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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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3〕20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负责,抓好各项目标任务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区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盯“五地一城”建设目标,深度融入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的整体部署中,确保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协同配合,确保责任压紧压实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亲力亲为抓好相关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把打造有江津地方特色的各项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推进,敢闯敢干,唯实争先,全力以赴抓落实、见成效,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勇挑大梁、多做贡献。

三、严格督查,持续做好通报考核

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将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对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日常督办、定期通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争取实现最好的结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各平台。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镇街、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有关区级部门、各平台、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等。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平台。

5.进出口总额增长5%。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各平台。

6.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等。

8.粮食生产、节能减排降碳完成市里下达任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镇街、各平台。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进经济整体好转。

9.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确保产业类项目协议引资1000亿元、实到资金300亿元以上。实施“拔钉清障”行动,确保新引进项目开工率保持在60%以上。

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各平台。

10.开展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确保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平台。

11.支持存量企业技改扩能,确保工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各平台。

1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动房地产投资逐步回稳。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平台。

13.深化投融资改革,更大力度激活民间投资,鼓励和吸收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江津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国资委、各平台。

14.促进消费企稳回暖。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培育一批消费新地标。挖掘特色文化、美食和旅游资源,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办好系列文旅活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适时开展房交会。配套推出消费促进政策,鼓励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下乡,加快农村电商示范点建设,培育村镇商贸企业。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委宣传部、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各镇街、各平台。

15.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新增市场主体1.7万家、规上工业企业3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30家、限上商贸主体100家、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推动威马农机、渝丰科技成功上市,新承航锐、润通科技申报辅导备案。做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高质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平台。

(二)突出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6.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地位。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四大主导产业补链成群、集聚提升,加快构建全市领先的产业集群,全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000亿元。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招商投资局、区科技局、各平台。

17.推动南侨食品淡奶油、正航食品调味品等项目开工,义利北冰洋、杜拉维特二期等项目投产。

责任单位: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18.加快重汽F平台技改项目,推动动霸新能源摩托车、卓引动力新能源汽车增程器等项目竣工。

责任单位: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19.加快中天元智能科技产业园、金迪铁牛智慧农机港等项目建设,推动江电电力钢结构、力为康智能医药装备等项目投产,威马农机、恒昌农具等增产放量。

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20.推动建设以武骏、和友为龙头的500亿级光伏产业园、东旭光电为依托的300亿级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培育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

责任单位: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21.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狠抓数字产业培育,加快实施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研发创新中心、智能智造基地等项目,新增规上数字经济企业30家,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各平台。

22.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80个,新增上云企业100家。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科技局、各平台。

23.强化数字技术场景融合,着力打造千兆城市、数字乡村。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24.推进园区迭代升级。建立产业发展空间保障机制,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滚动推进“三个1000亩”工业用地管理。

责任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25.推动珞璜唐家湾、李市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南川至江津、永川至江津等油气管道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有关镇街、有关平台。

26.深化工业企业分类评价,不断提升投资强度和亩产税收,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国资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税务局、各平台。

(三)推进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

27.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业。围绕休闲旅游胜地建设目标,以点扩面做精做靓“五条精品旅游线”。依托德感消费品产业优势,试点发展工业旅游。开发硒玉系列旅游产品,建设重庆珠宝玉石产业聚集区。全区旅游综合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有关平台。

28.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引进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双福创新金融集聚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点区。

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招商投资局、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等。

29.利用闲置楼宇资源,大力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引进工业设计、创意设计等服务企业。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国资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各平台。

30.开工中国西部(重庆)东盟农副产品冷链分拨中心,培育国际物流、供应链物流等新业态。专班化盘活英利五金机电、和润汽摩等专业市场,吸引承接重庆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入驻。

责任单位: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双福街道。

31.提质发展居民服务业。加快品牌酒店招商,推进四面山慢屋度假酒店、万豪万怡酒店建设,打造本土民宿品牌,提升星级乡村酒店知名度、美誉度。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投资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四面山管委会、有关镇街。

