公布,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与《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有效衔接,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要适时进行调整,确保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保持一致。
四、加强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附件:江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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