32.聚焦“一店一品”,不断擦亮“中国富硒美食之乡”金字招牌。推动敏华家居商场建成投用、双福农贸城安全运营。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招商投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33.建立健全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质量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积极扩大高水平开放,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34.加快推进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郫都区、青白江区等合作,助力成渝“双核”联建联动。加快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落地,推动城际铁路江泸线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盘子。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35.推进泸永江旅游环线、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带建设,开行石蟆至合江省际公交线路,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届专精特新赋能大赛。深化落实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和“川渝通办”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服务办、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36.全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常态化开行中老泰班列,力争开行中越班列,全年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1000列以上。加密开行长江“水上穿梭巴士”、珞璜港至长江中下游港口集装箱班轮。提升小南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放能级,开行中欧国际班列。建成珞璜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实现重庆水运口岸扩大开放至珞璜港区。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交通局、江津海事处。

37.加速建设珞璜临港产业城。打造内陆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打造国产新能源车出口整备基地,打造跨境商品集散分拨中心,持续推进高铁快运物流探索实践。

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等。

38.持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强海外仓布局建设。强化与防城港、钦州等友好城市交流往来,办好跨区域合作“一会一节”。持续落实江津-开州协同发展年度任务。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政府外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各平台。

(五)推动改革创新落地见效,充分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39.扎实推进重点改革。坚持以数字化变革引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推进各领域数据共享、流程重塑、制度创新。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40.深化财税改革,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绩效管理。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江津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4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企提效增能行动,推进区属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化生产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国资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开展国企“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行动,完善国企薪酬制度。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

42.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双福科技创新城,促进环交大创新生态圈、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园、能源学院科技园等建成见效。

责任单位: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教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4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51%、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2%以上。构建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组建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深入推进“津鹰计划”,引育高层次人才300名以上。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科协、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4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45.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信心。优化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问题交办等工作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视青年企业家培养,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人行江津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46.严守“三条底线”,深入开展“四提三改”行动,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各镇街。

47.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145万亩、64万吨以上,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48.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试点工作,补足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缺口,建成高标准农田10.6万亩,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6万亩,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5万亩,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责任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49.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施富硒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建设枳壳标准化生态种植基地、荔枝出口示范基地、优质橄榄生产基地,建成富硒产业研究院、富硒产品展销中心,实现富硒综合产值146亿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配合单位: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各镇街。

50.实施特色产业提质工程,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成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示范基地3个,持续提升“一江津彩”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供销合作社、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镇街。

51.实施“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工程,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支持打造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加快建设刁家农产品仓储深加工基地,建成开市先锋国际花椒产业城。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供销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52.制定和实施千亿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计划,推进中国(重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江津园区建设,培育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5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380亿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53.实施丘陵山区智慧农机项目,推进农机宜地化、土地宜机化、服务社会化,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打造全市智慧农业技术发展先行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配合单位: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5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持续优化农村道路建设,健全抗旱水源工程体系。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各镇街。

55.提高乡村公共服务便利度,加快建设乡镇为农服务区域中心,开展区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等。

56.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持续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7.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扩面“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城乡互动,出台鼓励城市资本上山下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机制。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各镇街 。

(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宜居城市。

58.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畅通融城通道,推进成渝铁路公交化改造,加快渝昆高铁江津段、市郊铁路江跳线过江段、支坪綦河大桥等项目建设,积极呼吁并争取小南海、铜罐驿和支坪长江大桥早日开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59.织密高速路网,推动江泸北线建成通车,合璧津、永津高速加快建设,渝赤叙高速全面开工,推进江綦万高速江津段、油溪至永兴支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优化干线公路,推进滩盘至石门公路改建,启动国道G353白沙至合江、渝赤叙高速连接线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林业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60.加快节点性工程,开工中梁山隧道、燕子岩隧道和渝昆高铁江津北站前广场。

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61.提升水运能力,建成珞璜港一期,推进兰家沱港、东阳光港、华新地维港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单位:珞璜镇、德感街道、几江街道。

62.深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按照“减建筑、亮文化、增底蕴”思路,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推动城市低成本运行。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各镇街、各平台。

63.滚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十大重点项目,加快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完善老旧建筑电梯、消防设施、燃气管网。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64.推进江洲湾—支坪片区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鼎山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鼎山街道、支坪镇。

65.常态化推动城市体检,统筹地下地上管网改造,持续治理城市内涝,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启动城市路桥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加快充电桩安装、公共停车场无人值守改造,实施路内停车位智能化管理。加强全龄友好型公园、口袋公园规划设计,推进一批体育运动类公园建设,确保篆山坪儿童公园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体育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华信(集团)公司、有关街道。

66.大力实施“全域增绿”,新增城市绿地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各镇街。

67.提升城市人文品质,有序启动“一塔一阁”建设,加快推进滨江爱情文化长廊、“人文江津”系列项目,加强历史街区保护提升,实施四牌坊-奎星阁片区更新改造,确保元帅大道中段景观提升、三五三九文创园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有关平台。

68.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加快充电桩安装、公共停车场无人值守改造,实施路内停车位智能化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大脑”智慧城市引领功能,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治理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华信(集团)公司、有关镇街。

69.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一轴引领、两翼支撑、小城镇竞相发展”的城市化格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

70.强化互联互通,加快德滨路、浒溪北路建设,推进双福-滨江新城-德感-几江母城集中连片发展;突出科学城概念,打造智慧城市场景,推进德感消费品产业城、滨江新城“城市会客厅”建设,加快建设展示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城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71.突出珞璜门户枢纽定位,合理布局商业业态,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推进镇、园、港、区融合发展,建设珞璜临港产业城。

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珞璜镇。

72.加快白沙新兴产业、文化创意城建设,推动产城、文旅、城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镇;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等。

73.谋深谋实吴滩-油溪临空经济,规划建设临空产业城。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有关镇街。

74.优化小城镇发展格局,完善小城镇功能,建设旅游特色小城镇,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文化小城镇,有序推进长江沿线和綦河笋溪河沿线等镇街打造滨江滨河生态宜居小城镇,推进美丽田园小城镇的打造。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

(八)深入推进绿色转型,着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

7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实施大溪河团结水库生态治理和仙草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76.持续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配合单位:有关镇街。

77.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塘河市级示范河流创建。打好净土保卫战,启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

78.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争取EOD模式试点项目,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华电光伏项目建设,开工大唐燃机项目,推动永兴、四屏、西湖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经济信息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79.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实施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专项行动,推进冀东水泥能源替代减排项目,支持企业“智能+绿色”协同改造。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油溪镇、各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80.大力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业园发展中心等。

81.积极发展绿色交通,稳步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船,推动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实现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

82.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城市照明节能化改造,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九)扎实推进社会民生事业,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83.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落实好重点群体帮扶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和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加强重点人群身心关爱保护,加快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住房城乡建委。

84.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相关学校迁改扩建工程推进。推进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课改实验区建设。持续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争创国家教师教育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各镇街、有关平台。

85.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实施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强化“三医联动”,有序推行“区聘镇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平台。

86.繁荣发展文体事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加快重庆影视城(白沙)建设,抓好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加强传统庄园保护利用,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教委、区体育局、各镇街。

8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区,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津。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人武部、区信访办、区公安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各镇街。

88.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房地产风险项目处置。稳妥处置重点企业信用风险。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防汛抗旱、地灾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国资委。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9.坚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升政府系统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90.强化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民意调查和决策后评估。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依法接受各方监督。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91.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重点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营造唯实争先、善作善成的干事氛围。借力数字化改革为基层减负。健全重点工作闭环落实机制。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92.坚守廉洁底线。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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